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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经十九卷
宾类注)。
( 刺)。
(九 之要)。
灵枢九 十二原篇
(黄帝於岐伯曰,余子万民百姓,而收其租税,余哀其不而属有疾病,余欲勿使被毒,无用砭石,欲以微 通其经剎其血气,其逆出入之会,今可於後世,必明之法,令而不,久而不,易用忘,经纪,异其章,其表 始,令各有形,先立 其情。)。灵枢即名
(此岐伯荷曰,臣推而次之,令有纲纪始於一,於九焉。)。
始於一,於九,天地之全数也, 合三才而通万,故数亦之。
言其道,小 之要,易而入, 守形,上守神。)。
小 ,即上文微 之,易者常法易言,也,入者精微及也租守形,粗工守形迹之在也,上守神,上工察神气於冥冥也,不但用 治皆然。
(神乎神,客在未傡? e,知其原。)。
神,正气也,客,邪气也,神乎神,言正气盛衰,当辨於疑似也,客在言邪之往来,当其出入也,未傡? e所在,又知其当治之原哉,
(刺之微,在速,上守机,微,精微也,上速,知疾徐之宜也,粗守,守四肢之关节也上守机,察气至之静也。)。
(机之,不离其空。)。
气机之至,随皆脊其,可因之而知虚也,空,孔同。
(空中之机清静而微。)。
言察宜慎也。
(佑机之道者,不可挂以,不知机道叩之不。)。
机之道者,一气而巳,不可挂以,极言其精不可乱也,叩之不,用失其道气不至也。
(知其往来,要与之期。)。
知气之往来,有逆衰盛之机,而取舍弗失其也,要,平声,也。
( 之暗采,妙哉,工独有之。)。
粗者暗而弗,知妙工独之矣。暗,敢切。又音暗。
(往者逆,来者为顺,明知逆,正行无。)。
往气之去,故之逆,来,气之至也,故,知往来之逆正法行之,不必疑而更也,下二句与至真要大辞同用异,详标第二。
(逆而得无虚,追而之,得无。)。
逆其气至而之,写其也,得无虚,随其气去而之,其虚也得无,故写必因吸内 ,必因呼内 ,此即迎来随去之
(迎之随之,以意和久 道矣。)。
用 之法,写而巳,写之法迎随而巳,必得其和,於是矣。
解曰,所,易者,易言也,入者,着於人也。)。
本篇即前篇之释义,故不注,凡後篇有者皆放此。
( 守形者,守刺法也,上守神者,守人之血气有不足,可,写也,神客者,正邪共会也。)。神,正也,客,邪也,邪正相干,故曰共会。
(神者正气也,客者邪气也,在者邪循正气之所出入也。)。
出入所由,故
(未傡? e者,先知邪正何之疾也,佑其原者,先知何之病所取之也。)。
若不能先知,是未傡? e,又曰知其原。
(刺之微,在速者,徐疾之意也, 守者,守四肢而不知血气正邪之往来也。)。
手之两肘,足之两膝,之四
(上守机者,知守气也。)。
往来逆,至与不至,皆气之机也。
(机之,不离其空中者,知气之虚,用 之徐疾也,空中之机,清以微者, 以得气密意,守气勿失也,其麦不可逢者,气盛不可也,其往不可追者,气虚不可写也,不可挂以者言气易失也。)。毫厘之差,即失其气之机也。
(扣之之不者,言不佑写之意也,血气巳尽,而气不下也。)。
写不得其法竭尽血气而病气不也。
(知其往来者,知气之逆盛虚也,要与之期者,知气之可取之也 之暗者,冥冥不佑气之微密也,妙哉工独有之者,尽知 意也,往者逆者,言气之虚而小,小者逆也。)。气去故虚而小。
(来者为顺者,言形气之平,平者也。)。
气来故平而和。
(明知逆正行无者,言知所取之也,迎而之者,写也,追而之者也。)。
(九 )。

(岐伯曰,九 之各,各不同形。)。
灵枢九 十二原篇。
一日 ,一寸六分, 者,大末,去,写阳气。)。
下文
二曰 一寸六分, 者, 如卵形,揩摩分,不得肌肉以,写分气。)。揩,丘皆切。
三曰 ,三寸半, 者,如黍粟之,主按勿陷以致其气。)。
音低。
四曰一寸六分, 者,刃三隅以痼疾,五日四寸,广二分半, 者,末如剑锋,以取大。)。,音,披。
六日利 ,一寸六分,利 者,大如 ,且,中身微大以取暴气。)。暴气痹气之暴也,厘同,又音毛。
八日七寸, 者,利身薄可以居脾,九日大 ,四寸,大 者,如挺,其,以,写机之水也。)。挺,题顶,梯二切。
(九 矣)。
黄帝曰,余九 於夫子,众多博大矣,余犹不能寤敢九 焉生何因而有名。)。灵枢九
(岐伯曰,九 者,天地之大数也,始於一而於九。)。
一九详义,又见剎色五。
(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三以法人,四以法,五以法音,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九以法野,黄帝曰,以 九之数奈何,岐伯日,夫圣人之起天地之数也,而九之,故以立九野九而九 ,九九八十一,以起黄数焉,以 数也。)。自一至,九九九八十一而黄之数起焉,黄锺为万事之,本故 数亦之,而用也,锺详义见附翼二卷。
一者天也,天者阳也,五藏之天者肺,肺者五藏六府之盖也,皮者肺之合也,人之阳也,故之治 ,必以大其其末,令无得深入而阳气出。)。此下皆明九 之,一者法天,法於阳也,人之五藏,惟肺最高。而覆於藏府之上,其象天,其合皮毛,亦属乎阳,故治 ,必大其头锋其末,盖所用在浅,但欲出其阳邪耳。
二者地也,人之所以土者也,故之治 ,必篇其身而其末,令无得肉,分伤则气得竭。)。二者法地,地之人者在故治 。必篇其身其末, 如卵形以利於分肉,盖恐过伤肌肉以竭脾气,故用不在,而主治分之邪气也,篇,音筒。
三者人也,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脉也,故之治 ,必大其身而其末,令可以按勿陷以玫其气,令邪气独出。)。三者法人,人之生成,在於血故治 必大其身其末,用在按致气以出其邪,而不欲其深,陷於血之分也。
四者也,者,四之客於之中,瘤病者也,故之治 必篇其身而其末,令可以写出血而痼病竭。)。四者法时应气瘤邪而病也,瘤者留也,故治 必篇其其末,因其直壮而,故可以写出血而取雍痼之疾。
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於子午,与阳,寒与争,两气相,合为痈脓者也,故之治 ,必令其末如剑锋,可以取大。)。五以法音,音者令五行而天干,故有冬夏子什之分,治以 。必令其未如剑锋,用在治寒取大,以平阳之气也。
六者律也律者调阴阳四而合十二经剎虚邪客於经络暴痹者也,故之治 ,必令尖如 且,中身微大以取暴气。)。六以法律,律十二支,而合於人之十二经剎,今虚邪客於经络暴痹者治以利 ,必令尖如 ,且中身微大,其用在利,故可以取诸经暴痹之气,痹义详疾病六十七。
七者星也,星者人之七,邪之所客於,而痛痹舍於经络者也,故之治 ,令尖如蚊虻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气因之真邪往出 而者也。)。七以法星,而合於人之七之大者,言通身空昔所主也治以毫 ,令尖如蚊虻喙,盖用在微散邪,以真气故可以取寒痛痹,浮浅之在者。
八者也,者人之股肱八也,八正之虚,八风伤八,内舍於骨解腰脊腠理之间为深痹也,故之治 ,必其身,其末可以取深邪痹。)。九以法而合於人之股肱八,言八节则通身骨皆其属也,凡虚之深入者,必内舍於骨解腰脊凑之,故欲取深邪痹,者,必大 以治之也。
九者野也,野者人之解皮也,淫邪流溢於身,如水之状,而溜不能於机者也,故之治 ,令尖如挺,其微,以取大气之不能关节者也。)。九以法野,野以人之周身,凡淫邪流溢於肌体为风为水,不能关节而壅滞病者,必用大 以利机之大气,大气通淫邪行矣,尖如挺者言其粗且巨也,身形九野,详经络三十五,仍有翼四卷。
