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经二十二卷
(张介宾类注)。
( 刺类)。
(刺単背腹病)。
四十七。
(背与心相控而痛,所治天突与十椎,及上纪)。
素问气穴论○,天突,任剎穴,十椎,督剎之中枢也,此穴诸书不载,惟气府论督剎气所发条下,王氏注曰,中枢在第十椎节下间,与此相合,可无疑也,上纪如下文。
(上纪者,胃 也,下纪者,关元也)。
胃 ,即中 ,胃之募也,为手太阳少阳足阳明所生,任剎之会,关元,小肠募也,为足三阴任剎之会,故曰上纪下纪。
(背単邪系阴阳左右如此,其病前後痛涩,単侸痛而不得息不得卧,上气,短气,偏痛,剎满起,斜出尻剎,络単侸,支心贯鬲,上肩,加天突,斜下肩,交十椎下)。此详言上文背与心相控而痛者,悉由任督二剎之为病也,盖任在前,督在後,背为阳,腹为阴,故为前後痛涩等病,其在下者斜出尻剎,在上者络単侸,支心贯鬲上肩加天突,左右斜下肩,交十椎下,所以当刺天突,中枢胃
,关元等穴。
(○病在少腹有积,刺皮傇蠬下,至少腹而止)。
素问长刺节论○偹黵,偏考韵篇皆无,全元起木作髓字,於义亦未为得,新校正云当作皮侲,偹黵误也,其说近理,释义云,侲,骨端也,此言侲以下者,盖谓足厥阴之童门期门二穴,皆在棋皮肋骨之端也,及下至小腹而止者,如足阳明之天枢归来,足太阴之府何冲门,足少阴之气穴四满,皆主奔豚积聚等病,○侲,音括。
(刺侠脊两傍四椎间)。
此足太阳之厥阴俞,手心主剎气所殳也,按剎要精微论曰,心为牡藏,小肠为之使,故曰少腹当有形也,然则厥阴俞能主少腹之疾无疑。
(刺两骼侫,季侸肋间,导腹中气,热下巳)。
腰骨曰骼,两骼侫者,谓腰骨两旁之居侫也,季侸肋间,京门也,皆足少阳经穴,导,引也,导引腹中热气,下入少腹,则病巳矣,○骼,音格,又丘亚切。
(○病在少腹腹痛,不得大小便,病名曰疝,得之寒,刺少腹,两股间,刺腰髁骨间,刺而多之,尽 病巳)。小腹间痛,而二便不行者为疝病,乃寒气之所致,当刺少腹者去肝肾之寒也,刺两股间者,去阳明太阴之邪也,刺腰髁间者,凡腰中在後在侧之成片大骨,皆曰髁骨,在後者足太阳之所行,在侧者足少阳之所行,凡此诸经,皆非寒疝,但察邪之所在者,多取其穴而刺之,俟其少腹尽热,则病巳矣,○髁,苦尾切, ,居永切,热也。
(○气满単中喘息,取足太阴大指之端,去爪甲如薤叶)。
灵枢热病篇○足大指之端,隐白穴也,○薤音械,似韭,音械,似韭而无实。
(寒则留之,热则疾之,气下乃止。
内寒者气至迟,故宜久留其 ,内热者气至速,故宜疾去其 ,总候其气下不喘,乃可止
也。
(○心疝暴痛,居足太阴厥阴,尽刺去其血络)。
心疝者,如剎要精微论曰,诊得心剎而急,病名心疝,少腹当有形也,居足太阴厥阴尽刺去其血络者,以二经皆聚於少腹,去其络血,即所以散其邪也。
(○中热而喘,取足少阴, 中血络)。
灵枢杂病篇○中热而喘,熬在中上二焦也,取足少阴者,壮水以制火也, 中血络,即足太阳委中穴,取之可以写火。
(○小腹满大,上走胃至心,淅淅身时寒热,小便不利,取足厥阴)。
淅淅,寒肃貌,肝经之剎抵小腹挟胃,其支者从肝别贯膈,故为病如此,当取足厥阴经以刺之,○淅,音昔。
(○腹满,大便不利,腹大亦上走単嗌,喘息喝喝然,取足少阴)。
肾开窍於二阴,其经剎从肾上贯肝膈入肺中,循喉咙,故其为病如此,当取足少阴经以刺之,喝喝,端急貌,
