金匱索引

高注金要略二

·高学山


咳嗽病脉治第十二

一条

曰。夫有四。何也。曰。有痰。有悬饮。有溢。有支曰。四何以异。曰。其人素盛今瘦。水走肠间沥沥有声。之痰后。水流在下。咳唾引痛。悬饮水流行。于四肢。当汗出而不汗出。

身体疼重。之溢。咳逆。倚息短气。不得。其形如之支

为脏腑之津液所化。譬之循良之民众。因激为贼者也。而所以激津液之者。大概不越寒两因。

如肺受而金有烊化之象。则伤阴伤喉嗓如有物粘而不可出。微痛似喊破之状。一二日咳出胶稠黄色之痰。不七日。以形稀色白为渐愈者。一也。肺受微寒。阳郁而叶。郁极怒。寒邪又随阳气之变动而化。寒交蒸。自剥其液以送之。咳出成白色。状如米粥之痰。而外裹粘涎清水者。此寒本热标。两因并者。二也。先从便致燥。下气浮停。胃中托上蒸。肺干液竭。火熏作痒。因而致咳。大口稠黄。朝暮不。此胃中之痰者。三也。而症坏痰不与焉。若夫本篇之所者。与寒因之粘涎相似。而其另是一。不可不辨也。以其由于水所。故曰。以其与痰同能致咳。故亦曰痰

以痰饮渗在胃脘之外。不走小膀胱等腑。而下。故曰悬饮。以痰。而气虚者。遂乘虚而溢于脉。故曰溢。以痰不旁。而中屯心下。如有物支撑之。故曰支久曰留。深曰伏。以形猝死。其初症。但以水气射之病。故于五之水而已矣。要皆起于肺冷气。而不能呵嘘。成于脾寒气滞。而不及分布者。与前所云津液所化之痰不同。故其冷似清水。粘滑似薄胶。宜辛甘温暖。治宜汗利水。此定例。而或参以苦咸寒者。特其法焉。盛。指肉而言。看今瘦自。凡阳衰者肉。素盛。阳衰可知。今瘦。胃中之液亦虚。故内削而瘦也。阳衰。不能运虚。于外水而留恋之。夫水走肠间而不下。故沥沥有声。而所者如此。四句当着眼肠间两字。后。犹言痰之后。非指饮汤饮水也。痰不行。后必由而浸淫于胃。由胃而横鼓于。盖下衬则上浮。中满则旁注。以胃通于。故水流胃之外而在下。少阳、厥之部。肝胆善逆。故咳唾。胁络得水而作。故咳唾振而引痛也。夫下之水无去路。如悬阁之象。故悬饮者如此。四句当着眼下两字。水与后同。言悬饮之水。久而不去。经络而流于四肢。夫经络之水。阳气运。可从汗解。

今阳虚而当汗不汗。于是身体中。水热则疼。水坠则重。而之溢者如此。五句当着眼四肢两字。若夫咳而气逆。但可坐倚而息。且水屯心下。抬高膈气。以致吸不能入而短气。所以不得倒。又水浮气迫而鼓于外。故其形如。而所者又如此。五句当着眼在倚息短气四字。是则饮虽四名。理同一。先由痰饮悬饮终归。而四者之传变。亦其胸胁经络之虚。以偏全速耳。

二条

水在心。心下筑。短气。水不欲

此合下文二条。言支。盖支心下。故其水气。得以上射心肺。而成水在心肺之症也。心下者。

心之下。胃脘及脘外之名。饮积于脘中。故硬如筑。吸气不能下引。故短也。但下条水在胃脘之外。系悬饮之所传变久化于外。故欲水。此条水在胃脘之中。系痰之所抬高。水。故水不欲也。

三条

水在肺。吐涎沫。欲水。

支于肺下。而水气上逼之。肺气不得展于下而上逆。故涎沫因之上泛而于吐也。余上条注。

四条

水在脾。少气。身重。

言溢之症也。凡痰饮悬饮。其传变俱能病此。盖痰饮则内从胃而外于脾。悬饮则旁从胁络。而下于脾。故皆能使水气在脾也。脾土之阳衰而至水气射之。不能运布而溢于四肢者。也。故曰此言溢之症。脾滞而精悍不升。故少气。脾湿而水土沉。故身重也。少气是呼气少。短气是吸气短。