○○黄帝曰, 之短月数乎。)。
此下明九 大小之数也。
(岐伯曰,一曰 者,取法於巾 ,去末寸半卒之,一寸六分,主身也。)。 也卒尾也,此 身大,其近末寸半渐锐之,共一寸六分,主写去阳气,故治身,按巾 ,絮 綦 等制,必古 名也,未
二曰 取法於絮 篇其身而卵其一寸六分主治分气。)。
篇如竹篇也,卵,如卵也,此 直其身其末,故但治分之气,而不使其肌肉也。
三曰 ,取法於黍粟之三寸半,主按取气令邪出。)。
黍粟之而微尖也,此云按取气,前文曰按勿陷以玫其气盖利於用者也。
四曰 取法於絮 ,篇其身其末,一寸六分,主痈热出血。)。
上文九 十二原篇云刃三隅以痼疾,盖三棱者也,本篇言篇其身者,似或有
五曰 ,取法於铍锋,广二分半,四寸,主大痈脓争者也。)。
取法铍锋,言大也,两争者,言寒,两气相也。
六曰,取法於 ,微大其末,反小其身,令可深内也,一寸六分,主取痹者也。)。毛之者曰 ,取法於 者,用其健,可稍深也。
七曰亮 ,取法於毫毛,一寸六分,主寒痛痹在者也,八曰 取,法於綦 七寸,主取深邪痹者也,九曰大 ,取法於四寸,主取大气不出关节者也。)。以上九 ,有翼四卷。
( 形矣,此九 大小短法也。)。
按以上九 之用,凡所取者皆言有邪, 不宜於治虚也,从可知矣。
(九 之义应天人)。
解篇
(帝曰,余九 ,上天地四时阴阳愿其方,令可於後世以常也,岐伯曰,夫一天二地三人四五音六律七星八九野,身形亦之, 各有所宜,故曰九 。)。九 之法,各有所宜也。
(人皮天。)。
包覆万物,天之象也。
(人肉地。)。
厚静藏物,地之象也。
(人剎应人。)。
静有期盛有,位於天地之中,人之象也。
(人筋应时。)。
主周,筋 周身,其象也。
(人声音。)。
音以声生,五行也。
(人阳合气律。)。
人有六六阳以合天气,律之象也。
(人齿面目星。)。
布列,星之象也。
(人出入气应风。)。
呼吸出入,之象也。
(人九三百六十五络应野。)。
形体周鶤野之象也。
(故一 二 肉,三 ,四 筋,五 骨六 调阴阳七 益精八 除,九 通九除三百六十五,此之各有所主也。)。此上文九 之用各有所宜也。
(人化意。)。
此下明上文不尽之也,人之心意多,天久八焦常,故相也。
(人气天。)。
气属阳而运行不息故天。
(人发齿耳目五声,五音六律。)。
之多,齿之列,耳之,目之明,五声之抑,皆纷绁不乱,各有条理,故五音六律。
(人血气地。)。
血气之行於肉中,亦犹水之在土也,故於地。
(人目之,九九三百六十五人一以观动静天二以候五色七星之以候五音一以候商角羽六律有不足之二地一以候高下有九野一节俞应之以候闭节三人一分人候齿泄多血少十分角之五分以候急六分不足三分寒关节第九分四人寒温燥湿四之以候相反一四方各作解。)。
此一百二十九字,古理残,必有遗误,不敢解。
九 之宜各有所)。
灵枢官 篇
(凡刺之要,官 最妙。)。
官,法也,公也,制有法而公於人,故曰官 。
(九 之宜,各有所短大小,各有所施也,不得其用,病弗能移。)。
用不得法,不能去病。
(疾浅 深,内良肉,皮肤为痈。)。
良肉,血流於内而於外,故皮肤为痈
(病深 浅,病气不,写支。)。
病气不写而其支,故,凡病有沉浮,刺分深浅,不及外壅,邪反从之。後生大病。
(病小 ,大气写太甚,疾必,害。)。
气写太甚,元气也,故必害。
(病大 小气不泄,写,亦复为败。)。
不及病,病气不泄,刺失其宜,故亦为败
(失 之宜,大者写,小者不移。)。
当小而大正气,当大而小病不能移,皆失 之宜也。
(巳言其言其所施。)。
上文言其失,下文言其所施。
(病在皮无常者,取以 於病所,白勿取。)。
病在皮无常者,火之游行也,用 者,主写阳气也,白无火可,佑故不宜刺。
病在分肉,取以 於病所,病在经络痼痹者,取以病在气少,当之者,取之 於井。)。此 宜於用,分,言各也。
者,取以病痹气暴者,取以利 ,病痹气痛而不去者,取以毫 ,病在中者,取以 。)。中者,言其也。
病水不能通关节者,取以大 ,病在五藏固居者,取以 ,写於井取以四。)。四时义详後十八。
(九十二)。
灵枢官 篇
(凡刺有,九以,一曰刺,刺者,刺诸经荥输藏腧也。)。
诸经荥输,凡井荥经合之皆腧也,藏腧,背之藏府腧也,经输,三字皆通用。
(二曰道刺道刺者,病在上,取之下,刺府腧也。)。
府腧,足太阳膀胱,足阳明胃,足少阳胆,十二中,惟此三最,可以因下取上,故曰道刺。
(三曰刺者,刺大结络经分也。)。
结络者,因其聚而直取之,所也。
(四曰刺,刺者刺小之血也。)。
调经论曰,病在血经剎篇曰,络剎者,必刺其上,甚血者,急取之以写其邪而出其血,留之发为痹也。
(五曰分刺分刺者,刺分肉之也。)。
刺分肉者,泄肌肉之邪也。
(六曰大,写刺大,写刺者,刺大 也。)。
痈疡也。
(七曰毛刺,毛刺者,刺浮痹皮也。)。
其治在浅也。
(八日巨刺巨刺者,左取右右取左。)。
邪客於而有移易者,以巨刺治之,详见後三十。
(九曰 刺, 刺者,刺燔 取痹也。)。
谓烧 而刺也即後世火 之属,取寒痹者用之,以上之九,音翠,燔,音凡。
凡刺有十二,以十二,一曰偶刺偶刺者,以手直心若背,直痛所,一刺後,以治心痹刺此者傍 之也。)。偶,两也,前後各一,故曰偶刺,直,当也,以手直心若背,前心後心,当其痛所,各用一 治之,然斜 以刺其傍,恐中心死也。
(二曰刺者刺痛无常也,上下行者,直,内无 ,以左手随病所按之乃出 刺之也。)。刺,重刺也,痛无常或上或下,随病所在,即宜肉其 ,留而勿咹,乃以左手按之,再得痛,乃出前 而刺之也。
(三曰恢刺,恢刺者,刺傍之之前後,恢筋急以治筋痹也。)。
恢,恢廓也,筋急者不刺筋而刺其傍,必数其 或前或後以恢其气,筋痹可舒也。
(四曰刺,刺者直入一,傍入二,以治寒气小深者,或曰三刺,三刺者,治脾气小深者也。)。者,三 用也,故又曰三刺,以一 直入其中二 入其傍,治寒痹稍深之法也。
(五曰刺,刺者,正内,一,傍内四而浮之,以治寒气之久大者也。)。
散也,中外共五 而用在浮泛,故能 散久大之寒气。
(六曰直 刺,直 刺者,引皮乃刺之,以治寒气之浅者也。)。
直者,直入无避也,引起其皮而刺之所用不深,故但治寒气之浅者。
(七曰刺,刺者,直入直,出稀 而深之,以治气盛者也。)。
,委也,言能写其邪,非上文荥输,直入直出,用其也,稀 ,留之久也,久而且深,故可以去盛之气。
(八曰短刺短刺者,刺骨痹,稍而深之,玫 骨所,以上下摩骨也。)。
短者,入之也故稍而深,致 骨所,以摩骨痹,摩,迫切也。
(九曰浮刺浮刺者傍入而浮之,以治肌急而寒者也。)。
浮,浮也,傍入其而浮之,故可治肌之寒,此与上文毛刺大同。
十曰刺,刺者,左右率刺之以治寒厥中寒厥,足踝後少也。)。
刺者,刺寒也,率,也,言治寒厥者,於足踝後少阴经左右皆刺之。
(十一曰傍 刺,傍 刺者直刺傍刺各一,以治留痹久居者也。)。
傍 刺者,一正一傍也,正者刺其,傍者刺其,故可以刺久居之留痹。
(十二曰刺,刺者直入直,出数 而浅之,出血,是痈肿也。)。
,助也,数 而浅之,以後助,前故可使之出血而治
(三刺浅深五刺五藏)。
灵枢官 篇
之所居,深不者,刺之微内, 而久留之,以致其空气也。)。
刺深者,亦必微内其 ,盖恐太,反正气,故怛久留而引致之,使其空中之气上行也。
浅者勿刺,按乃刺之,无令精,出独出其邪气耳。)。
浅者最易泄气,故必先按而後人 ,精气无所,独取其邪矣。
(所喟三刺 气出者。)。
自此至下文谷气,皆释终始篇之,详见後十六。
(先浅刺皮以出阳邪。)。
透也,浅刺皮腠,故出阳邪。
