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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经十二卷

宾类
(治病必求於本)。
问阴象大一。

(黄帝曰,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化之父母,生之本始,神明之府也)。凡天地万物,化生神明之道,不外乎阳之理,故万事之本。
(治病必求於本)。
万事万,既皆本於阳,而病机治,最切於此,故凡治病者,在必求於本,或本於,或本於阳,求得其本,然後可以施治,此篇上下详义,巳见阴第一章,本类复列道篇者,盖以治病之道,所重在本,故特表而冠之,者当彼此互愚按本者原也,始也,万事万物之所以然也,世未有无源之流,无根之木,澄其源而流自清,灌其根而枝乃茂,无非求本之道,故黄帝曰,治病必求於本,孔子曰,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此神圣心,出乎一,可随几应变,必不可忽於根本,而於疾病,尤所当先,察得其本,无馀义矣,惟是本之一字,合之惟一,分之,所合之惟一者,即本篇所谓阴阳也,未有不明阳而能知事理者,亦未有不明阳而能知疾病者,此天地万物之大本,必不可不知也,所分之无者,有必有象,有象必有本,凡事有必不可不者,即本之所布在也,姑其略日,死以生本,欲救其死,勿其生,邪以正本,欲攻其邪,必其正,以阳本,阳存生,阳尽死,静以动为本,有动则活,无动则止,血以气本,气来行,气去凝,剎为本,吉,凶,先者後之本,从此来者,从此去,急者之本,孰急可,孰,内者外之本,外者何,中者堪畏,下者上之本,滋苗者先固其根,伐下者必枯其上,虚者之本,有者咷之无,不足者攻之何忍,真者假之本,浅陋者只知在,精妙者疑似独明,至若医家之本在学力,学力不到,安能格物致知,而尤忌者,不畏而自足,病家之本在知医,遇士无礼,不可以得而尤忌者,好用而自,凡此者,未足以尽求本之妙,而一隅三反,从可推,之求本之道无他也,求勿其生而巳,列子曰,圣人不察存亡,而察其所以然,淮南子曰,所以者,知病之所从生也,所以圣人者,知乱之所由起也,王震曰,痰休治痰,血休治血,无汗不汗,有莫攻,喘生休耗气,精泄,明得个中趣,方是医中杰,行医不气,治法从何据,堪笑道中人,未到知音,此真知本之言也,学者当佑省之,第五章有所,当与此篇互
治之道而巳矣)。
灵枢师传二。
(黄帝曰,余,有所心藏,弗着於方,余愿而藏之,而行之,上以治民,下以治身,使百姓无病,上下和,德下流,子於後世,无有终时可得乎,岐伯曰,乎哉也,夫治民与自治,治彼与治此,治小与治,大治国与治家,未有逆而能治之也,夫惟愿而巳矣,者,非独剎论,气之逆也,百姓人民皆欲其志也。)。用,最是医家肯綮,言不顺则道不行,志不顺则功不成,其有必不可者,亦末有不因以相成也,呼,能卷舒於者,非通之士,有末足以与道也。
(黄帝之奈何,岐伯曰,入国俗,入家问讳,上堂礼,病人所便)。
礼云入国禁,而此云俗者,以五方气有殊,崇尚有异,圣人必因其所宜而之治,故不曰禁而曰俗也,者忘也人情有好之偏,色有嫌疑之避,犯之者取憎,取憎不相合,故入家当问讳,礼者文也,交接有体,止有度,失之者取,取轻则道不重,故上堂当礼,便者相宜也,有居之宜否,有静之宜否,有阳之宜否有寒之宜,否有情性之宜否,有气味之宜否,病人而失其宜,施治必相左矣,故必病人之所便,是皆取之道也。
(黄帝曰,便病人奈何,岐伯曰,夫中瘅则便寒,寒中之属便)。