五条

水在肝。下支。嚏而痛。

悬饮之症也。之所止饮悬于此。从其而下射于肝。故水在肝也。水饮实下。

如有物支鼓之状。故曰支。即所也。嚏出于肺。肝以水邪犯所不。肺湿而欲出之。故嚏。但嚏者。下其气而始得奋为上迸。者益。而且振痛矣。与咳唾引痛同

六条

水在。心下悸。

此四之外。另是一症。即后文十一条所之未者。沙于中列此。其防微杜之意深矣。夫肾为。犹之天地之海。与水原相感召。阳盛而小便利。固密。而外水流行。亦何伏之有哉。倘阳德虚微。水灾伏。苟不微知着而早之。平成无日矣。盖四饮为病。是从上而下。有盈科后。其症平。伏饮为病。是从下而上突。有怒潮直决之机。其症急而尤烈故也。悸是水悸。与虚悸之跳不同。水悸者。神境中戚戚然如有不之患。又时时惕焉自警者是也。盖心同主手足之少

而其气相通于窈冥。中伏水。而心君恍惚。譬之黄河未决。而洛城中之神机暗。未免形筋惕肉也。此自其初症而言。若就已成。四亦低从上泛。而极于支。伏亦起从下。而极于四者也。

七条

夫心下有留。其人背寒冷。如手大。

自此合下文八九十共四条。言除却溢之外。(溢不愈死。无久留之候。)其余三。久而未去者。名留。此条言支之久留者也。心系附背。心下留支水寒之气。从系而托于背。故其背当寒冷如手大。内外形气所必之道也。

八条

者。下痛引缺盆。咳嗽则转甚。

此言悬饮之久留者也。缺盆。足阳明脉第十二穴。在下膺乳。气舍下。气上。左右凡两穴。痛引缺盆。

咳嗽甚。注首条悬饮。并五条肝水下。

九条

胸中留。其人短气而。四肢历节痛。

此亦言支之久留者也。但七条曰心下有留则饮当胃脘之部。此曰胸中留比心下又高而逼肺矣。逼肺。故气机于下引而短也。三条肺水下。四肢历节痛者。人身以历节为溪谷。痛则饮将外溢。而其气先郁冒之候也。

十条

脉沉者。有留

言留之脉也。水性下。且留于中。其气机重而不能浮。故凡脉沉者有留也。然法各从其部。如沉脉寸口。留胸中。即上文九条之症。微上留心下。即前七条之症。微下寸口。而于或左或右单见则饮下。即前八条之症。其余腑。各以其部之。而于十二篇也。脉沉。并于沉处见细为是。

十一条

膈上病痰。喘咳吐。发则。背痛腰疼。目泣自出。其人振振身。必有伏

明六条水在。心下悸之候也。夫伏者。伏而未。此其欲而犹未全。特比六条之但悸者重耳。其曰必有伏。此沙之独若神。而人犹不及者也。膈上病痰。言膈上素有痰病之。喘咳吐者。言因病痰。所以胸而喘。咳嗽而吐也。二句是主。以其上工之诊窍故也。者。言有而甚之

字直下文五症。目泣。眼泪也。振振。阳虚而上奔之象。详伤寒并注。言寒等五症。一时发作。大似阳虚而外中寒邪之候。但其膈上素病痰气。而为满喘咳吐者之所知其非一之暴病。而为肾中必有伏所致也。盖水饮虽伏于下。而其水寒之气。必凭虚而射于上。肺性湿而忌寒。故膈上病寒湿之痰。湿气上逆。故而喘。寒气上逆。故咳而吐也。有者。肺病寒湿。寒持于丙丁。湿持于戊己。而伏于壬癸故也。寒者。寒为饮之本气。气上故寒。寒起而格微阳于外。故寒而且也。背者。胸之府。胸而咳。故其气于背而痛。腰为肾之府。中微阳。为饮寒所迫而外鼓。故腰疼也。目泣虽为肝液。寒上擗而不能。故自出也。寒气上浮。而阳奔避。故振振自也。十八条之苓桂。并气丸二方。其可乎。盖苓桂。所以去伏。而气一丸。又所以补肾阳而不使之再伏耳。曰。六条注云。此四之外。另是一症。即此条之伏是也。夫自二条至六条。明似列言四者。何以知水在一条。独之外者。一也。又六条但曰水在。并无伏。此条言伏。并无在