(再刺则阴邪出者少益深,皮致肌肉,未入分肉也。)。
皮及,肌邪气稍深,故曰邪,大肉深,各有分理是分肉也。
(巳入分肉之间则谷气出。)。
谷气即正气,亦曰神气,出至也始篇曰,所谷气至者,巳,巳写而虚,故以佑谷气至也。
(故刺法曰,始刺浅之,以逐邪气而来血气後刺深之,以致气之邪,最後刺极深之,以下谷气,此之也。)。凡刺之浅深,其法有三,先刺,皮取中之阳邪也,再刺稍深,取中,之邪也,三刺最深,及於分肉之谷气始下,下言也,按始篇之与此互有明。
(故用 者,干佑年之所加,气之盛衰,虚之所起,不可以工也。)。
年之所加,如天元,至真要等是也,气之盛衰,如八正神明阳系日月等篇是也,佑天地之气候,人有五虚五,皆可因而知矣。此数句又藏象运气第一。
(凡刺有五,以五藏,一曰半刺,半刺者,浅内而疾 ,无 肉,如毛状以取皮气,此肺之也。)。此即前章毛刺之,浅入而疾,故可取皮分以肺。
(二曰豹文刺,豹文刺者,左右前後 之,中剎为故,以取经络之血者,此心之也。)。豹文者,言其多也,主取血,所以心。
(三曰刺者直刺左右,尽筋上以取筋痹,慎无出血,此肝之也,或曰渊刺,一日刺。)。关节也,左右,四肢也尽筋,即关节也慎无出血,血以筋也,肝主筋,刺筋所以肝,渊刺刺,皆古名也。
(四曰合谷刺,合谷刺者,左右足 於分肉之,以取肌痹,此脾之也。)。
合谷刺者,言足也,邪在肉,其气广,大非合刺不可,脾者,所以脾。
(五曰刺者,直入直出深内之至骨,以取骨痹,此也。)。
义见前章,主骨刺深至骨,所以应肾
(用减虚实补,写)。
(七凡用 者,虚则实之,满则泄之。)。
灵枢九 十二用 之要,全凭虚为补写,也,泄即写也。
(宛陈则除之,邪胜则虚之。)。
宛,郁同也,除之土其滞,虚之泄其邪也。
(大要曰,徐而疾则实,疾而 虚。)。
徐出 而疾按之为补,故虚者可,疾出 而徐按之写,故者可虚。
(言与虚,若有若无。)。
之与虚在有气无气耳,气本无形,故若有若无,善察之者,神悟於有无之也。
(察後与先,若存若仁。)。
察後与先求病所急而治分先後也,若存若仁,察气之行与不行,以 之去留也。
为实,若得若失。)。
欲虚而虚,欲,是得法也,粗工妄失之矣。
(虚之要,九 最妙。)。
各有所宜之要也。
写之,以 之。)。
当写,用有其,在气会之,顷详如下文。
(写曰必特内之,放而出之,排阳得 邪气得泄)。
凡用写者,必持内之,持之而入之也,放而出之,因其气来,出之疾而按之 也,故可排阳道以泄邪气。
(按而引 ,是内温,血不得散,不得出也。)。
凡用者,必按其穴而引退其 ,是内温,故血不散气不出而虚者矣。
曰随之,随之意若妄之,若行若按若蚊虻止。)。
此下皆言法也,随因其气去,追而之也,妄,虚妄也,意若妄之,言意会於有无之也,若行若按,言行其气按其也,若蚊虻止,言当巧无迹,而用得其精也。
(如留如,去如弦。)。
留,留 也,出 也,去如弦且捷也,故无而能
(令左属右,其气故止,外,中气乃。)。
右手出 ,左手随而按之,是令左属右也,故门户闭於外,中气於。
(必无留血,急取之。)。
凡取血者,不可使有留血,宜急去之也。
(持 之道宝,正指直刺,无 左右。)。
而有力,直达病所,正而不斜,必中气穴。
(神在秋毫,属意病者,审视者,刺之无殆。)。
医之神,在悉秋毫,必精必确,加意病者,详审,然後刺之,庶无危殆。
(方刺之,必在阳,及与两。)。
犹言也,阳,神气也,凡刺之,必先神气主,故曰,阳,两者,气在阳,肌表之也,脾气在,藏府之也,二者皆神气所居不可犯,凡用 者,首宜,此故曰两师传篇曰,脾者主为卫详藏象二十九。
(神属勿去,佑病存亡。)。
此即恋阳之,故存亡系之。
(血者,在腧横居之独澄,切之独。)。
上文言神气之所居此言血之所在也之澄者,必欲索其,切之独者,必欲援其本也。
帝曰,何如而虚,何如而。)。
宝命全形此下言虚之治,并及所当慎也。
(岐伯曰刺虚者,刺其虚,气巳至,慎守勿失,深浅,在志,近若一,如深渊,手如握虎,神无於众物。)。此节详下文。
(小 解曰,所则实之者,气口虚而当之也满则泄之者,气口盛而当写之也。)。此与下文 解篇皆前篇之,但此以气口言虚,彼以 下气至言虚实义虽若异然互有明,皆当察也。
(宛陈则除之者,去血也邪盛虚之者,言诸经有盛者,皆写其邪也。)。
此云写其邪,与下文出 勿按同。
(徐而疾则实者,言徐内,而疾出也,疾而徐虚者,言疾,内而徐出也)。
此二句释义其用似反,当以下文 解篇者得。
(言与虚,若有若无者,言者有气,虚者无气也,察後与先,若亡若存者,言气之虚写之先後也,察其气之巳下与常存也,巳下,言巳退也。)。
虚与若得若失者,言者 然若有得也,写 然若有失也。)。
与下篇不同,其皆通,音弼云,威
解篇,黄帝
曰愿九 之解,虚之道。)。
自此至下文
写之,九 之名者,皆前九 十二原篇之
岐伯
曰,刺虚则实之者, 下也,气也,而泄之者,下寒也,气虚乃寒也, 下者,自寒而也,热则正气正气至而虚者矣,故为补 下寒者,自而寒也,寒邪气去而者虚矣,故写,此当与上解者叁阅
(宛
陈则除之者,出血也,邪盛虚之者,出 勿按。)。
出 勿按,即写其邪也,本
宛菀皆通用。通作郁。
(徐而疾
则实者,徐出 而疾按之,疾而徐虚者,疾出 而徐按之。)。
下得气巳盛而徐出之,
则经剎,疾按之真气不泄,此法也,故能,若 巳及病而疾出之徐按之,菀滞行,邪气去,此写法也,故能虚。
(言
与虚者寒温气多少也。)。
虚,温为实,气少虚,气多为实
(若无若有者,疾不可知也。)。
气至之有无, 下之虚
不易知也,疾不可知故右若无,明能察之故若有。
(察後与先者,知病先後也。)。
病有
本,先者,本後者为标
虚与者,工勿失其法,若得若失者离其法也。)。
虚当
补实当写,法不可失也,若有得若有失者,粗工妄,离其法耳。
(虚
之要九 最妙者其各有所宜也。)。
九 之用,各有所宜,
详见前第二章。
写之者,与气开阖相合也。)。
气至
应时谓,巳未至写之,凡诸经剎气昼夜周行五十度,各有所至之,如经络烦类营气运行之次二章者是也,故气行篇日,候其气之所在而刺之,是,此所谓补写之也,又若 下气来,可以迎而写之, 下气去可以随而之,此皆 与气开阖相合之
(九 之名,各不同形者,
其所当写也。)。
各不同形,故
写各有所用。
实须其虚者,留 气隆至乃去 也,刺虚者,阳气隆至, 下,乃去 也。)。自此至下文神无於众物者,皆前宝命全形气隆至, 下寒也,阳邪巳退,者虚矣,阳气隆至, 下也,元气巳,虚者矣,故皆可去 也。
气巳至,慎守勿失者,勿更也。)。
慎守勿失必
更者弁其主持不定,多生感乱,不惟无益,反招也。
(浅深在志者,佑病之内外也。)。
内宜刺深,外宜刺浅,最当在意,不何忽也。
(近
如一者,深浅其候等也。)。
深者取气,浅者取气近,
不同,以得气如一也。
(如
深渊者,不敢 也)。
言行 之
。当敬慎若此也。
(手如握虎者,欲其壮也,)。
持 如握虎,欲其
而有力也,神无於众物者,静神静,神静,病以静,方无失也,故无左右
无邪下者,欲端以正也。)。
此即前篇正指直刺,无 左右之

(必正其神者,欲瞻病人目,制其神,令气易行也。)。
目者神之
,欲正病者之神,必瞻其目,制彼精神,令无散越神使,道易行也。
三里者,下膝三寸也。)。
三里有二,此言足三里,足阳明
穴也,按此下言取穴之法,非本篇上下之,意必他篇之丈脱於此者。
(所
跗之者,膝分易也。)。
跗之,当作跗上,即足阳明冲阳穴也,盖三里冲阳,一
贯举膝下三里而重按之冲阳之矣,故其膝分也。
(巨虚者, 足 独陷者。)。
巨虚有二,上廉下廉也 ,
也,此言巨虚上廉当 足取之在 骨外,独陷者之中也。
(下廉者,陷下者也。)。
此言巨虚下廉,又在独陷者之下,盖上廉下廉相去去三寸耳。