此下皆言治病之所便也,中者,中有也,消者,内热为瘅,善饥渴而日消瘦也,凡在中治便於寒,寒在中治便於,是皆所以病情也,音丹,又上去一声。
(胃中热则消谷,令人心善)。
消谷者,谷食易消也,心者胃火上炎,心血被悬悬不宁也,胃消谷,故令人善
以上皮热则出黄如糜)。
以上者,胃与小之分也,故以上皮者,中亦也,出黄如糜者,以胃中湿之气,於小所致也,糜,腐也,上二热证便寒之
以下皮寒,胃中寒中寒则肠鸣飧泄)。
以下皮寒者,以胃中寒也,胃中寒不能运化而中寒则阴气留滞,不能泌为肠鸣飧泄,是皆寒便飧音,水谷不化日飧泄。
(胃中寒热则胀而且泄)。
上文言中寒者泄,而此言者泄,所以有泄寒泄之不同,而垢,寒泄溏也。
(胃中热肠中寒,小腹痛)。
胃中热则善消 ,故疾饥肠中寒则阴气聚不行,故小腹切痛而,上二皆当因其寒而随所宜以之者也。
(黄帝曰,胃欲寒热饮,两者相逆,便之奈何,且夫王公大人血食之君,恣从欲,人而无能禁之,禁之逆其志,加其病便之奈何,治之何先)。胃中者欲寒中寒丈欲热饮急之治当有先後,而喜,之欲於两从,且以人多任性此之所以而治之当有法也,从,同。
(岐伯曰,人之情,莫不死而生,告之以其败语之以其善,之以其所便,之以其,所苦,有无道之人,有不听者乎。)。生,人所同也,故以死,生之情之,之性,未有不可移者,是即前注所谓处顺,而因相成之意,字去声,後字平声。
(黄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春夏先治其後治其本,秋冬先治其本,後治其)。此言治有一定之法,有其私欲而可假借者,故特举标本之治以言其概耳,如春夏之气达於外,病亦在外,外者内之,故先治其,後治其本,秋冬之气 於内病亦在内,内者外之本,故先治其本,後治其,一曰,春夏生,宜先气以治,秋冬牧藏,宜先固精以治本,亦通。
(黄帝曰,便其相逆者奈何)。
便其相逆者,於不可之中而有不得不委曲以便其情者也。
(岐伯曰,便此者,食衣服,亦欲适寒温,寒无凄,暑无出汗,食者,无灼灼,寒无沧沧,寒温中适,故气将持乃不致,邪僻也)。适当也,此言心不得巳而欲便病人之情者,於便之之中而但欲得其当也,即如食衣服之,法不宜寒而彼欲寒,但可令其微寒而勿使至於凄,法不宜而彼欲者,但可令其微而勿使至於汗,出又如食之欲者亦不宜灼灼之,欲寒者亦不沧沧之甚,寒适其中和,元气得以持,邪僻无由而致,是即用之道也,否治民与自治,治彼与治此,治小与治大,治国与治家,末有逆而能治之也,故曰夫惟而巳矣,,音,凄,寒甚凄凉之貌,,音,寒也,僻,音匹,不正之
(治有急方有奇偶)。
至真要大三。
(帝曰,气有多少,病有盛衰,治有急,方有大小,愿奈何)。
五运六气,各有太不及,故曰气有多少,人之疾病,必随气而盛衰,故治之急,方之大小,亦必随其重而有要也。
(岐伯曰,气有高下,病有近,有中外,治有重,适其至所故也)。
有司天在泉,气有高下,有藏府上下,病有近,在 日中,在表曰外,者治宜,急者治宜重也,适其至所故,言必及於病至之所,而得其以然之故也。
(大要曰,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君三之三当作二,也,大要古法也,主病之君,君当倍用,佐君之臣臣以助之,奇者阳数,即古所谓单方也,偶者数,即古所谓复方也,故君一臣二其数三,君二臣三其数五,皆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其数六,君一臣六其数八,皆偶之制也,奇方属阳而,偶方属而重。
(故日近者奇之者偶之,汗者不以偶,下者不以奇)。