何以知水即伏者。二也。且四饮传变。各有灌注道路。自胃而及胸胁经络。皆饮汤饮水。从口而入者也。即如夫子之言。水便是伏。而在四之外。倘亦从口入。安得之四之外。敢是从何道而入伏中者。三也。又痰饮传变。其名悬饮、溢、支、留之不同。其症有胸中、心下、下、四肢之各。伏传变沙并不详论。而夫子以急而尤烈。将伏而病、如本条者。即之急烈乎。抑有所为变症者乎。四也。得而各。答曰。此自不可少。夫水在心肺肝脾。是从四以后。

射入之重症。独水在家。是四以前之症。即后文十八条之微也。以肾为阳一微。即召水而伏。故曰在四之外也。凡伏而不之伏。腑中不特心肺肝脾四。即上中二焦腑。不能容伏。非无也。以有饮则必明外症。而不得之伏故也。惟与膀胱。一一腑。有河海之象。伏其中。藏得住。而少耽日。故知水在。即所也。四皆从口入。伏亦何曾不从口入乎。但四之病。是因上中二焦。阳气不能分运。故其水气。渐积渐高。愈愈鼓之候。伏之病。上中无恙。惟气衰冷。而腑化寒停。膀胱之通于水寒之气。由腑而入伏中者也。痰。至溢、支。而其。若再传肾则死。盖水源从海出。而其横流。淹没于海。大地失陷之象也。若夫伏。大概不越三症。一伏而未遇羽水之运。寒水之气。及壬癸月日。间发而如本条之症。一则饮伏黄泉之下。而其寒气上干太虚。俾肺气而不能运布。积肠间。而即之症。我故曰。是四以前之症。及水源从海出者此也。一上射。而脾肺之阳交困。以致不能送。而小便不行。从上突。日一日。皮肉青紫而死之症。即六条所注怒潮直决。其症急而尤烈者是矣。

十二条

夫病患水多。必暴喘。凡食少多。水停心下。甚者悸。微者短气。

此暴也。与前悬饮之留不同。此暴之在上者。与前伏。并十八条之微又不同。凡两段。前二句一段。言病患胸膈水多。水不及而停于心下。于是水迫肺气而喘。水浮胸分而非四之已成者。而其病亦与支同也。后四句一段。言不必病患。凡属胃虚而食少。膈多者。能病此。悸及短气。。其意以为虽属暴。倘不主猪苓五苓等以止则渐成四等候矣。

十三条

脉双弦者寒也。皆大下后里虚。脉偏弦者。也。

此及下文共三条。言四之脉。而本条当是言悬饮也。夫弦阳虚气削之以阳气不能呵嘘下所致。故脉必弦。但两手双弦。阳气当虚于中。又另中寒之脉。盖因大下后里虚。而其气中之故。不可误认为饮脉。唯一手偏弦。见为悬饮。右见为悬饮也。然以十二篇脉之例准之。左右双在中央。支之在胸膈心下者。其脉未不双弦也。第以其症辨之耳。盖有喘短气等候。而下后里虚者无此也。十条言留之脉曰沉。此条言悬饮之脉曰弦。则饮脉其沉弦兼者乎。然愚尝试之。大概之初病。其脉多弦。之久病。其脉多沉。沙分言之。无意耶。