阳虚实补写先後)。
灵枢
始篇
盛而阳虚,先其阳,後写其而和之,虚而阳盛,先,後写其阳而和之。)。此以口人迎,言阳也,口盛者,阴经盛而阳虚也,当先其阳写其而和之,人迎盛者,阳盛而阴经虚也,当先後写其阳而和之,何也,以治病者皆宜先正气,後治邪气,盖攻,伐虚当畏,於此,用 用,孳其道皆然。
(三
剎动於足大指之虚,虚而写之,是重虚,重虚病益甚。)。
剎动者阳明起於大指次指之,自厉兑以至冲阳皆是也,厥起於大指之,自大敦以至太冲皆是也少起於足心,自涌泉以上太溪皆是也,三者皆在大指之後,故日於足大指之也,虚而写之故病益甚。
(凡刺此者,以指按之,
剎动且疾者疾,写之,虚而徐者则补之,反此者病益甚。)。写虚补实,是反也。
(其
也阳明在上,厥在中,少在下。)。
阳明行足跗之上,厥
行足跗之内,而在二之中,少行,足跗之下也。
补须一方,深取之,稀按其 以极出其邪气。)。
始扁,,当作刺,刺法多,其要惟二,则补写而巳,一者因其方故当浅取之,勿按其 欲以出其邪气,此写法也,,委二音, 瘢也。
(一方虚,浅刺之以
,疾按其 ,无使邪气得入。)。
一者因其方
,故当浅刺之,以其血,疾按其穴以拒其邪气,此法也。
(邪气来也
而疾,谷气来也徐而和。)。
邪气,病气也,谷气元气也,即胃气也,此
以 下之气,言然气之至亦如此。
剎实,者深刺之,以泄其气,虚者浅刺之,使精气得出,以独出其邪气。)。篇皆言虚,而未之辨,此实则实虚,实则深刺之以泄其气,虚浅刺之无精气,以而独出其邪气,庶写知其要矣。
(宝命全形,必先治神,五虚勿近,五
。)。
宝命全形
(黄帝
曰,天覆地,万物悉,莫於人,人以天地之气生,四之法成。)。
天地之
,唯人为贵乾称乎父,坤称乎母,故以天地之气生,春肝而生,夏心而养长脾而,化秋肺而收,冬应肾藏,故以四之法成。
(君王众庶尽欲全形。)。
好生
死,人情同也。
(形之疾病,莫佑其情留淫日深着於骨髓,心私
之余欲 除其疾病之奈何。)。
病在皮毛,浅而未甚,不早治之,
留淫日深,内着骨髓,故可也。
(岐伯
曰,夫之味咸者,其气令器津泄。)。
味咸,水之化也,其性浸淫透物,久在器中津液外泄,而器无固者,言人之气有损则不守也。
(弦
者其音嘶。)。
凡琴瑟之弦将
损绝者,音必嘶,吟言人之肺气有声音不清也,嘶音西,破声曰嘶。
(木敷者其叶
。)。
敷,内
也,堕也,木敷於外者,凋残之兆也,言人之肝脾巳色夭肉枯也,按太素云,木者其叶落,於尤切。
(病深者其声
。)。
,呃逆也,按口篇曰,出於胃,又曰肺主为哕,大胃五藏之木,肺主气之藏,今以上文三加声者,肺胃竭,病必危矣,,於决切。
(人有此三者,是
坏府)。
府犹官府也,人之
残日久,形体损败如此,故之壤府。
(毒
无治短 无取,此皆 皮肉,血气争黑。)。
中府既坏
不能治其,内短 不能,取其外,病不可,徒玫肉以其形,血气争黑以其,色此皆因循巳久不早治,故无也,官能篇曰,上工之取气,乃救其萌芽,下工守其巳成,因其形,正此之
(帝曰,余念其痛,心
之乱惑,反甚其病,不可更代,百姓之以之奈何。)。 罔效适甚真病,欲施他治,无法可更,故百姓之,必反而之也。
(岐伯曰,夫人生於地,
命於天天地合气,命之曰人。)。
形以地成,故生於地,命唯天
,故於天,天阳也,地,也,精阳气,合而成人,故人位乎中而三才之一。
(人能
者,天地之父母。)。
人能合於
阳,於四天地之和以生者,天必育之寿之,故父母,四气曰,夫四时阴阳者,万物之根本也,所以圣人春夏阳,秋冬养阴,以从其根,故与万物沉浮於生,此之也,有逆天之道,失之和,以亡常者,以天地之父母,亦焉得而芘之哉。
(知万物者
之天子。)。
知周万物,
天地化育以寿国寿民是天之子也。
(天有
阳,人有十二。)。
天有六
六阳,人亦有六六阳,皆相也。
(天有寒暑,人有虚
。)。
进则物盛,阴进则物衰,此天地之虚也,阳固神全,阴强则,此人之虚也。
(如上文地万物四
十二寒暑虚阳二字包尽之,能天地阳之化者,圣智之道无遗蕴矣,又何有能欺之者。)。
(能存,八
,五更立,能达虚之数者,独出独入, 吟至微,秋毫在目。)。存,存於心也,八,八动变也,五更立,五行之衰王也,独出独入,独得其妙用也, ,口而欠也,凡此者,皆,天地阳之,化知乎此无所不知,故 吟之声至微,秋毫之形至,无不在吾目中矣,此上之,盖知之真,之,切病之浅深,治之可否,无不中,又何有心之乱惑,百姓以哉,,音区。
(帝曰,人生有形,不离
阳,天地合气,别为九野分,月有小大日有短,万物并至,不可量,虚 吟,敢其方。)。此求 治之方也。
(岐伯曰,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
土得水而,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万物尽然,不可竭。)。天地阳之用五行尽之,万物多,不能外此五者,知五行相制之道,法可而知矣。
(故 有恋布天下者五,黔首共
食,知之也。)。
布天下,言示人之广也,五如下文,黔首,黎民也,共皆也,,食犹食之弃,皆不相也,黔,音
(一日治神。)。
医必以神,乃
无形,病必以神,血气乃行,故 以治神液醪醴曰,形血尽而功不立者神不使也,正此之
(二日佑
身。)。
不佑
身,置 於无用之地, 家不可不知,如始篇云,新刺勿入巳刺勿醉,巳刺勿怒,巳刺勿,巳刺勿,巳刺勿,巳刺勿皆是也。
(三曰佑毒孳
真。)。
治病之道,
各有所宜,若真知非不可而妄用 者,必反害之,如邪气藏府病形篇曰,小暑阳形气不足,勿取以 而以甘也,根篇曰,形气不足,病气不足,此阳气不足也,不可刺之,此即病传论守一勿失万物者之
(四曰制砭石小大。)。
古者以砭石
,用,外治之法,自黄帝始造九 以代石,故不曰九 而曰砭石,然制有小大,竹随病所宜,各适其用也。
(五曰知府藏血气之
。)。
不知府藏,
则阴阳表 不明,不知血气,则经络不辨,皆不足以言 。
(五法
立,各有所先。)。
治未施,法
应预立,五者用,当佑所先。
(今末世之刺也,虚者
之,者泄之此皆众工所共佑也。)。
言浅近易知也。
(若夫法天
地,随,和之,者若响,随之者若影,道无鬼神,独来独往。)。法天地,超乎凡矣,随,通乎矣,故能如响声,如影随形,得心手,取效若神,所神者,神在吾道,无鬼神,既无鬼神,其来其往独惟我耳。
(帝曰,愿
其道,岐伯曰,凡刺之真,必先治神。)。
此以病者之神
,言神者正气也,得神者昌,失神者亡,故刺之真要,必先以正气主。
(五藏巳定九候巳
,後乃存。)。
再定五藏之属悉九候之
,得其虚所在,然後存意於 而用之。
(众
,众凶弗,外内相得无以形先。)。
众凶,言其多也,泛求其多,不得其要故者不见剎之真,众凶者弗凶之本,必因以合外,因以合,内表 相,庶乎无失,是外内相得也,所知其要者一言而,不佑甚要流散无,其即。
(可玩往来,乃施於人。)。
精熟犹玩弄也,往言既往,来言将来,原始反,惟理者能之必能若是,乃可施治於人。
(人有虚
,五虚勿近,五。)。
五虚五
,如调经论云神,气血,形,志,各有有不足凡此十者,其气不等也,玉机真藏曰,盛,皮,腹,前後不通,瞀,此剎细,皮寒,气少,泄利前後,食不入,此五虚也,虚病不利於 ,故五虚勿近,邪最所当用,故五,盖 道难补而易写耳。
(至其当
,不容 。)。
,出 也, ,瞬同,言 有期,或或速在气机之,不可以瞬息也。
(手
, 耀而匀。)。
,用 也,而心无二也,耀,精也,匀,措从容也。
(静意
视义观适之。)。
适,至也,
,虚也,之以静察之道也。
(是
冥冥莫知其形。)。
冥冥,幽
也,莫佑其形,言血气之不形於外,惟明者能察有於无,即所谓观於冥冥焉。
