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经十九卷
(张介宾类注)。
( 刺类)。
(九 之要)。
灵枢九 十二原篇○一
(黄帝问於岐伯曰,余子万民养百姓,而收其租税,余哀其不给而属有疾病,余欲勿使被毒药,无用砭石,欲以微
通其经剎,调其血气,营其逆顺出入之会,今可传於後世,必明为之法,令终而不灭,久而不绝,易用难忘,为之经纪,异其章,别其表 为之终始,令各有形,先立 经愿闻其情。)。灵枢即名 经,义本诸。
(此岐伯荷曰,臣请推而次之,令有纲纪始於一,终於九焉。)。
始於一,终於九,天地之全数也, 合三才而通万变,故数亦应之。
(请言其道,小 之要,易陈而入, 守形,上守神。)。
小 ,即上文微 之谓,易陈者常法易言,也,难入者精微难及也租守形,粗工守形迹之见在也,上守神,上工察神气於冥冥也,不但用
诸治皆然。
(神乎神,客在门未傡? e恶,知其原。)。
神,正气也,客,邪气也,神乎神,言正气盛衰,当辨於疑似也,客在门言邪之往来,当识其出入也,设未傡? e所在,又恶知其当治之原哉,○恶音乌。
(刺之微,在速迟 守关,上守机,微,精微也,上速迟,知疾徐之宜也,粗守关,守四肢之关节也上守机,察气至之动静也。)。
(机之动,不离其空。)。
气机之至,随经皆脊其处,可因之而知虚实也,○空,孔同。
(空中之机清静而微。)。
言察宜详慎也。
(佑机之道者,不可挂以发,不知机道叩之不发。)。
机之道者,一气而巳,不可挂以发,极言其精不可乱也,叩之不发,用失其道则气不至也。
(知其往来,要与之期。)。
知气之往来,有逆顺衰盛之机,而取舍弗失其时也,○要,平声,约也。
( 之暗采,妙哉,工独有之。)。
粗者暗而弗,知妙工独见之矣。○暗,爱敢切。又音暗。
(往者为逆,来者为顺,明知逆顺,正行无问。)。
往气之去,故为之逆,来,气之至也,故为之顺,知往来之逆顺,则正法行之,不必疑而更问也,○下二句与至真要大论辞同用异,详标本类第二。
(逆而夺之恶得无虚,追而济之,恶得无实。)。
逆其气至而夺之,写其实也,恶得无虚,随其气去而济之,补其虚也恶得无实,故写必因吸内 ,补必因呼内 ,此即迎来随去之义。
(迎之随之,以意和久 道毕矣。)。
用 之法,补写而巳,补写之法迎随而巳,必得其和,则 道毕於是矣。
(○小钱解曰,所谓,易陈者,易言也,难入者,难着於人也。)。
本篇即前篇之释义,故不详注,凡後篇有者皆放此。
( 守形者,守刺法也,上守神者,守人之血气有馀不足,可补,写也,神客者,正邪共会也。)。神,正也,客,邪也,邪正相干,故曰共会。
(神者正气也,客者邪气也,在门者邪循正气之所出入也。)。
出入所由,故谓之门。
(未傡? e者,先知邪正何经之疾也,恶佑其原者,先知何经之病所取之处也。)。
若不能先知,是为未傡? e,又曰恶知其原。
(刺之微,在速迟者,徐疾之意也, 守者,守四肢而不知血气正邪之往来也。)。
手之两肘,足之两膝,谓之四关。
(上守机者,知守气也。)。
往来逆顺,至与不至,皆气之机也。
(机之动,不离其空中者,知气之虚实,用 之徐疾也,空中之机,清净以微者, 以得气密意,守气勿失也,其麦不可逢者,气盛不可补也,其往不可追者,气虚不可写也,不可挂以发者言气易失也。)。毫厘之差,即失其气之机也。