近者阳,故用奇方,用其也,为阴政用偶方,用其重而急也,汗者不以偶沉不能达表也,下者不以奇,阳升不能降下也,旧本云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而王太仆注云汗不以偶方,泄下不以奇制,是注与本文相反矣,然王注得理,而本文似,令改从之,按本奇偶阳以分汗下之概,气味之阳,又後於奇偶哉,故下文言之,此其微意,正不止於品数之奇偶,而明方制之耳,学者当因之以深悟,奇,音箕。
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下制以急,急气味厚,缓则气味薄,适其,至所,此之也)。上治上制以,欲其留布上部也,下治下制以急,欲其直达下焦也,故欲急者气味之厚,欲气味之薄,若制方而气味厚,峻而去速,用急方而气味薄,柔而不前,惟急厚薄得其宜,适其病至之所,而治得其要矣。
(病所,而中道气味之者,食而之,无越其制度也)。
言病所有深,而必由於胃,用之无法,则药未及病,而中道先受其气味矣,故当以食为节,而使其近皆达,是之也,如欲其者,在食前,食催而致矣,欲其近者,在食後,食隔而留止矣,由此推,服食之疾徐,根稍之升降,以及膏丸散,各有所宜,故云无越其制度也。
(是故平气之道,近而奇偶,制小其服也,而奇偶,制大其服也,大数少,小数多,多九之,少二之)。平气之道,平其不乎之也,如在上近,在下为远者近者,各有阳表 之分,故方近方,亦各有奇偶相兼之法,如方奇分两偶,方偶而分两奇,皆互用之妙也,故近而奇偶,制小其服,小数多,而尽於九,盖数多分两,分两轻则性力薄而及近也,而奇偶,制大其服,大数少而止於二,盖少分两重,分两重性力而直达深也,是皆奇偶兼用之法,若病近而大其制则药胜於病,是谓诛伐无,病而小其制,则药不及病,亦犹风马牛不相殳耳,上文云近者奇之,者偶之,言法之常也,此云近而奇偶,而奇偶,言用之也,知知常,则应变可以无方矣。
(奇之不去偶之,是重方,偶之不去,反佐以取之,所温凉,反从其病也)。此示人以融通也,如始也用奇,奇之而病不去,此其必有末合乃当偶,奇偶迭用,是曰重方,即後世所谓复方也,若偶之而又不去,当求其微甚真假而反佐以取之,反佐者,谓药同於病,而其性也,如以治寒而寒拒反佐以寒而入之以寒治格寒,反佐以而入之,又如寒用,借以行寒,热药寒用,借以行,是皆反佐通之妙用,盖欲因而利久耳,王太仆曰,夫去与寒背,寒与热违,微小之寒所折,微小之冷为热所消,甚大寒必能与性者争雄,能与异气者相格,声不同不相,气不同不相合,如是而不敢攻之,攻之病气与气抗衡,而自开闭固守矣,是以圣入反其佐以同其气令声气合,令寒热叁合,使其始同,异,凌败坚刚强必折,柔脆同消
(气味方制治法逆从)。
至真要大四附病有真假辨。
(帝曰,五味阳之用何如,岐伯曰,辛甘阳,酸苦涌泄为阴,咸味涌泄为阴,淡味阳,六者或收或散,或或急,或燥或,或 或,以所利而行之,其气,使其平也)。涌,吐也,泄,也,泄,利小便,及通也,辛甘酸苦咸淡,六者之性,辛主散主,甘酸主收主急苦主燥主,咸主 ,淡主泄藏气法时论曰,辛散酸牧甘咸 ,故五味之用,升而阳,降而重者为阴,各因其利而行之,气可而平矣,涌,音涌,如泉涌也, ,同。
(人帝曰,非气而得者,治之奈何,有毒无毒,何先何後,愿其道)。