嗌,音益。
(○腹满,食不化,腹向向然,不能大便,取足太阴)。
脾失其职则食丕能化,腹满而鸣,气滞於中,大便不调,当取足太阴经以刺之。
(○气逆上,刺膺中陷者,与下単动剎)。
膺中陷者,足阳明之屋翳也,下単动剎,手太阴之中府也,盖在中曰単,単之旁即谓之下耳。
(○腹痛刺脐左右动剎。巳刺,按之立巳,不巳刺气街,巳刺,按之立巳)。
脐之左右动剎,如足少阴之肓俞,足阳明之天枢,皆主腹痛,气街,即足阳明之气冲也。
(○肠中不便取三里,盛写之,虚补之)。
灵枢四时气篇○小肠不便者不能化物,大肠不便者不能传道,大肠小肠皆属於胃,故当取足阳明之三里穴,邪气盛则写之,正气虚则补之。
(○腹中常鸣,气上冲単,喘不能久立,邪在大肠刺盲之原,巨虚上廉三里)。
九 十二原篇曰,盲之原出於脖 ,即任剎之下气海也,巨虚上廉,三里,皆足阳明经穴,按本输篇曰,大肠属上廉,此以邪在大肠,故当刺巨虚上廉,若下文之邪在小肠者,则当取巨虚下廉也。
(○小腹控睾,引腰脊,上冲心,邪在小肠者,连睾系,属於脊,贯肝肺,络心系,气盛则厥逆,上冲肠胃熏肝,散於盲,结於脐)。控,引也,睾,阴丸也,小肠连於小腹若其邪盛,则厥逆自下上冲心肺,熏於肝胃,引於腰佾,下及育脐睾系之间也,盲义详疾病类六十七。○睾,音高。
(故取之肓原以散之,刺太阴以予之,取厥阴以下之,取巨虚下廉以去之,按其所过之经以调之)。取肓原以散之,散脐腹之结也,刺太阴以予之,补肺经之虚也,取厥阴以下之,写肝经之实也,取巨虚下廉以去之,求小肠之所属也,按其所过之经,谓察其邪之所在以调之也。
(○善呕呕有苦,长太息,心中 ,恐人将捕之,邪在胆逆在胃,胆液泄则口苦,胃气逆则呕苦,故曰呕胆)。 ,心虚貌,邪在胆,逆在胃,木乘土也,胆液泄则苦,胃气逆则呕,故呕苦者谓之呕胆。
(取三里以下胃气逆,则刺少阳血络以闭胆逆,却调其虚实以去其邪)。
三里,足阳明经穴,故可下胃气之逆,又刺足少阳血络以平其木,则胆液不泄,故曰以闭胆逆,然必谓其虚实或补或写,皆可以去其邪也。
(○饮食不下,膈塞不通,邪在胃 ,在上 则刺抑而下之,在下 则散而去之)。
上 下 俱任剎穴,即胃 也,刺抑而下之,谓刺上 以写其至高之食气,散而去之,谓温下 以散其停积之寒滞也, 药皆然。
(○小腹痛肿,不得小便,邪在三焦约,取之太阳大络,视其络剎,与厥阴小络结而血者,肿上,及胃 ,取三里)。邪在三焦约者,三焦下输出於委阳,并足太阳之正入络膀胱,约下焦也,太阳大络,飞阳穴也,又必其别络,及厥阴小络,结而血者,尽取去之,以足厥阴之经,亦抵小腹也,若小腹肿痛,上及胃 者,又当取足阳明之三里穴。○飧泄,补三阴之上, 阴陵泉,皆久留之,热行乃止。
三阴之上,谓三阴交穴,脾肝肾之会也,阴陵泉,足太阴脾经穴,补而久留之,则阳气至而热行热行则泄止矣。
(○胀取三阳,泄泄取三阴)。
灵枢九 十二原篇○胀,腹胀也,飧泄,完谷不化也,病胀者当取足之三,阳即胃胆膀胱三经也,飧泄者,当取足之三阴,即脾肝肾三经也,○飧,音孙。
(○腹暴满,按之不下,取太阳经络者,胃之募也)。
素问通评虚实论○太阳经络,谓手太阳经之络,即任剎之中 ,胃之募也,中 为手太阳少阳足阳明剎所生,故云太阳经络者,○募,音暮。
(少阴俞,去脊椎三寸傍五,用员利 )。