(扣之之不发者,言不佑补写之意也,血气巳尽,而气不下也。)。
补写不得其法虽竭尽血气而病气不应也。
(知其往来者,知气之逆顺盛虚也,要与之期者,知气之可取之时也 之暗者,冥冥不佑气之微密也,妙哉工独有之者,尽知
意也,往者为逆者,言气之虚而小,小者逆也。)。气去故剎虚而小。
(来者为顺者,言形气之平,平者顺也。)。
气来故剎平而和。
(明知逆顺正行无问者,言知所取之处也,迎而夺之者,写也,追而济之者补也。)。
(九 )。
二
(岐伯曰,九 之各,各不同形。)。
灵枢九 十二原篇。
(○一日 ,长一寸六分, 者,头大末锐,去,写阳气。)。
九 详注见下文○ 音谗。
(○二曰员 长一寸六分,员 者, 如卵形,揩摩分间,不得伤肌肉以,写分气。)。揩,丘皆切。
(○三曰 ,长三寸半, 者,锋如黍粟之锐,主按剎勿陷以致其气。)。
音低。
(○四曰锋 ,长一寸六分,锋 者,刃三隅以发痼疾,○五日铍 ,长四寸,广二分半,铍 者,末如剑锋,以取大脓。)。铍,音,披。
(○六日员利 ,长一寸六分,员利 者,大如 ,且员且锐,中身微大以取暴气。)。暴气痹气之暴发也,○ 厘同,又音毛。
(○八日长 ,长七寸,长 者,锋利身薄可以居远脾,○九日大 ,长四寸,大 者,如挺,其锋微员,以,写机关之水也。)。挺,题顶,梯顶二切。
(九 毕矣)。
(○黄帝曰,余闻九 於夫子,众多博大矣,余犹不能寤敢问九 焉生何因而有名。)。灵枢九 论。
(岐伯曰,九 者,天地之大数也,始於一而终於九。)。
一九详义,又见剎色五。
(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三以法人,四以法时,五以法音,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风,九以法野,黄帝曰,以
应九之数奈何,岐伯日,夫圣人之起天地之数也,而九之,故以立九野九而九
,九九八十一,以起黄锺数焉,以 应数也。)。自一至,九九九八十一而黄锺之数起焉,黄锺为万事之,本故 数亦应之,而用变无穷也,○黄锺详义见附翼二卷。
(○一者天也,天者阳也,五藏之应天者肺,肺者五藏六府之盖也,皮者肺之合也,人之阳也,故为之治 ,必以大其头而锐其末,令无得深入而阳气出。)。此下皆详明九 之义,一者法天,法於阳也,人之五藏,惟肺最高。而覆於藏府之上,其象应天,其合皮毛,亦属乎阳,故治
,必大其头锋其末,盖所用在浅,但欲出其阳邪耳。
(○二者地也,人之所以应土者也,故为之治 ,必篇其身而员其末,令无得伤肉,分伤则气得竭。)。二者法地,地之应人者在故治员 。必篇其身员其末, 如卵形以利导於分肉间,盖恐过伤肌肉以竭脾气,故用不在锐,而主治分间之邪气也,○篇,音筒。
(○三者人也,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脉也,故为之治 ,必大其身而员其末,令可以按剎勿陷以玫其气,令邪气独出。)。三者法人,人之生成,在於血剎故治 必大其身员其末,用在按剎致气以出其邪,而不欲其过深,陷於血剎之分也。