乌乌其稷稷,从,不知其。)。
此形容用 之象有如此者,
乌乌,言气至如之焦也,稷稷言气盛如稷之繁也,从,言气至如也,然此皆无中久之中有,莫其孰之主,故曰不知其
(伏如横孥,起如
机。)。
血气未
伏如横孥棋,欲其强锐也血气既退如机欲其迅速也,前第七章帝曰,何如而虚何如而,原在此末,今附於彼,当与此连阅
(九 推
)。
灵枢官能篇
(黄帝
於岐伯曰,余九 於夫子众多矣,不可数,余推而 ,以一,余之,子听其理,非则语余,正其道,令可久,後世无患,得其人乃,非其人勿,言岐伯稽首再拜日,听圣王之道。)。一言也。
(黄帝曰,用 之理,必佑形气之所在,左右上下。)。
三十二三。
阳表 ,血气多少。)。
详经络二十。
(行之逆
。)。
气从足上行至而下行循臂阳气从手上行至,而下行至足,故阳病者上行极而下病者下行极而上,反者皆之逆。
(出人之合
伐有。)。
气自内而,出自外而入,有不同详经络十四十六二章,佑其出入可因而伐之也,合 一本作会。
(知解
。)。
後三十五。
(知
虚写,上下气。)。
虚写实义见,前上下气经络诸经标本气街之,一曰手经为上,足经为下,气必由之是为门亦通。
(明通於四海。)。
人之四海,
详经络类三十二。
其所在寒淋露,以。)。
淋於雨,露於
,邪感异,当也,淋露运气三十五。
气,明於隧,左右肢,尽知其会。)。
气者,察其虚来而和之也,隧支及各经剎会之详经络类二。
(寒
争,能合而之。)。
阳而其平也。
(虚与
实邻,知决而通之。)。
,近也,近易疑疑以似是,水炭相反矣,故当知决而通之。
(左右不
,把而行之。)。
邪客大
者,注右右注左,把而行之,即刺也,後三十,把字一本作犯。
(明於逆
,乃知可治。)。
者可治,逆者不可治,如色疾病死期,及本之刺禁刺害,皆逆也。
阳不奇,故佑起。)。
奇,不遇也,不奇
和矣故佑起奇音基。
於本末,察其寒,得邪所在,万刺不殆,知官九 ,刺道矣。)。
本,未
本也,寒阳也,所在,三部九候之病剎处也,官,任也,九 不同,各有所宜,能知以上之法而任用之,刺道矣。
(明於五
,徐疾所在,屈伸出入,皆有条理。)。
此下
复详也,五,井荥俞经合也,徐疾, 法也,屈伸出入,经剎往来也。
(言
与阳,合於五行,五藏六府,亦有所藏。)。
阳之,化是五行,府所藏,亦惟此耳。
(四
,尽有阳。)。
天道之
阳五行也。
(各得其所痛,左右上石,知其寒温,何
所在。)。
邪在於中,色形於外,察之面部,疾可知也,出五色篇,
详剎三十二。
之寒温滑,佑其所苦。)。
寒者多
,温者多阳滑者多,者多虚。
(膈有上下,知其气所在。)。
膈之上, 中也,
上气海,心肺所居,膈之下,脾肝所居,丹田下气海也。
(大
在上,推而下之。)。
推而逐之,抑其高也。
(从下上者,引而去之。)。
引而去之泄於下也。
前痛者,常先取之。)。
先取其本也。
(大寒在外,留而
之,入於中者,从合写之。)。
大寒在外,
中气可以拒之,寒入於中,写合穴可以除之。
( 所不
灸之所宜。)。
凡不宜於 者,当灸以治之。
(上气不足,推而
之,下气不足而从之。)。
推而
之,引玫其气以上也,而从之,留 随气以下也。
阳皆虚,火自当之,厥而寒甚,骨廉陷下,寒於膝,下陵三里。)。
火自当之,宜於灸也,若厥而寒甚,阳气大虚,当灾下陵,即阳明
三里穴也。
阴络,得之留止,寒入於中推而行之。)。
寒留於
而入於,当用 推散而行之。
陷下,火当之,结络坚紧,火所治之。
寒气凝聚,或陷於
,或,皆当以火逐之。
(不知所苦两 之下,男
女阳,良工所禁 论毕矣。)。
寒邪在冗肉血
,有不痛不仁不知所苦者,当灸两 之下,即足太阳申,足少照海二穴也,然男子数阳,女子数若男女阳,友用矣,故良工之柰,调经论亦日,病不知所痛,两 上,此法同。
(用 之服,必有法
,上天光,下司八正。)。
此下言当知天忌也,天光八正
义俱见下章。
(以辟奇邪,而
百姓。)。
兼人巳而言也,避,避同。
於虚,无犯其邪。)。
风实风,皆能人,故无犯其邪。
(是得天之露,遇
之虚,救而不,反受其殃。)。
天之
雨不者,皆之露,曰,故逢其而遇其雨者,命曰遇露焉,之虚者,乘年之衰,逢月之空,失之和,因为贼风,是三虚,运气三十六。
(故曰必知天忌,乃言 意。)。
天忌
详义见下章。
(法於往古,
於来今,於窈冥,通於无, 之所不,良工之所,莫佑其形,若神仿? C)。此下皆言 法也,凡下文无注者,详义俱见下章。
(邪气之,中人也,酒淅
形,正邪之中人也微,先於,色不佑於其身,若有若无若亡若存,有形无形,莫佑其情。)。邪气,言虚邪也,虚邪之中人也甚,故酒淅形,正邪之中人也微,故但先於色而不知於身,此与下章互有明,所当叁阅此数句与邪气藏府病形同,疾病三。
(是故上工之气乃救其萌芽,下丌守其巳成因
其形,是故工之用 也,知气之所在,而守其明於写所在,徐疾之意所取之。)。因其形者,不知其而有之也所在,即三部九候之
(写必用
,切而之,其气出乃疾。)。
,流利也,,切直迫病所也,迎,也,遥,同,用 活而迎之,气出乃疾,故可以写。
必用方,外吊其,皮令当其左引其枢,右推其,微旋而徐推之,必端以正,安以静,心无解欲微以留,气下而疾出之,推其皮,盖皮其外,真气乃存,用 之要,无念其神。)。方,即端正安静之,外吊其皮令当其,察穴於冗表也,左引其枢,右推其微旋而徐推之,用 之枢要也,必端以正,安以静,心无懈,候气之确也,欲微以留,气下而疾出之推其,盖皮其外,出 之防也,真气得存,故可以,用 之要,无忘其神者,总结前篇而,言义详下章,员义,与後章八正神明之文,似乎相反,然求其意,各有明,不可而忽也。

(官能)。
灵枢官能篇前章十一
(雷公於黄帝曰 曰,得其人乃,非其人勿言,何以知其可。黄帝曰,各得其人,任之其能,故能明其事。)。任之其能,因才而器使也。
(雷公曰,愿官能奈何,黄帝曰,明目者可使色。)。
俱视明目者也。
耳者,可使听音。)。
听独耳者也。
(捷疾辞者,可使传论。)。
开导劝弁解疑正之属,皆所谓传论也。
徐而安静,手巧而心审谛者,可使行 艾,理血气,而调诸顺,察阳而兼方。)。徐者不苟,安静者不乱,手巧者重疾徐有妙,心审谛者精思察无,故可是任,,音帝。
缓节柔筋而心和者,可使引者,但欲运行血气而不欲有所也,故惟缓节柔筋而心和者乃是衽,其可,佑今按摩之流,不知利,刚强手法,极力困人,关节,走人元气,莫 甚,病者亦以法所当然即有不堪,勉忍受,多者致弱,弱者不起,非性不能去病,而适以增害,用若者,不可不知慎。)。
(疾毒言语轻人者,可使唾。)。
人之口毒舌者,亦由禀无所利而独利於唾疾病。
(爪苦手毒,事善者,可使按抑痹。)。
抑痹,亦上文吊行气之属,然积坚痹固,非爪苦手毒者不能破,若相而用重也。
(各得其能,方乃可行,其名乃彰,不得其人,其功不成其无名,故曰得其人乃言,非其人勿,此之也)。气交曰,得其人不教,是失道,非其人,慢泄天宝,运气十。
(手毒者,可使於器下而按其上,五十曰而死矣,手甘者生如故也)。
能运狂,其息以耳而引伏气,所以灵而多寿,不易於死,故可用此以人之手毒与否,手甘者非以味言,即不毒之
(内外揣)。
灵枢外揣篇全十二。
(黄帝曰,余九 九篇,余授其得其意)。
,法度也,言得其也。
(夫九 者,始於一而於九,然未得其要道也,夫九 者,小之无内,大之无外,深不可下,高不可盖,恍惚无,流溢无极,余知其合於天道人事四也,然余愿之毫毛, 一可乎)。始於一於九者,尽天地之大数也, 数之,故小无内,大无外,深无下,高无上,其於天道人事四,无所不合,故散之则杂如毫毛,则浑一,一者欲得其要也。