十四条

不弦。但苦喘。短气。

者。支之上浮胸膈。而肺已受者是。弦气削之脉。水屯胸膈。其气不得下展。而自聚于上。

故气削之弦脉不也。喘与短气。。言脉弦。而肺独不可以不弦自。但凭其外症合。与胃有宿食而脉滑者同

十五条

亦喘。不能。加短气。其脉平也。

者。就支之在心下而言。盖同是支。却有高下。高者逼肺。故。下者在心下。与肺较远。故以支概之。但胃脘聚。气机便于下引。故亦喘。不能者。卧则胃脘横。而注迫肺故也。短气一症。之候。言支心下。其脉弦。略高而短气一症。气亦高而聚于肺。气聚。故其脉平而不弦削也。

十六条

痰病者。当以温和之。

言用之治例。病痰者。当合四而言。以诸饮俱由痰饮传变。故以痰饮统之耳。夫之由来。大概起于及脾肺之阳衰冷。成于三焦之腑化虚寒。温和之。阳回气化而自去矣。盖指后文苓桂甘、气、及大小青也。

十七条

心下有痰。胸。目眩。苓桂主之。

苓桂

茯苓(四两)桂枝白(各三两)甘草(二两)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分温三服。小便利。

此言诸饮。除溢之外。以苓桂汤为主方。盖痰是其名。心下及胸支之症。下支

为悬饮之症。目眩者。高而水木气以浮也。以淡之茯苓君。佐辛甘之桂枝以行阳。甘温之白以培土。然后用甘浮平之甘草使。所以高托诸药。而令其徐徐下之意。此苓桂甘。为诸饮之要也。

十八条

夫短气。有微。当从小便去之。苓桂主之。气丸亦主之。

此承上文苓桂。而中微有伏。以致上干肺气者。亦主此也。盖有微其气上射于肺。而短气之候。故短气者即知有微也。微即伏。以其在肾脏。故更当利其腑而从小便去也。苓桂利水之。故主之。气丸亦主之者。盖苓桂甘。温上以御下。而化机下被。故小便利。气丸。温下以蒸上。而化机亦下被。故小便亦利也。方论见

十九条

病者脉伏。其人欲自利。利反快。利。心下续坚满。此欲去故也。甘遂半夏主之。

甘遂半夏

甘遂(大者三枚)半夏(十二枚以水一升煮取半升去渣)芍(五枚)甘草(如指大一枚)上四味。以水二升。煮取半升。去滓。以蜜半升。和汁。煎取八合。服之。

病者。病痰者也。脉多弦。留之脉沉。今其脉忽然不弦不沉而伏于骨。几几有不可之象。夫伏脉收束下。以胸心下之症。忽焉收束下非欲自利乎。反快。利而言。利症多因利而不快。

如膨、疲困及疼痛、沉等候。此脾肺之阳。乘日辰之官旺而偶振。故水不安于上而下利。利水去气展。故反以利快也。然利而方以不坚满为快。其心下坚满而仍不快者。以胃脘及肠间之内水一空。而下之悬饮。先从中而由脉以外者。今因内空而还渗心下。(心下当胃脘之部。)故曰留欲去。因其去机而扫荡之。其功不易乎。主甘遂半夏者。甘遂去水最速。主病之君。故以之名。又恐性急之品。下甚力。而留胸膈之。故以甘草、蜂蜜、之甘浮者。托之在上而留恋之。然后以辛燥之半夏。从上降抑。以酸之芍。从下直。而水安有不去者哉。不主苓桂甘。而主此犀利者。恐和平之。少延日。而脾肺之阳仍伏。则饮将欲去而留。其机不以因循坐失耶。甘遂性急。甘草性。相反者、言其急之性也。俗解自相攻甚。

二十条

脉浮而滑。伤饮

此言十二条暴之脉也。盖水多而其水停心下者。皆伤饮。水停故脉滑。阳微不能运水。故脉。暴停之水。阳气未。故脉浮也。脉浮而滑者。非伤饮而何。

二十一条

脉弦数。有寒。冬夏治。

先因阳虚而停。故其脉弦。后则积饮化虚复伤。故其脉弦而且数也。冬夏治者。盖治之例。

惟宣发渗泄二。冬虚阳内伏。既非大小青之所宜。且又有碍于弦脉之阳气虚也。夏虚阳外。既非苓桂甘温燥之所宜。且亦有碍于数脉之液短也。治宜矣。此合溢、支而言脉症与天。其生死相半也。