(○四者时也,时者,四时八风之客於经之中,为瘤病者也,故为之治 必篇其身而锋其末,令可以写热出血而痼病竭。)。四者法时应在时气瘤邪而为病也,瘤者留也,故治
必篇其锋其末,因其直壮而锐,故可以写热出血而取雍痼之疾。
(○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於子午,阴与阳别,寒与热争,两气相抟,合为痈脓者也,故为之治 ,必令其末如剑锋,可以取大脓。)。五以法音,音者令五行而应天干,故有冬夏子什之分,治以铍 。必令其未如剑锋,用在治寒热取大脓,以平阴阳之气也。
(○六者律也律者调阴阳四时而合十二经剎虚邪客於经络而为暴痹者也,故为之治 ,必令尖如 且员且锐,中身微大以取暴气。)。六以法律,律应四时十二支,而合於人之十二经剎,今虚邪客於经络而为暴痹者治以员利 ,必令尖如 ,且员且锐中身微大,其用在利,故可以取诸经暴痹之气,痹义详疾病六十七。
(○七者星也,星者人之七窍,邪之所客於经,而为痛痹舍於经络者也,故为之治 ,令尖如蚊虻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气因之真邪俱往出 而养者也。)。七以法星,而合於人之七窍,举七窍之大者,言则通身空窍昔所主也治以毫 ,令尖如蚊虻喙,盖用在微细徐缓,渐散邪,以养真气故可以取寒热痛痹,浮浅之在络者。
(○八者风也,风者人之股肱八节也,八正之虚风,八风伤八,内舍於骨解腰脊节腠理之间为深痹也,故为之治 ,必长其身,锋其末可以取深邪远痹。)。九以法风而合於人之股肱八节,言八节则通身骨节皆其属也,凡虚风之深入者,必内舍於骨解腰脊节凑之间,故欲取深邪远痹,者,必为大 以治之也。
(○九者野也,野者人之节解皮肤之间也,淫邪流溢於身,如风水之状,而溜不能过於机关大节者也,故为之治 ,令尖如挺,其锋微,员以取大气之不能过於关节者也。)。九以法野,野以应人之周身,凡淫邪流溢於肌体为风为水,不能过於关节而壅滞为病者,必用大 以利机关之大气,大气通则淫邪行矣,尖如挺者言其粗且巨也,○身形应九野,详经络三十五,仍有图在图翼四卷。
(○○黄帝曰, 之长短月数乎。)。
此下复明九 大小之数也。
(岐伯曰,一曰 者,取法於巾 ,去末寸半卒锐之,长一寸六分,主热在头身也。)。 锐也卒尾也,此 身大,其近末约寸半许而渐锐之,共长一寸六分,主写去阳气,故治热在头身,○按巾 ,絮 綦 等制,必古
名也,未详其义。
(○二曰员 取法於絮 篇其身而卵其锋,长一寸六分主治分间气。)。
篇如竹篇也,卵,员如卵锐也,此 直其身员其末,故但治分间之气,而不使其肌肉也。
(○三曰 ,取法於黍粟之锐,长三寸半,主按剎取气令邪出。)。
黍粟之锐,员而微尖也,此云按剎取气,前文曰按剎勿陷以玫其气盖利於用补者也。
(○四曰锋 取法於絮 ,篇其身锋其末,长一寸六分,主痈热出血。)。
上文九 十二原篇云刃三隅以发痼疾,盖三棱者也,本篇言篇其身者,似或有误。
(○五曰铍 ,取法於铍锋,广二分半,长四寸,主大痈脓两热争者也。)。
取法铍锋,言阔大也,两热争者,言寒热不调,两气相抟也。
(○六曰,取法於 ,微大其末,反小其身,令可深内也,长一寸六分,主取痈痹者也。)。毛之强者曰 ,取法於 者,用其细健,可稍深也。