(岐伯曰,明乎哉也,非独 道焉,年治国亦然,黄帝曰,余愿 道,非国事也,岐伯曰,夫治国者,夫惟道焉,非道,何可小大深浅,合而一乎)。至大至小,至浅至深,无不有道存焉,故治国有道,治 亦有道,必知乎道,乃可合万一矣。
(黄帝曰,愿卒之,岐伯曰,曰与月焉,水与焉,鼓与响焉,夫曰月之明,不失其影,水之察,不失其形,鼓响之,不後其声,动摇则应和尽得其情)。道本无形,何从察之,在明其理,得其情耳,故如曰月之於影,水之於形,鼓之於声,有动则,有应则可知,惟其至明,故能尽得其情。
(黄帝曰,窘乎哉,昭昭之明不可蔽,其不可蔽,不失阳也)。
道者一也,一生二,阳而巳,不失阳,昭昭之明不可蔽矣。
(合而察之,切而之,而得之,若清水明之不失其形也)。
合而察之,阳而察也,切而之从其切要而辨也,故可可得,如清水明之无所失也。
(五音不彰,五色不明,五藏波,若是内外相,若鼓之桴,响之声,影之似形)。五音五色於外,因藏气而彰明也,五藏之气藏於内,因形声而露也,外之不彰不明者,知内之波也,即如鼓非桴也,得桴而後,响非声也,得声而後,影非形也,得形而後,是皆内外相而然,,因也,桴,音孚。
(故者司外揣内,近者司内揣外)。
揣,推也,司,主也,者主外近在主内,察其,能知其近察其内,能知其外,病变虽多,莫能蔽吾之明矣,揣,杵水切。
(是谓阴阳之极,天地之盖,藏之灵之室,弗敢使泄也)。
内外近无所不知,以其明之至也,阳之道尽於此矣,干地大,又安能出於是哉。
(八正神明写方补员)。
八正神明十三。
(黄帝曰,用 之服,必有法焉,今何法何)。
服,事也,法,方法,,准也。
(岐伯曰,法天地,合以天光)。
天有星辰,人有穴,地有道里,人有尺寸,无不合乎天运,天之明在曰月,是天光。
(帝曰,愿卒之,岐伯曰,凡刺之法必候曰月星辰,四八正之气,气定乃刺之)。候,察也,曰月星辰,四八正之气,如下文,及当考经络二十五。
(是故天温曰明,人血淖液而气浮,故血易写气,易行,天寒曰人血凝泣而气沉)。淖,濡也,天温曰明,阳盛衰也,人之血气亦之,故血淖液而易写,气浮而易行,天寒曰,阳衰阴胜也,故人血凝泣而气沉,疑则难写,沉则难行矣,淖,乃豹切,泣同。
(月始生血气始精,气始行,月郭满则血气,肌肉,月郭空肌肉减,经络虚,气去,形独居,是以因天血气也)。精,正也,流利也,月属,水之精也,故潮汐之消长应月,人之形体属,血属水,故其虚浮沉,亦於月。
(是以天寒无刺)。
营卫疑泣也。
(天温无凝)。
血气易行也。
(月生无写)。
恐伐其生也。
(月)。
恐励其邪也。
(月郭空无治)。
气不充也。
(是之)。
合乎天也。
(因天之序,盛虚之,移光定位,正立而待之)。
曰月之光移,则岁时之位定,南面正立,待而察之,气候可得也。
(故曰月生而写,是藏虚)。
虚其虚也,曰,当作曰。
(月,血气溢,有留血,命曰重也。
(月郭空而治,是阳相,真邪不,沉以留止,外虚内乱,淫邪乃起。)。月郭空,血气方弱,正不邪,邪气沉留不去,於此用 ,故致乱,真邪不辨,而淫邪反起矣。
帝曰星辰入正何候,岐伯曰,星辰者,所以制曰月之行也)。
此下皆言天忌也,制,
制也,察寒温者在於曰色,察盛衰者在於月光,察曰月之盈虚往来,在於星之度,故曰星辰者,所以制曰月之行也,天以曰月为阴阳,人以营卫为阴阳,故用 者,必察曰月星辰之气度,以取营卫之虚
(八正者,所以候八
之虚邪,以至者也)。
八正者,八方之正位也,八方之气以
而至,之八,从所居之来者为实风,从所冲之方来者实风主生,虚害,察八正之位,邪之人,虚可知矣,八正八三虚运气三十五六,正气正风义疾病四。
(四
者,所以分春秋冬夏之气所在,以时调之也,八正之虚邪而避之勿犯也)。
之气所在,如春气在经剎,夏气在孙络夏气在肌肉,秋气在皮,冬气在骨髓中,又如正二月人气在肝,三四月人气在脾,五六月人气在,七八月人气在肺,九十月人人气在心,十一二月人气在,此皆气在人身也,至於天气所在,八正之,随而至者是也人身之气,宜於内,天地之气,宜於外,故圣人曰避虚邪之道,如避矢石然,盖恐因外而其内也。
(以身之虚而逢天之虚,两虚相感,其气至骨,入
则伤五藏)。
身之虚血气虚也,天之虚,八正之虚邪气,及三虚也,以虚感虚,故邪气深入至骨而
於五藏。
(工候救之,弗能
也,故曰天忌,不可不知也)。
工能知而勿犯,犯而能救,故可弗
,凡太乙所居之,气有邪正虚,出乎天道,所当避忌,故曰天忌,又九 以身形九野曰之,亦曰天忌,详经络类三十五,并有翼四卷。
帝曰善,其法星辰者,余
之矣,愿法往古者,岐伯曰,法往古者,先知 也)。此下诸义 之文,即前九 推章也,法往古者,取法於既往也,此云 经为古法,可,其来最,似犹有出岐之前者。
於来今者,先知曰之寒温,月之虚盛,以候气之浮沉而之於身,其立宥也)。於来今,察布也,曰月之气候而之於身,以古今,以今合古,知往知来,其用安有不五色篇亦曰神於心,以知往今,见剎三十二。
其冥冥者,言形气荣卫之不形於外,而工独知之,以曰之寒温,月之虚盛,四气之浮沉,伍相合而之,工常先之,然而不形於外,故曰於冥冥焉)。形气营卫,不形於外,故曰冥冥,而工独知之者,以人不能而我独之,明察秋毫,在於若无若有之,故冥冥,若神仿? A○仿,音傲,? A音弗。
(虚邪者,八正之虚邪气也)。
如上文。
(正邪者,身形若用力,汗出腠理
,逢虚气,其中人也微,故莫知其情,莫其形)。正邪,即八方之正也,盖正之大者为实风,微者即正,从其冲後来者,刺真邪篇曰,正气者,正也,从一方来,非实风,又非虚也邪气者,虚贼伤人也,贼风篇曰,其有热则汗出,汗出不遇贼风邪气,必有因加而焉,是皆正虽为,亦能人,故曰正邪,亦曰虚耳,第其中人也微,不若虚邪贼风之甚,故莫知其情形,而人不之也。
(上工救其萌牙,必先
二部九候之气,尽而救之,故曰上工,下工救其巳成,救其巳,救其巳成者,言不知三部九候之相失,因病而之也)。救其萌牙,治之早也,救其巳成,治之也,早者易,功收万全,者,反因病以其形,在知与不知之耳,所以有上工下工之异,三部九候後十五。
(知其所在者,知
三部九候之病,剎处而治之,故曰守其门户焉,莫知其情而其形也)。知其所在者,知病也,三部九候,即病由行出入之所,故曰门户,情有不可知而形,有可者在乎此,得其形情可察矣。
(帝曰,余
闻补写,未得其意,岐伯曰,写必用方,方者,以气方盛也,以月方也,以曰方温也,以身方定也,以息方吸而内 ,乃候其方吸而 ,乃候其方呼而徐引 ,故曰,写必用方,其气易行焉)。方,正也,当其正盛正也,方吸内 ,气之来也,迎而之,得无虚,即此之,故可以写,按官能篇曰写必用必用方,与此相反,义见前第十。
必用者行也,行者移也,刺必中其以吸排 也)。
活也,行者行其气,移者其滞,凡正气不足,则营卫不行,血气留滞故必用以行之之,,血也,排,除去也,即候吸引 之呼吸写,详见下章。
(故
与方,非 也。)。
非 之形,言 之用也。
(故
神者,必知形之肥瘦,荣卫血气之盛衰,血气者人之神,不可不谨养)。
形者神之体,神者形之用,无神
形不可活,无形神无以生,故形之肥瘦,营卫血气之盛衰,皆人神之所也,故欲神者,不可不谨养其形。
(帝曰,妙乎哉
也,合人形於阳四,冥冥之期,其非夫子,孰能通之,然夫子数,言形与神,何形,何神,愿卒之)。形可,神不可,易曰形乃之器,利用出入,民咸用之之神。
(岐伯曰,
言形,形乎形,目冥冥)。
形乎形,
乎外也,目冥冥,粗者不其精也。
其所病,索之於,慧然在前,按之不得,不知其情,故曰形)。
所病有因,可
而知,所在有,可索而察,似乎慧然在前矣,然仍按之不得者,在其形而不知其情耳,形者,迹也。
(帝曰,何
神,岐伯曰,言神,神乎神,耳不)。
神乎神,二而一也,耳不
,听於无声也。
(目明心
而志先)。