气,病有不因於气而得者也,王太仆曰,病生之有四,一者始因气而,内有所成,谓积聚症瘕,瘤气气,俌之也,二者因气而外有所成,谓痈肿疮疡,疣疥疽痔,掉瘛浮,目赤 疹, 痛 之也,三者不因气而病生於内,癖食,饥饱劳损,宿食霍乱,悲恐喜怒,想慕忧结也,四者不因气而病生於外,瘴气魅,虫蛇毒,蜚尸鬼,冲薄堕,寒暑湿所射,刺割捶朴之也,凡此四,有独治内而愈者,有兼治内外而愈者,有独治外而愈者,有兼治外而愈者,有先治内後治外而愈者,有先治外後治内而有者,有须齐毒而攻者,有无毒而引者,其於或重或,或或急,或收或散,或或燥或 或,用各有所宜也。
(岐伯曰,有毒无毒,所治主,适大小制也)。
治之之道,有宜毒者,有不宜毒者,但以所治主,求当於病而巳,故其方之大小重,皆宜因病而之制也。
(帝曰,言其制,岐伯曰,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君臣佐义见下章。
(寒者之,者寒之)。
治寒以,治以寒,此正治法也。
(微者逆之甚者从之)。
病之微者,如阳病则热寒,真形易,其病微,故可逆之,逆即上文之正治也,病之甚者,如极反寒,寒极反,假证难辨,其病甚,故当从之,从即下文之反治也,王太仆曰,夫病之微小者,犹人火也,遇草而,得木而燔,可以湿伏可以水,故逆其性气以折之攻之,病之大甚者,犹火也,得湿而焰,遇水而燔,不知其性,以水折之,适足以光焰天,物方止矣,其性者,反常之理,以火逐之,燔灼自消,焰火扑,然逆之,以寒攻,以攻寒,从之,攻以寒从其性用,不必皆同,是以下文曰逆者正治,从者反治,从少从多,其事也,此之乎。
者削之,客者除之,者温之,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濡之,急者之,散者收之,者益之,逸者行之,惊者平之,上之下之,摩之浴之,薄之劫之,之,适事故)。温之,温之也,逸者奔逸乱也,行之,行其逆滞也,乎之,安之也,上之,吐之也,摩之,按摩之也,薄之,追其藏也,劫之,盛也,适事故,适当其所事之故也。
(帝日何逆从岐伯曰,逆者正治,从者反治,从少从多,其事也)。
以寒治,以 治寒,逆其病者,之正治,以寒治寒,以治气,从其病者,之及治,从少一同而二异,从多二同而一异,必其事之重而之增,然宜於全反者,自当尽同无疑矣,愚按治有逆从者,以病有微甚,病有微甚者,以有真假也,寒有真假,虚亦有真假,真者正治,知之无,假者反治,乃为难耳,如寒之真假者,真寒则剎沉而,或弱而厥逆,为呕吐,腹痛,飧泄下利,小便清,即有发热,必欲得衣,此浮在外而沉寒在内也,真热则剎数有力,滑大而为烦躁喘声音壮或大便秘,或小水赤,或发热掀衣,或热渴,此皆真病,真寒者宜,温其寒,真者直解其,是当正治也,至若假寒者阳,火极似水也,外寒而内则热数而有力,或沉而鼓,或身寒衣或便,或烦渴,或垢臭,此则恶寒非寒,明是热证,所谓热极反兼寒化,亦曰阳盛隔也,假者,阴证似阳,水极似火也,外虽热而内寒,微而弱,或数而虚,或浮大无根,或弦芤断,身虽炽热而神静,语虽谵妄而声微,或虚狂起倒而禁之即止,或蚊亦假班而浅红细碎,或喜冷水而所用不多,或舌胎面赤而衣被不撤,或小水多利,或大便不,此则恶热,明是寒,所寒极反兼化,亦日盛隔阳也,此皆假病,假寒者清其内,内清退舍矣,假者温其真阳,中温虚火,原矣,是当从治者也,又如虚之治,实则写之,虚则补之,此不易之法也,然至虚有盛候,有假矣,大有羸状,有假虚矣,之,虚者正气虚也,色惨形疲,神衰气怯,或自汗不牧,或二便失禁,或梦精滑,或 