(○七曰亮 ,取法於毫毛,长一寸六分,主寒热痛痹在络者也,○八曰长 取,法於綦 长七寸,主取深邪远痹者也,○九曰大 ,取法於锋 其锋微员,长四寸,主取大气不出关节者也。)。以上九
,有图在图翼四卷。
( 形毕矣,此九 大小长短法也。)。
按以上九 之用,凡所取者皆言有馀之实邪,则 不宜於治虚也,从可知矣。
(九 之义应天人)。
素问 解篇○三
(帝曰,余闻九 ,上应天地四时阴阳愿闻其方,令可传於後世以为常也,岐伯曰,夫一天二地三人四时五音六律七星八风九野,身形亦应之, 各有所宜,故曰九
。)。九 之法,各有所宜也。
(人皮应天。)。
包覆万物,天之象也。
(人肉应地。)。
厚静藏物,地之象也。
(人剎应人。)。
动静有期盛有变,位於天地之中,人之象也。
(人筋应时。)。
时主周岁,筋 周身,应其象也。
(人声应音。)。
音以声生,备五行也。
(人阴阳合气应律。)。
人有六阴六阳以合天气,律之象也。
(人齿面目应星。)。
森罗布列,星之象也。
(人出入气应风。)。
呼吸出入,风之象也。
(人九窍三百六十五络应野。)。
形体周偮鶤野之象也。
(故一 二 肉,三 剎,四 筋,五 骨六 调阴阳七 益精八 除风,九 通九窍除三百六十五节,此之谓各有所主也。)。此结上文九 之用各有所宜也。
(人化意应八风。)。
此下复明上文不尽之义也,人之心意多变,天久八风焦常,故相应也。
(人气应天。)。
气属阳而运行不息故应天。
(人发齿耳目五声,应五音六律。)。
发之多,齿之列,耳之聪,目之明,五声之抑扬清浊,皆纷绁不乱,各有条理,故应五音六律。
(人阴阳剎血气应地。)。
人阴阳剎血气之行於肉中,亦犹经水之在土也,故应於地。
(人目应之,九九窍三百六十五人一以观动静天二以候五色七星应之以候发母泽五音一以候宫商角徵羽六律有馀不足应之二地一以候高下有馀九野一节俞应之以候闭节三人变一分人候齿泄多血少十分角之变五分以候缓急六分不足三分寒关节第九分四时人寒温燥湿四时一应之以候相反一四方各作解。)。
此一百二十九字,古经蠹简,义理残阙,必有遗误,不敢强解。
(○九 之宜各有所为)。
灵枢官 篇○四
(凡刺之要,官 最妙。)。
官,法也,公也,制有法而公於人,故曰官 。
(九 之宜,各有所为,长短大小,各有所施也,不得其用,病弗能移。)。
用不得法,则不能去病。
(疾浅 深,内伤良肉,皮肤为痈。)。
内伤良肉,则血流於内而溃於外,故皮肤为痈。
(病深 浅,病气不,写支为大脓。)。
病气不写而伤其支络,故为大脓,凡病有沉浮,刺分深浅过之则内伤,不及则外壅,邪反从之。後生大病。
(病小 ,大气写太甚,疾必,为害。)。
气写太甚,元气伤也,故必为害。
(病大 小气不泄,写,亦复为败。)。
不及病,则病气不泄,刺失其宜,故亦为败。
(失 之宜,大者写,小者不移。)。
当小而大则写伤正气,当大而小则病不能移,皆失 之宜也。
(巳言其过,请言其所施。)。
上文言其过失,下文言其所施。
(病在皮肤无常处者,取以 於病所,肤白勿取。)。
病在皮肤无常处者,火之游行也,用 者,主写阳气也,白则无火可,佑故不宜刺。