目着明,心藏神,心
窦开志慧出而神明
(慧然独悟,口弗能言,
俱视)。
口弗能言,妙不可以言
也,故与众俱视,惟吾独
(适若昏,昭然独明)。
於冥冥,适若昏也,无所之,昭然明也。
(若
吹云故曰神)。
吹云,宇宙清而光明也,豁然了悟,人在心,至哉莫,故之神。
(三部九候
之原,九 之,不必存也)。
以三部九候
之本原,神悟可得矣,九 之,特具其形迹耳,既得其神,奚藉於迹,不存之,亦无不可。
经剎应天地呼吸分写)。
离合真邪十四。
(黄帝
曰,余九 九篇,夫子乃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篇,余尽通其意矣)。
之数,共八十一篇也。
言气之盛衰,左右移,以上下,以左右,有不足,写於荣输,余佑知之矣,此皆荣卫移,虚之所生,非邪气从外入於也)。荣卫倾移,谓阴阳偏内生而病,非邪气在也。
(余愿
邪气之在也,其病人何如,取之奈何,岐伯曰,夫圣人之起度数,必於天地,故天有宿度,地有水,人有经剎)。宿,二十八宿,度,三百六十五度,清渭海湖汝淮漯江河漳,以合人之三三阳,十二经剎也。
(天地温和
则经水安静,天寒地 则经水凝泣,天暑地热则经水沸溢,卒暴起则经水波涌而起)。人气与天地相通,故温和寒冷暑暴至,而经剎,必随时为变,邪之中人亦然也,如下文,泣,同,,隆同。
(夫邪之入於
也,寒血凝泣,暑气淖,虚邪因而入客,亦如水之得动剎,其至也亦时陇起,其行於中循循然)。邪气之自外而入者,或凝泣,或,皆由於寒,其入客於,亦如水之得,即血之得气也,故致经剎时陇起,盖邪在中,无非随正气往来以静耳,循循,随貌,淖,乃豹切。
(至其寸口中手也,
小,大邪至,小平,其行无常)。
邪气随
,必至寸口,有邪则陇起而大,无邪平和而小,随其所在而,故行无常
(在
与阳,不可度)。
随阳
经则入阳分,随阴经则分。
(从而察之,三部九候,卒然逢之,早遏其路)。
邪所在,当遏之,遏者制也,早其路,庶无深大之害,三部九候,详剎五。
内 ,无令气忤)。
此下言呼吸
写之法也,吸内 ,写其也,盖吸气至而盛,迎而之,其气可泄,所者,刺其来也,去其逆气,故令无忤。
(静以久留,无令邪布)。
前气未除,後气将至,故当静留其 ,俟而写之,无令邪气
布也。
(吸
则转 ,以得气故)。
邪气未泄,候病者再吸,乃
其 ,,搓也,之催气,得气故,以 下得气之故度也。
(候呼引 ,呼尽乃去,大气皆出,故命曰写)。
入气曰吸,出气曰呼,引,引退也,去,出 也,候呼引至其
气去不能聚,呼尽乃离其穴,大邪之气随泄而散,气以平,故之写,调经论曰,写者气盛乃内 , 与气内以如利其, 与气出,精气不,邪气乃下,外,以出其疾,大其道,如利其路,是大写,必切而出,大气乃屈。
(帝曰,不足者
之奈何,岐伯曰,必先而循之)。
先以手
摸其,欲令血气温舒也,
(切而散之。)。
次以指切捺其穴,欲其气之行散也。
(推而按之)。
再以指揉按其肌
,欲 道之流利也。
而怒之)。
以指
其穴,欲其意有所注气必随之,故剎络如怒起也。
(抓而下之)。
用法如前,然後以左手爪甲掐其正穴,而右手方下 也,抓,爪同,又平去二声。
(通而取之)。
下 之後,必候气通以取其疾,如下文者。
(外引其
其神)。
,穴也,此得气出 之法,下文。
(呼尽内 ,静以久留,以气至
故)。
言用之法也,呼尽气出,气出内 ,追而之也,故虚者可,所刺虚者,刺其去也,气至义见後,如前。
(如待所
,不知曰暮)。
静以久留,以候气至,如待
人,母母忽也。
(其气以至,适而自
)。
以,巳同,适,
适也,爱护也,宝命全形气巳至,慎守勿失,即此也,如下文。
(候吸引 ,气不得出,各在其
,推,令神气存,大气留止,故命曰)。
候吸引
气充於内,推门则气固於外,神存气留故调经论曰,虚者,持 勿置以定其意,候呼内 ,气出 入, 空四塞,精无从去,方而疾出 ,气入 出,不得塞其,邪气布散,精气乃得存,气候,近气不失,气乃来,是追之,愚按近代用 撮要,凡足以明本开导後人等法,有不可不知者,如用 之道,以气主,知虚知方可无,虚则剎虚而麻,实则剎实为肿为痛,虚则补之,气至则实实则写之,气去虚,故用用写,必於呼吸之,随气下 ,其要也,下 之法,先以左手摸其,随用大指爪重切怍掐其穴,右手置 於穴上,凡用者,令病人 嗽一声,随嗽下 ,气出 入,初刺入皮,天之分也,少停 ,次至肉中,人之分也,又停 至於筋骨之,地之分也,然深浅随宜,各有所用 入之後,将 摇动之催气, 下沉,倒 朝病,向内搓,用法之,或 下气,是气至足矣,令病者吸气一口,退 至人之分,候吸出 ,急以指按其穴,此法也,凡用写者,令其吸气,随吸入 , 与气内,初至天分,少停 ,直至於地,亦深浅随宜而用,却细细摇动退搓捻其 如手之状,以催其气,行五六次, 下气,即倒 迎气,向外搓以用写法,停之良久,退至一分,随嗽出 ,不其穴,此写法,故曰欲先呼後吸,欲写先吸後呼,即此法也,谓转 者搓其 ,如搓线之状,慢慢之,勿令太,写左,写右,故曰拈 向外写之方,拈 向内也,候气者,必使患者精神巳潮,而後可入 , 既入矣,又必使患者精神宁定而後可行气,若气不潮 ,则轻滑不知疼痛,如插豆腐,未可刺也,必候神气既至, 下紧涩,便可依法施用,入 後浮虚滑慢,如居静室,寂然无者,乃气之未到,入 後沉重紧实,如鱼吞钓,或沉或浮而者,乃气之巳来,虚推内搓以其气,实则扪弹怒以引其气,气未至以手循,以瓜切掏,以 摇动拈搓,其气必至,气既至,必而施治,刺热须其寒者,必留 候其气隆至也,刺寒者,必留 候其阳气隆至也,然後可以出 ,然气至速者效亦速而病易痊,气至者效亦而病愈,生者而死者虚,候气不至,必死无疑,此因气可知吉凶也,出 者,病既退, 气必松,病未退者, 你固,推之不之不移,此邪气吸扳其 ,真气未至,不可出而出之,其病即,必再施写以待其气,直候微松,方可出 豆而少停,者候吸,徐出 而急按其穴,写者候呼,疾出 而不其穴,故曰下 贵迟,太急血,出 贵缓,太急气也,迎随者,如手之三,从藏走手,手之三阳,从手走,足之三阳,从走足,足之三,从足走腹,逆其气为补也。血气多少者,如阳明多血多气,刺之者出血气,阳少厥少太多气少血,刺之者出气血也,子母写者,母益其不足,子平其,有,如心病虚者其肝木,心病者写其脾土,故曰虚则补其母,实则写其子,然本亦有写,心虚者取少海之水所以伐其也,心者取少府之火,所以泄其也,又如贵贱之体有不同者,者鞭而者脆也,男女之取法有异者,男子之气早在上而在下,女子之气早在下而在在上,午前早属阳,午後为晚,男女上下,其分在腰,足不膝,手不肘,写之宜,各有其也,又如穴,取各有法者,凡阳部阳多在筋骨之,必取之骨傍陷下者真,如合谷三里,阳陵泉之是也,凡阴经,必取於侼隙之动剎应手者真,如箕五里太冲之是也,至於 制有九,所以阳九之数也, 有五,所以合五行之用也,古人以砭石,後人代以九 ,其体金也,短小大各随所宜,其直象木也,川原壅塞,可决於江河,血气凝滞,可疏於经络,其流通象水也,将欲行 ,先摸其穴,含 於口,然後刺之,藉我之阳气,彼之虚寒,其气温象火也,入 以按,出 以,按者其气道,其气,其填象土也,如此,皆 家之,要,所不可不知者。
(候你察三部九候)。
离合真邪十五。
(帝曰,候气奈何)。
此欲候其邪气也,非 下气至之

(岐伯曰,夫邪去
入於也舍於血之中)。
邪气由浅而深,故必自
,然後入,舍,居也。
(其寒温未相得,如涌波之起也,
去,故不常在)。
邪气寒,正气温,故不相得血气本静而邪
之,亦犹水本静而风扰之,故如涌波之起也,邪气之至,善行数,或往或来,故无常
(故曰,方其来也,必按而止之,止而取之)。
方其来也,邪气尚微,故可按其