二十二条

脉沉而弦者。悬饮内痛。病悬饮者。十枣汤主之。

枣汤

大戟芫花(熬)甘遂(各等分)上三味。捣筛。以水一升五合。先煮肥大十枚。取八合。去滓。内末。人服一匕。羸人服半。平旦温服之。不下者。明日更加半。得快利后。糜粥自

此言悬饮之脉症治例也。脉弦为饮。又痛。脉沉。故知为悬饮下并缺盆内痛也。重言病悬饮者。又推内痛而广言之耳。盖凡属下有悬饮。无内痛与否。以十枣汤为主治也。方论见伤寒注。

二十三条

病溢者。当其汗。大青龙汤主之。小青龙汤亦主之。

大青龙汤

麻黄(六两去)桂枝(二两去皮)杏仁(四十个去皮尖)甘草(二两炙)生姜(三两)大(十二枚)石膏(如子大碎)上七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取微似汗。汗多者温粉粉之。

小青龙汤

麻黄(三两去)甘草(三两炙)桂枝(三两去皮)芍(三两)五味子(半升)干姜(三两)半夏(半升)辛(三两)上八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

此言溢之治例也。溢于经络四肢。非从汗解不可。故主大青以宣之。小青龙汤于宣外。尤能泄。故亦主之。方论见伤寒。

二十四条

。其人喘。心下痞。面色黧黑。其脉沉。得之数十日。医吐下之。不愈。木防己主之。虚者。即愈。者。三日复发与不愈者。宜木防己去石膏。加茯苓芒硝主之。

木防己

木防己(三两)石膏(子大十二枚)桂枝(二两)人参(四两)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分温再服。

木防己去石膏加茯苓芒硝

木防己桂枝(各三两)人参茯苓(各四两)芒硝(三合)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内芒硝。再微煎。分温再服。微利愈。

此言支久留之脉症治例也。夫症自肠间。逐。由胃而心下膈。支撑鼓塞者。俱谓之支故合膈、心下而言之也。沉。之脉。。即弦脉之急者。盖自其两旁之削而言曰弦。自其两急而言曰。与寒邪之不同。辨寒疝。虚。就胃中之虚而言。非指正气也。犹云外无干虚。外有干为实沙盖。抬气上浮而喘。心下支。聚水中而痞。面因水色外浮而黑。脉从水性下而沉。且水鼓塞。则经急。而沉中带紧。得之数十日。则饮久而所者是矣。医。故吐下之。不知病。吐膈气愈虚。而水逆更甚。且由小而水膀胱者正道。下直奔大而中气愈虚。水愈矣。故不愈也。木防己。蔓生而中通。性寒而味辛苦。且其形色。又外白内黄者。夫蔓生中通。走脉之内道。性寒沉降。味辛散。苦泄。外白内黄。又上泄肺。而下泄脾胃者可矣。以之主病之君。之在膈心下。以及胃脉有不尽下者哉。但久必化标热。故以石膏之辛凉下行者佐之。然后以人参提气。桂枝行阳。趁水之下落。而胸中之阳气。得参桂助之。而下展有力。倘胃中但有水。而无干聚。是胃邪未。故水一去。无余累而愈矣。然又有水饮虽满。而曾之宿垢自在者。是者水去而结粪未下。则肠胃之气。滞而行。三日之水再聚。故复发与原而并不愈者。以水落水起。而干较胀。以之根据故也。仍主此者。始以去饮为本治也。特去石膏者。而无化病也。加芒硝者。所以软坚化硬而并去其宿垢也。更加茯苓者。恐芒硝下之外。其味咸寒聚。故以淡之品。救其偏弊也。法之玄微。制方之妙。直有鬼神所莫者乎。客有余者曰。本文言医吐下之不愈。彼吐之不愈。宜矣。子言下之不愈。