(○病在分肉间,取以员 於病所,○病在经络痼痹者,取以锋 ,○病在剎气少,当补之者,取之 於井荥分输。)。此 宜於用补,分输,言各经也。
(○病为大脓者,取以铍 ,○病痹气暴发者,取以员利 ,○病痹气痛而不去者,取以毫 ,○病在中者,取以长 。)。中者,言其远也。
(○病水肿不能通关节者,取以大 ,○病在五藏固居者,取以锋 ,写於井荥分输取以四时。)。四时义详後十八。
(九变十二节)。
灵枢官 篇○五
(凡刺有,九以应九变,一曰输刺,输刺者,刺诸经荥输藏腧也。)。
诸经荥输,凡井荥经合之皆腧也,藏腧,背间之藏府腧也,○本经输腧俞,三字皆通用。
(二曰远道刺远道刺者,病在上,取之下,刺府腧也。)。
府腧,谓足太阳膀胱经,足阳明胃经,足少阳胆,十二经中,惟此三经最,可以因下取上,故曰远道刺。
(三曰经刺经刺者,刺大经之结络经分也。)。
刺结络者,因其结聚而直取之,所谓解结也。
(四曰络刺,络刺者刺小络之血剎也。)。
调经论曰,病在血调之络,经剎篇曰,诸刺络剎者,必刺其结上,甚血者虽无结,急取之以写其邪而出其血,留之发为痹也。
(五曰分刺分刺者,刺分肉之间也。)。
刺分肉者,泄肌肉之邪也。
(六曰大,写刺大,写刺者,刺大脓以铍 也。)。
治痈疡也。
(七曰毛刺,毛刺者,刺浮痹皮肤也。)。
其治在浅也。
(八日巨刺巨刺者,左取右右取左。)。
邪客於经而有移易者,以巨刺治之,详见後三十。
(九曰 刺, 刺者,刺燔 则取痹也。)。
谓烧 而刺也即後世火
之属,取寒痹者用之,以上谓之九变,○ ,音翠,燔,音凡。
(○凡刺有十二节,以应十二经,一曰偶刺偶刺者,以手直心若背,直痛所,一刺後,以治心痹刺此者傍 之也。)。偶,两也,前後各一,故曰偶刺,直,当也,以手直心若背,谓前心後心,当其痛所,各用一
治之,然须斜 以刺其傍,恐中心则死也。
(二曰报刺报刺者刺痛无常处也,上下行者,直,内无拨 ,以左手随病所按之乃出 复刺之也。)。报刺,重刺也,痛无常处,则或上或下,随病所在,即宜肉其
,留而勿咹,乃以左手按之,再得痛处,乃出前 而复刺之也。
(三曰恢刺,恢刺者,刺傍之举之前後,恢筋急以治筋痹也。)。
恢,恢廓也,筋急者不刺筋而刺其傍,必数举其 或前或後以恢其气,则筋痹可舒也。
(四曰齐刺,齐刺者直入一,傍入二,以治寒气小深者,或曰三刺,三刺者,治脾气小深者也。)。齐者,三 齐用也,故又曰三刺,以一
直入其中二 夹入其傍,治寒痹稍深之法也。
(五曰扬刺,扬刺者,正内,一,傍内四而浮之,以治寒气之久大者也。)。
扬散也,中外共五 而用在浮泛,故能
散久大之寒气。
(六曰直 刺,直 刺者,引皮乃刺之,以治寒气之浅者也。)。
直者,直入无避也,引起其皮而刺之则所用不深,故但治寒气之浅者。
(七曰输刺,输刺者,直入直,出稀发 而深之,以治气盛热者也。)。
输,委输也,言能输写其邪,非上文荥输之谓,直入直出,用其锐也,稀 ,留之久也,久而且深,故可以去盛热之气。
(八曰短刺短刺者,刺骨痹,稍摇而深之,玫 骨所,以上下摩骨也。)。
短者,入之渐也故稍摇而深,致 骨所,以摩骨痹,摩,迫切也。
(九曰浮刺浮刺者傍入而浮之,以治肌急而寒者也。)。
浮,轻浮也,傍入其缄而浮举之,故可治肌肤之寒,此与上文毛刺义大同。
(○十曰阴刺,阴刺者,左右率刺之以治寒厥中寒厥,足踝後少阴也。)。