吐隔塞,或病久攻多,或气短似喘,或劳伤过度,或暴困失志唯外弱无神者,皆虚之当也,者邪气也,或外经络,或内於藏府,或气壅而不行,或血留而凝滞,必盛者,乃实证之当攻也,然而虚,最多疑似,有不可不辨其真耳,如通实论曰,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此虚之大法也,有人焉,正巳而邪方盛者,将其正而之乎,抑先其邪而攻之乎,有不的,死生系之,此其所以宜慎也,夫正者本也,邪者也,若正气既虚,邪气盛,亦不可攻,盖恐邪末去而正先脱,呼吸生,措手无及,故治虚邪者,当先正气,正气存不致於害,且中自有攻意,盖补阴即所以攻阳即所以攻寒,世未有正气而邪不退者,亦未有正气竭而命不者,如必不得巳,亦当酌量急,宜,从少从多,寓於守斯可矣,此治虚之道也,若正气无者,邪气微,自不宜,盖正无与而邪反盛,适足以藉寇兵而盗粮,故治实证者,当直去其邪,邪去身安,但法,便臻速效,此治之道也,要之,能攻者,方是实证者可攻,何之有,不能攻者,便是虚,气去不返可不寒心,此邪正之本末,有不可不知也,惟是假虚之不多,而假最多也,假寒之治,而假之治多也,然者多,虚者多寒,如丹溪曰,气有,便是火,故能受寒,而余之曰,气不足,便是寒,故虚能受,世有不明真假本末而曰知医者,余末敢也。
(帝曰反治何,岐伯曰,因寒用寒因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同,其终则异,可使破,可使溃坚,可使气和,可使必巳)。此从王氏及新校正等注云,因寒用者,如大寒内当治以,然寒甚格不得前,热药冷服,下嗌之後,冷体既消,性便,情且不,而致大益,此然因寒用之法也,寒因用者如大在中,以寒攻治不入,以攻治病增乃以寒药热服,入腹之後,气既消,寒性遂行,情且和,而病以减,此寒因用之法也如五常政大云,治以寒,温而行之,治寒以凉而行之,亦寒因因寒用之,寒因塞用者,如下气虚乏,中焦气壅,欲散满则更虚其下,欲则满甚於中,治不知本而先攻其入或减,药过依然,气必更虚病必甚,乃不知少服则资壅,多服宣通,峻其下以? 狳 丑A下虚自,中自除,此塞因塞用之法也,通因通用者,如大内蓄,或大寒内凝,聚留滞,利不止寒滞者以下之,滞者以寒下之,此通因通用之法也,以上四治,必伏其所主者制病之木也,先其所因者,求病之由也,既得其本而以真治真,以假治假,其始也治似同,其也病变则异矣,是反治之法,故可使破积溃坚,气和而病必巳也,塞,入声。
(帝日善,气而得者何如,岐伯日逆之从之,逆而从之,从而逆之? O其道也)。气而得者,言气本和而偶感於病,或因天,或因意料之外者也,若其治法,亦无逆从而巳,或可逆者,或可从者,或先逆而後从者,或先从而後逆者,但傖? A而使之治道尽矣。
(方制君臣上下三品)。
至真要大五。
(帝曰,方制君臣何也,岐伯曰,主病之君,佐君之臣,臣之使,非上下三品之也)。主病者,对证之,要也,故之君,君者味数少而分两重,之以主也,佐君者之臣,味数稍多而分两稍,所以匡君之不迨也,臣者之使,数可出入而分两更,所以通行向之使也,此君臣佐使之,非上下三品如下文善使,去声。
(帝曰,三品何,岐伯曰,所以明善之殊也)。
前言方制,言方之制故有君臣佐使,此言三品,言性善,故有上中下之殊,神云,上药为君,主命以天,中药为臣,主性以人,下药为佐使,主治病以地,故在本草有上中下三品之分,此所之殊也。
(病之中外治有先後)。
六。
(帝曰,病之中外何如,岐伯曰,从内之外者其内,从外之内者治其外)。
至真要大从内之外者内本,从外之内者外本,但治其本无不愈矣。
(从内之外而盛於外者,先其内而後治其外,从外之内而盛於内者,先治其外而後其内)。病盛於治必先其本,而後可愈,此治病之大法也,故日治病必求於本。
(中外不相及,治主病)。