而上之,取而写之,蚤遏其大邪可散,无深害矣。
(无逢其冲而写之)。
蚤治,其邪必甚,邪你盛,恐其气未必,故宜详审,不可因逢其冲,写之也。
(真气者
气心,气太虚,故曰其来不可逢此之也)。
真气不
,迎而写之,邪气去,真你必太虚矣,故曰其来不可逢也,按小 解曰,其来不可逢者,气盛不可也,彼言,此言写,文若相反,各有深,当两察之。
(故曰,候邪不
,大气巳,写之真气脱,脱,邪气至,而病益蓄)。
,往也,不能察虚,而写其巳去之邪,反真气,邪必乘虚至而益甚矣。
(故曰,其往不可追,此之
也)。
小 解曰,其在不可追者,气虚不可写也。
(不可挂以
者,待邪之至 写矣,若先若後者,血气巳尽其病不可下)。
写者,施写法也,欲写其邪,在气至之,不可挂以者,言毫之不可失也,若先後者,先之邪未至,後之大气巳,徒有伐尽其血气而病不可下,下者,降服之
(故曰,知其可取如
机不,知其取如扣椎,故曰知机道者不可挂以,不知机者,扣之不,此之也)。机,弩机也,椎,木椎也,知而取之,必随,如机之易,不知而攻之,则顽钝莫入,如扣椎之也,按上文诸义俱见前第一第七二章。
(帝曰,
写奈何)。
此承上文而
邪方去,入於也将先固正气而之,或先攻邪气而写之也。
(岐伯曰,此攻邪也,疾出以去盛血,而
其真气)。
言既中於邪,即当攻邪,但治之宜早,必使疾出其邪以去盛血,
真气自,此写中亦有也。
(此邪新客,溶溶末有定
也,推之前,引之止,逆而刺之温血也,刺出其血,其病立巳)。溶溶,流貌,邪之新客於人者,其浅在,末有定,故椎之可前,引之可止,言取之甚易也,凡取者,必取其血,刺出温血,邪必随之而去矣,故病可立巳,温血,血也。
(帝曰善,然真邪以合,波
不起候之奈何)。
真邪以合,邪正初相犯也,波
不起,病形未也,察此不真,最易惑乱。
(岐伯曰,
审扪循三部九候之盛虚而之)。
察三部九候之盛虚可得,而治可施矣。
(察其左右上下,相失及相减者,
其病藏以期之)。
相失者,如七
,失其常体,不相也,相减者,形气虚脱心,察三部九候之左右上下,知其病之所在,藏之所属,阳气候皆可期矣,三部九候相失相减等见剎五,及二十五。
(不知三部者,
阳不,天地不分)。
阳不不知藏府逆,天地不分,不知升降浮沉。
(地以候地,大以候天,人以候人,
之中府,以定三部)。
知三部者可以候上中下之病中府藏气也,凡三部九候
剎证,皆以藏气主,气顺则吉,气逆凶,故之中府,可以定三部。
(故曰刺不知三部九候,病
有大且至,工不能禁也。)。
,大邪之也。
诛罚,命曰大惑反乱大,真不可,用实为虚,以邪真,用 无,反人正气,以从荣卫散乱,真气己失邪独内着,命,多人夭殃,不知二部九候,故不能久)。不知邪正虚,而妄施攻,是谓诛伐无人真元,人於冥冥之中,草此甚,欲遗阴德於子者,当以此切戒。
(因不知合之四
于行,因加相邪攻正命)。
不知合之四
五行,因加相,失天和也,邪攻正,不当伐而伐也,故命。
(邪之新客来也,未有定
,推之前,引之止,逢而写之,其病立巳)。
此重言之者,深元人以治病宜早也。
(候气)。
十六
(刺之而气不至无
其数)。
灵枢九 十二原篇
其数者,必以气至度也,即如待人,不知曰暮之
(刺之而气至,乃去之勿
)。
气至勿
,恐其真气脱也,候气详义有按在前十四。
( 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任其所
)。
皮肉筋骨,病各有
,用 各有所宜也。
(刺之要气至而有效,效之信,若
之吹云,明乎若见苍天,刺之道矣)。
刺以你
要,以效信,得其要效,故如之吹云,邪仔去正气,故明平若见苍天也。
傡纛? A知其散
,一其形,听其静,知其邪正)。
详义下文。
(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气至而去之)。
右主推之,所以人 也,左持而御之,所以
持也,邪气去而谷气至,然後可以出 。
小 解曰,傡纛? A知其散
,一其形,听其静者,言上工知相五色,於目有知,调户寸小大急滑,以言所病也)。察形色於外,可以知其散,察於内,可以知其静。
(知其邪正者,知
虚邪与正邪之也,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者,言持 而出入也,气至而去之者,言写气而去之也。始,一者,持心也)。不足写有,必得其平,是气也,方可去 。
气在於始,本篇名,下文,一者,持心也,前文一其形听其静知其邪正者,皆主持於心也。
之交,三百六十五会者,络剎诸节者也)。
此一句,
详经络类十四。
(所以察其目者,五藏使五色循明,循明
声,章者,言声与平生异也)。
五藏六府之精气,皆上注於目而
之精,故能使五色循明,色明於外者,由气盛於内,故其声音亦必章,大与平生异矣。
气篇曰,其色,察其目,以知其散者,其目色,以知病之存亡也)。
神完
,神失气散,故察其目色,;即可知病之存亡也。
(一其形,听其
静者,持气口人迎,以剎坚且盛且滑者病曰剎软者病将下)。剎坚而且盛且滑者,邪气之也,故病曰住,剎软而和者,元气之来也,故病将下,下,退也。
诸经实者,病三曰巳)。
凡邪气十解者,最忌
弱无力,如平人气象曰,病在中虚,玉机真藏曰,病在外实坚者皆治,邪客篇曰,虚而者久以持,皆不也,若病在诸经剎实有力者,邪将外达也,故可三曰而巳矣。
(气口候
,人迎候阳也)。
气口在手,太
也,气口独五藏主,故以候,人迎在,阳明胃也,胃六府之大源,故以候阳,人迎气口详义藏象十一。
凡刺之道,气
而止)。
灵枢
始篇。
补阴写阳,音气益彰,耳目明,反此者血气不行)。
阳以表 言,凡正气在中,所当也,故曰补阴,邪自外人,所当写也,故曰写阳阳邪去而真阴复,故音气益彰耳目明也。
(所
气至而有效者,写益虚,虚者大如其故而不也,如其故者,适言故,病未去也)。比气至之效,写者欲其虚也,既写之後,大如旧,但得和 不,即其效也,若剎坚如旧者,欲文肴其故,而病未除也。
补则大,如其故而益也,夫如其故而不者,适言快,病未去也)。者欲其实则剎,既之後,而之大小不如旧者,不可言快病未除也,二云大者,乃概指体住退而言也,非病洪大之
(故
补则实虚,痛不随, 病必衰去)。
补则实者,其,写虚者,其必不,若或有痛,未随 即愈,亦必以而去矣。
(必先通十二
经剎之所生病,而後可得始矣)。
十二
经剎,各有左右上下,其受病之,亦有先後,必治其病所从生,而後可 始之始,本篇名,即本未之
(故
阳不相移,虚不相取之其)。
移,移易也,
也,或或阳,无所攻易,不相移也,虚者自虚,者自,不相也,此无所从生,而各病其病,但求其而取之。
(凡刺之属,三刺至谷气,邪辟妄合,
阳易居,逆相反,沉浮异,四不得,稽留淫 , 而去)。三刺如下文,邪辟妄合等六句,言病也,凡此者皆用 ,治以三刺之法,病可去也。
(故一刺刖阳邪出)。
初刺之布於浅近,故可出阳分之邪。
(再刺
则阴邪出)。
再刺之在於深
,故可出分之邪。
(三刺
谷气至,谷气至而止,所谷气至者,巳,巳写而虚,故以知谷气至也)。三刺之,在候谷气,谷气者元气也,止,出 也,盖邪气来也,而疾,谷气来也徐而和,必邪气去而後谷气至,故巳实则虚者,巳写而虚则坚者 ,是以知谷气之至也。
(邪气独去者,
与阳未能,而病知愈也,故曰补则实虚,痛不随 ,病必衰去矣)。谷气至者,知邪气之去也,虽阴阳气未,而病巳愈,故上文曰,补则实,写虚,病必衰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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