阴刺者,刺阴寒也,率,统也,言治寒厥者,於足踝後少阴经左右皆刺之。
(十一曰傍 刺,傍 刺者直刺傍刺各一,以治留痹久居者也。)。
傍 刺者,一正一傍也,正者刺其经,傍者刺其络,故可以刺久居之留痹。
(十二曰赞刺,赞刺者直入直,出数发 而浅之,出血,是谓治痈肿也。)。
赞,助也,数发 而浅之,以後助,前故可使之出血而治
肿。
(三刺浅深五刺五藏)。
灵枢官 篇○六
(剎之所居,深不见者,刺之微内, 而久留之,以致其空剎气也。)。
刺深剎者,亦必微内其 ,盖恐太过,反伤正气,故怛久留而引致之,使其空中之剎气上行也。
(剎浅者勿刺,按绝其剎乃刺之,无令精,出独出其邪气耳。)。
剎浅者最易泄气,故必先按绝其剎而後人 ,则精气无所伤,独取其邪矣。
(所喟三刺则 气出者。)。
自此至下文谷气,皆释终始篇之,详见後十六。
(先浅刺绝皮以出阳邪。)。
绝透也,浅刺皮腠,故出阳邪。
(再刺则阴邪出者少益深,绝皮致肌肉,未入分肉间也。)。
绝皮及,肌邪气稍深,故曰阴邪,大肉深处,各有分理是谓分肉间也。
(巳入分肉之间则谷气出。)。
谷气即正气,亦曰神气,出至也终始篇曰,所谓谷气至者,巳补而实,巳写而虚,故以佑谷气至也。
(故刺法曰,始刺浅之,以逐邪气而来血气後刺深之,以致阴气之邪,最後刺极深之,以下谷气,此之谓也。)。凡刺之浅深,其法有三,先刺绝,皮取卫中之阳邪也,再刺稍深,取营中,之阴邪也,三刺最深,及於分肉之间,则谷气始下,下言见也,按络始篇之义与此互有发明。
(故用 者,干佑年之所加,气之盛衰,虚实之所起,不可以为工也。)。
年之所加,如天元,至真要等论是也,气之盛衰,如八正神明论,阴阳系日月等篇是也,佑天地之气候,则人有五虚五实,皆可因而知矣。○此数句又见六节藏象论,详运气类第一。
(凡刺有五,以应五藏,一曰半刺,半刺者,浅内而疾发 ,无 伤肉,如拨毛状以取皮气,此肺之应也。)。此即前章毛刺之义,浅入而疾发,故可取皮分以应肺。
(二曰豹文刺,豹文刺者,左右前後 之,中剎为故,以取经络之血者,此心之应也。)。豹文者,言其多也,主取血剎,所以应心。
(三曰关刺关刺者直刺左右,尽筋上以取筋痹,慎无出血,此肝之应也,或曰渊刺,一日岂刺。)。关,关节也,左右,四肢也尽筋,即关节之处也慎无出血,血以养筋也,肝主筋,刺筋所以应肝,渊刺岂刺,皆古名也。
(四曰合谷刺,合谷刺者,左右鸡足 於分肉之间,以取肌痹,此脾之应也。)。
合谷刺者,言鸡足也,邪在肉间,其气广,大非合刺不可,脾者,所以应脾。
(五曰输刺输刺者,直入直出深内之至骨,以取骨痹,此肾之应也。)。
输刺义见前章,肾主骨刺深至骨,所以应肾。
(用减虚实补,写)。
(七凡用 者,虚则实之,满则泄之。)。
灵枢九 十二用 之要,全凭虚实以为补写,实即补也,泄即写也。
(宛陈则除之,邪胜则虚之。)。
宛,郁同陈,积也,除之土其滞,虚之泄其邪也。
(大要曰,徐而疾则实,疾而 则虚。)。
徐出 而疾按之为补,故虚者可实,疾出 而徐按之为写,故实者可虚。
(言实与虚,若有若无。)。
实之与虚在有气无气耳,气本无形,故若有若无,善察之者,神悟於有无之间也。
(察後与先,若存若仁。)。
察後与先求病所急而治分先後也,若存若仁,察气之行与不行,以为 之去留也。