中外不相及既不从内又不从外,但求其在所主之病而治之,愚按此篇即三因之也,如金玉函要略曰,千般 ,不越三条,一者经络受邪入藏府,内所因也,二者四肢九,壅塞不通,外皮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刀虫也,故着三因成曰,有内因,有外因,有不内外因,盖本於仲景之三条,而仲景之,盖本此耳,,昌震切,病也。
帝曰善,病之中外何如)。
此下与前本出同篇,但前篇病之中外,伯 本之,故此复问者,盖欲明阳治法之也。
(岐伯曰气之方,必别阴阳,定其中外,各守其 内者内治,外者外治,微者之,其次平之,盛者之,汗之下之,寒温凉,衰之以属,随其攸利)。方,法也,阳之道,凡病治剎药皆有系,故必当详别之,中外表 也,微者之,小寒之气,和之以温,小之气,和之以凉也,其之平之,大寒之气,平之以,大之气平之以寒也,盛者之,邪之甚者当直攻而取之,如甚於外者汗之,甚於内者下之凡宜寒宜宜温宜凉当各求其属以衰去之,惟随其攸利而巳,攸,所也,,必列切。
道如法,万万全,气血正平,有天命)。
於道而如其法,则举无不当,而天命可以求昌矣。
(帝日善)。
帝日病在中而不,且聚且聚且散奈何,岐伯曰,悉乎哉也,无者求其藏,虚则补之)。素五常政大者有形之病有在中,则坚实不散矣,今其不且聚且散者,无可知也,无而病在中者,藏之虚也,故当随病所在,求其藏而之,藏气充病自安矣。
以 之,食以随之,行水之,和其中外,可使巳)。
以 之,去其病也,食以随之,其气也,行水之,通其也,若是中外和而病可巳矣, 者非攻,,凡去病者皆可言 ,四切,浸洗也。
(寒之而取之之而寒取之阳)。
至真要大七。
(帝曰,言治寒以,治以寒,而方土不能 墨而更其道也,有病者,寒之而,有病寒者,之而寒,二者皆在,新病起奈何治)。寒之而,言治以寒而如故,之而寒,言治寒以而寒,如故,及有以寒治,者旧寒尚在而新寒生,以攻寒者,旧寒未除而新起,皆不得不求其也。
(岐伯曰,寒之而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所求其属也)。
寒之而以苦寒治反增,非火之有,乃真之不足也,不足阳有为热,故当取之於不宜治火也,只补阴以配其阳,则阴自退矣,之而寒者,以辛治寒而寒反甚,非寒之有,乃真阳之不足也,阳不足则阴寒,故当取之於阳,不宜攻寒也,但水中之火,阳气而寒自消也,故启玄子注曰,益火之源以消翳,洲水之主以制阳光,又日,藏府之原,有寒温凉之主取心者不必,取者不必以寒,但益心之阳,寒亦通行,强肾之犹可,故或治,治寒以寒,万万全,孰知其意,此王氏之心得也,然求其所益与壮者,即温阳气,填也,求其所源与主者,即所求其属也,属者根本之,水火之本,皆在命之中耳。
(帝曰善,服寒而反,服而反寒,其故何也,岐伯曰,治其,王气是以反也)。
此承上文而求其服寒反反寒之所以然也,治其王气者,病有阳,气有衰王,不明衰王,治之反甚,如阳盛衰者,虚火王也,治之者不知补阴以配阳,而用苦寒,治火之王,知苦寒皆沉降,沉降愈亡火愈盛,故服寒反者,虚不宜降也,又如阳衰盛者,气弱生寒也,治之者不知阳以消,而用辛温治之王,知不知阳以消,而用辛温,治之王,阳以消,而用辛温,治之王,知辛温多耗散,耗散亡阳,阳愈亡寒愈甚,故服反寒者,阳虚不宜耗也,此无他皆以王气,故其病反如此,又如夏令本,而伏在内,故多中寒,冬令本寒,而伏阳在内,故多内不如此而必欲用寒於夏,治火之王,用於冬,治寒之王,有中寒隔阳者,服寒反,中者,服反寒矣,是皆治王之,而病之所以反也,春秋同法。