饮归膀胱正道。下而中气愈虚。水愈之故。是医下之而不愈者。沙以法愈之得矣。及按防己。并无水之。独非从大而下者乎。何以虚者即愈也。即如去石膏加茯苓、芒硝一。其后曰微利愈。是亦从大而利下者。何以者又愈也。夫以医下之而不愈者。沙两下之而皆愈。此不解者。一也。且本衣冠文物明曰医已下之矣。沙又下之矣。安得尚有胃者。而俟加芒硝以软坚化硬乎。此不解者。二也。答曰。我固知子之所疑者。其以余注未是也。夫水膀胱正道一。是言去之常例。故治者。以利小水正法。至若水。汪洋澎湃。与其从小便吹嘘泄之。而耽延日。其势复不能减。

毋宁从大便涤荡之之直捷痛快乎。且小以上之水可。小以下之水。水低而失膀胱之部。

非下不可。故立甘遂、半夏、十、葶以及防己等不得已之治焉而已。我故曰。水膀胱正道者。此也。至于下多寒。寒中气愈虚。而水愈。故不愈。不防己二之重用人参桂枝乎。又何疑于仲景下之。中气不而皆愈也。若夫攻下之理。而易。苦寒下。咸寒破。医以苦寒下之。而咸寒之性。故者未下耳。此沙独用芒硝之精意也。未及。客唯唯而退。

二十五条

心下有支。其人苦眩冒。泽泻汤主之。

泽泻汤

泽泻(五两)白(二两)上二味。以水二升。煮取一升。分温再服。

此言支在心下之病症治例也。眩者。眩。冒者。蒸冒。皆虚气上冲外鼓之候。心下支离膈不。而水饮渐迫。以致气高气郁。故苦眩冒也。泽泻利水。而决之于沟渠。白培土。而防之于堤岸。下注。而浮鼓之气自平矣。故主之。

二十六条

者。朴大黄主之。

朴大黄

朴(一尺)大黄(六两)枳(四枚)上三味。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分温再服。

此条支。另有来路。与条之所之由于痰者不同。故其治法。亦与温和之之例自也。盖心肺之膈气虚者。不能鼓努送而便。便既久。则肠胃液短而干致胃矣。液短。于外水而饮积心下。胃不能通过结硬而下。与寒之上支心下者同。故亦之支也。然支饮虽同。

而其所以致者。因胃之故。攻胃之大黄。之枳朴。其可乎。此壅水之地以治水之道也。

二十七条

不得息。葶枣泻主之。

不得息。首条倚息下。主本者。其水上射之气也。方论见

二十八条

家本欲解。今反不。心下有支故也。小半夏主之。

小半夏

半夏(一升)生姜(半斤)上二味。以水七升。煮取一升半。分温再服。

胸寒致。然能提气。呕则阳起而善者常也。故渴为呕家欲解之候。今虽呕而反不。是呕为上逆。而不渴为拒水之故。非心下之胃脘。有支乎。半夏辛燥而降逆。生姜温膈以祛寒。俾胸阳一展。

则饮去而将自平矣。此亦暴之少留者也。

二十九条

。口舌干燥。此肠间有水气。己椒黄丸主之。

己椒黄丸方

防己椒目葶(熬)大黄(各一两)上四味。末之。蜜丸如梧子大。先食。服一丸。日三服。稍增。口中有津液。者加芒硝半两。(李氏曰。服一丸疑有)此言素盛今瘦。肠间之治例也。盖瘦液短。而其便必干。故聚停滞而腹。又瘦液短。而外水必。故饮热而口舌干燥也。夫宿垢下瘀而腹积饮而干燥。肠间有水气乎。主本方者。大黄苦寒逐瘀。用之治腹者。所以之道路也。然后以去水三将。同心合力。而共收犄角之全效矣。盖水在肠间。防己蔓生中通。具大小之象。而利水性悍。以之治肠间之水。允确当。但恐性悍之品。迫水妄行。以致上激旁。故又以辛温下之椒目。引之流。苦寒利气之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