(为虚为实,若得若失。)。
欲虚而虚,欲实而实,是得法也,粗工妄为,则失之矣。
(虚实之要,九 最妙。)。
各有所宜之要也。
(补写之时,以 为之。)。
当补当写,用有其时,在气会之,顷详如下文。
(写曰必特内之,放而出之,排阳得 邪气得泄)。
凡用写者,必持内之,谓持之坚而入之锐也,放而出之,谓因其气来,出之疾而按之
也,故可排开阳道以泄邪气。
(按而引 ,是谓内温,血不得散,不得出也。)。
凡用补者,必按其穴而引退其 ,是谓内温,故血不散气不出而虚者实矣。
(补曰随之,随之意若妄之,若行若按若蚊虻止。)。
此下皆言补法也,随因其气去,追而济之也,妄,虚妄也,意若妄之,言意会於有无之间也,若行若按,言行其气按其处也,若蚊虻止,言当轻巧无迹,而用得其精也。
(如留如,还去如弦绝。)。
留,留 也,还出 也,去如弦绝,轻且捷也,故无损而能补。
(令左属右,其气故止,外门巳闭,中气乃实。)。
右手出 ,左手随而按扪之,是令左属右也,故门户闭於外,中气实於。
(必无留血,急取诛之。)。
凡取血络者,不可使有留血,宜急去之也。
(持 之道坚者为宝,正指直刺,无 左右。)。
坚而有力,则直达病所,正而不斜,则必中气穴。
(神在秋毫,属意病者,审视血剎者,刺之无殆。)。
医之神见,在悉秋毫,必精必确,加意病者,详审血剎,然後刺之,庶无危殆。
(方刺之时,必在悬阳,及与两卫。)。
悬犹言举也,阳,神气也,凡刺之时,必先举神气为主,故曰悬,阳,两卫者,卫气在阳,肌表之卫也,脾气在阴,藏府之卫也,二者皆神气所居不可伤犯,凡用 者,首宜顾,此故曰两卫,○师传篇曰,脾者主为卫详藏象类二十九。
(神属勿去,佑病存亡。)。
此即恋阳之义,故存亡系之。
(血剎者,在腧横居视之独澄,切之独坚。)。
上文言神气之所居此言血剎之所在也视之澄者,必欲索其隐,切之独坚者,必欲援其本也。
(○帝曰,何如而虚,何如而实。)。
素问宝命全形论○此下言虚实之治,并及诸所当慎也。
(岐伯曰刺虚者须其实,刺实者须其虚,经气巳至,慎守勿失,深浅,在志,远近若一,如临深渊,手如握虎,神无营於众物。)。此节详注见下文。
(小 解曰,所谓虚则实之者,气口虚而当补之也满则泄之者,气口盛而当写之也。)。此与下文 解篇皆释前篇之义,但此以气口言虚实,彼以 下气至言虚实义虽若异然互有发明,皆当察也。
(宛陈则除之者,去血剎也邪盛则虚之者,言诸经有盛者,皆写其邪也。)。
此云写其邪,与下文出 勿按义同。
(徐而疾则实者,言徐内,而疾出也,疾而徐则虚者,言疾,内而徐出也)。
此二句释义其用似反,当以下文 解篇者为得。
(言实与虚,若有若无者,言实者有气,虚者无气也,察後与先,若亡若存者,言气之虚实,补写之先後也,察其气之巳下与常存也,巳下,言巳退也。)。
(为虚与实若得若失者,言补者 然若有得也,写则 然若有失也。)。
释与下篇不同,其义皆通,○ 音弼诗云,威仪 。
(○ 解篇,黄帝问曰愿闻九 之解,虚实之道。)。
自此至下文补写之时,九 之名者,皆释前九 十二原篇之义。
岐伯对曰,刺虚则实之者, 下热也,气实乃热也,满而泄之者,铖下寒也,气虚乃寒也, 下热者,自寒而热也,热则正气正气至而虚者实矣,故为补 下寒者,自热而寒也,寒则邪气去而实者虚矣,故为写,此释当与上解者叁阅。