(帝曰,不治王而然者何也,岐伯曰,悉乎哉也,不治五味属也,夫五味入胃,各所喜攻,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腩,咸先入)。此言不因治王而病不愈者,以五味之属治有不当也,凡五味必先入胃,而後各所喜攻之藏,喜攻者,五味五藏,各有所属也,如九 曰,病在筋无食酸,病在气无食辛,病在骨无食咸,病在血食苦病在肉无食甘,犯之者,即所不治五味属也。
(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夭之由也)。
凡五味之性,各有所入,若味有偏用,气有偏病,偏用既久,其气必增,此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藏有偏,藏有偏必有偏矣,此致夭之由也,如生气通天曰,味於酸,肝气以津,脾气乃,味於咸,大骨气,短肌心气抑之是也,此篇前言寒者,言病机也,後言五味者,言药饵也,药饵病机必其真,谬误不害矣。
(邪之至治之宜早诸变不同治法亦异)。
问阴象大八。
(故邪之玉,疾如两)。
中人,疾速如此。
(故善治者治皮毛)。
皮毛尚浅,用力少而成功易也。
(其次治肌)。
深於皮毛矣。
(其次治筋
)。
深於肌
矣。
(其次治六府)。
深於筋
矣。
(其次治五藏,治五藏者,半死半生也)。
深於六府矣,邪愈深
治愈,邪及五藏而後治之,必难为力,故日上工救其萌芽,下工救其巳成者,用力多而成功少,吉凶相半矣,曰,邪之客於形也,心先舍於皮毛,留而不去,入舍於经剎,内五藏,散於胃,阳相感,五藏乃,亦言邪自皮毛而至府藏,与此同。
(故天之邪气,感
害人五藏,水谷之寒,感害於六府)。
天之邪气,即
寒暑湿火燥,受於无形者也,喉主天气而通於藏故感害人五藏水谷之寒,即谷食之气味受於有形者也,咽主地气而通於府,故感害於六府。
(地之湿气,感
害,皮肉筋)。
人之
上者肉也,湿胜则营卫不行,故感害於皮肉筋
(故善用 者,从
引阳,从阳引,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我知彼,以表知 ,以观过与不及之理,则过,用之不殆)。善用 者,必察阳,阳之不止一端,如表 也,气血也,经络也,藏府也,上下左右有分也,日衰王有辨也,从引阳者,病在阳而治其也,从阳引者病在而治其阳也,以右治左以左治右者,剌之法也,以我知彼者,推己及人也,以表知 者,有无相求也,能因此以观过与不及之理,几微可失可,用之可不殆矣,度也。
(善
者,察色按,先别阴阳)。
此下皆言
法也,之一字,所者广,如下,知部分,喘息,听声音,观权法,非独指诊剎为言也,然无非欲辨阳耳,前言 治之阳,此言色之阳,皆医家之最要者,故曰先别阴阳,以其不可也,义详剎类诸篇。
而知部分)。
者神之故可望察色而知部分,如五色篇所言者是也,又仲景金要略曰,病人有气色於面部,鼻色青,腹中痛苦冷者死,鼻色微黑者有水气,色黄者胸上有寒,色白者,亡血也,微赤非者死,又色看痛,色黑为劳,色赤为风,色黄者便,色明者有留,亦此之
喘息,听音声,而知所苦)。
病苦於中,声
於外,故可喘息听音声而知其苦也,如象大曰,肝在音角声呼,心在音为徵,声笑,脾在音为宫,声歌,肺在音商,声哭,在音羽,声呻,此五藏之音声也,声有不知,必有所病矣,仲景曰,病人声寂然喜惊呼者,骨节间病,声喑喑然不者,心隔病,声啾啾然中病,又曰,息肩者心中,息引胸中上气者 ,息口短气者肺痿唾 ,又曰,吸而微数其病在中焦也,当下之即愈,虚者不治,在上焦丈其吸促,在下焦者其吸,此皆治,呼吸动摇振振者不治,又曰,令病人向壁闻师到不惊起而 ,若三言三止,之咽唾者此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