(宛陈则除之者,出恶血也,邪盛则虚之者,出 勿按。)。
出 勿按,即写其邪也,本经宛菀皆通用。通作郁。
(徐而疾则实者,徐出 而疾按之,疾而徐则虚者,疾出 而徐按之。)。
下得气巳盛而徐出之,则经剎无伤,疾按之则真气不泄,此补法也,故能实,若 巳及病而疾出之徐按之,则菀滞行,邪气去,此写法也,故能虚。
(言实与虚者寒温气多少也。)。
寒为虚,温为实,气少为虚,气多为实。
(若无若有者,疾不可知也。)。
气至之有无, 下之虚实不易知也,疾不可知故右若无,明能察之故若有。
(察後与先者,知病先後也。)。
病有标本,先者为,本後者为标。
(为虚与实者,工勿失其法,若得若失者离其法也。)。
虚当补实当写,法不可失也,若有得若有失者,粗工妄为,离其法耳。
(虚实之要九 最妙者为其各有所宜也。)。
九 之用,各有所宜,详见前第二章。
(补写之时者,与气开阖相合也。)。
气至应时谓之开,巳过未至谓之阖,补写之时,凡诸经剎气昼夜周行五十度,各有所至之时,如经络烦类营气卫气运行之次二章者是也,故卫气行篇日,谨候其气之所在而刺之,是谓逢时,此所谓补写之时也,又若 下气来谓之开,可以迎而写之, 下气去谓之阖可以随而补之,此皆 与气开阖相合之义。
(九 之名,各不同形者, 穷其所当补写也。)。
各不同形,故补写各有所用。
(○刺实须其虚者,留 阴气隆至乃去 也,刺虚须其实者,阳气隆至, 下热,乃去 也。)。自此至下文神无营於众物者,皆释前宝命全形论之义,○阴气隆至, 下寒也,阳邪巳退,实者虚矣,阳气隆至, 下热也,元气巳复,虚者实矣,故皆可去 也。
(经气巳至,慎守勿失者,勿变更也。)。
慎守勿失必变更者弁其主持不定,多生感乱,不惟无益,反招损也。
(浅深在志者,佑病之内外也。)。
内宜刺深,外宜刺浅,最当在意,不何忽也。
(近远如一者,深浅其候等也。)。
深者取气,浅者取气近,远近虽不同,以得气为候则如一也。
(如临深渊者,不敢 也)。
言行 之际。当敬慎若此也。
(手如握虎者,欲其壮也,)。
持 如握虎,欲其坚而有力也,神无营於众物者,静则神静,神静则志专,病以静观,方无失也,故无左右视。
(义无邪下者,欲端以正也。)。
此即前篇正指直刺,无 左右之义。
(必正其神者,欲瞻病人目,制其神,令气易行也。)。
目者神之窍,欲正病者之神,必瞻其目,制彼精神,令无散越则气为神使,剎道易行也。
(○所谓三里者,下膝三寸也。)。
三里有二,此言足三里,足阳明经穴也,○按此下言取穴之法,非本篇上下之义,意必他篇之丈脱误於此者。
(所谓跗之者,举膝分易见也。)。
跗之,当作跗上,即足阳明冲阳穴也,盖三里冲阳,一剎相贯举膝下三里而重按之则冲阳之剎不动矣,故举其膝分则易见也。
(巨虚者, 足 独陷者。)。
巨虚有二,上廉下廉也 ,举也,此言巨虚上廉当 足取之在 骨外侧,独陷者之中也。
(下廉者,陷下者也。)。
此言巨虚下廉,又在独陷者之下,盖上廉下廉相去去三寸耳。
(阴阳虚实补写先後)。
灵枢终始篇○八
(阴盛而阳虚,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