少阴俞,即肾俞也,肾为胃关,故亦当取之,系足太阳经穴,去脊两旁各一寸五分,共为三寸,两傍各五 也,刺当用第六之员利 。
(○霍乱,刺俞傍五)。
邪在中焦则既吐且泻,藏气反覆,神志缭乱,故曰霍乱,俞傍,即上文少阴俞之傍志室穴也,亦各刺五
。
(足阳明及上傍三)。
足明,俞也,再及其上之旁,乃脾俞之外,则忆舍也,当各刺三 。
(上膈下膈虫痈之刺)。
灵枢上膈篇全○四十八附膈证治按。
黄帝曰,气为上膈者,食饮入而还出,余巳知之矣,虫为下膈,下膈者,食 时乃出,余未得其意,愿卒闻之。
此言膈证有上下之分,而复有因气因虫之异也,因於气则病在上,故食饮一入,即时还出,因於虫则病在下,故食入 时而复出 时,周时也,○愚按上膈下膈,即膈食证也,此在本经,自有正条,奈何後世俱以剎之关格,认为膈证,既不知有上下之辨,亦不知甚矣,○ ,音醉。
(岐伯曰,喜怒不适,食饮不节,寒温不时,则寒汁流於肠中,流於肠中则虫寒,虫寒则积聚守於下管,则肠胃充郭,卫气不营邪气居之)。
凡伤胃气,则阳虚而寒汁流於肠中,虫寒不行,则聚於下管而肠胃充满也,卫气,脾气也,脾气不能营运,故邪得聚而居之,○管, 同,郭,廓同。
(人食则虫上食,虫上食则下管虚,下管虚则邪气胜之,积聚以留,留则痈成, 成则下管约)。虫寒闻食,则喜而上,上则邪气居之,而乘虚留聚,以致痈於下 ,要约不行,故食入 时复出也,痈,壅同,如论疾诊尺篇曰目窠微痈者,义亦犹此。
(其痈在管内者,即而痛深,其痈在外者,则痈外而痛浮,痈上皮热)。
管之内外,即言 也,邪伏於中,故热见於皮肉之上。
(黄帝曰,刺之奈何,岐伯曰,微按其痈,视气所行)。
察其气所必由以刺之也。
(先浅刺其傍,稍内益深,还而刺之,毋过三行)。
先浅刺其傍气所及之处,稍纳其 而渐深之以泄其流行之邪,然後还刺其所病之正穴,以拨其积聚之本,但宜至再至三而止,不可过也。
(察其沈浮,以为深浅,巳刺必熨,令热入中曰使热,内邪气益衰,大痈乃溃)。
邪沈者深刺之邪浮者浅刺之,刺後必熨以火而曰使之热,则气湿於内,邪自溃散也,○溃音会。
(伍以叁禁以除其内,恬 无为,乃能行气)。
三相叁为叁,五相伍为伍,凡食息起居,必叁伍宜否,守其禁以阴内之再伤,又必恬 无为以养其气,则正气乃行,而邪气庶乎可散,盖膈证最为傩愈故当切弁如此,○恬,音甜, ,音淡。
(後以咸苦化谷乃下矣)。
咸从水化,可以润下软坚,苦从火化,可以温胃故皆能下谷也,苦味详按,见运气类十七,少阴司天条下,○愚按上文云气为上膈者,食饮入而还出,夫气有虚实,实而气壅,则食无所容,虚而气寒,则食不得化,皆令食入即出也,至若虫为下膈者,虫上食则下 虚,其寒汁流於肠中,而後致痈滞不行,则亦因阳气之虚於下,故食入周时复出也,然余尝治一中年之妇患此证者,因怒因劳,皆能举发,发时必在黄昏,既痛且吐,先吐清涎,乃及午食,午食尽,乃及蚤食,循次而尽,方得稍息,曰曰如是,百药不效,及相延视,则剎弦而大,余曰,此下膈证也,夫弦为中虚大为阴不足,盖其命门气衰,则食至下焦不能传化,故直至曰夕阳衰之时,则逆而还出耳,乃用八味叁杞之属,大 阴中之阳,随手而应,自後随触随发,用卍随效,乃嘱其加意慎重,调至年馀始愈,可见下膈一证,有食入周曰复出而不止 时者,有不因虫痈而下焦不通者矣,此篇特言虫痈者,盖亦下同之一证耳,学者当因是而推广之。
(刺腰痛)。
四十九
(足太阳剎令人腰痛,引项脊尻背如重状)。
素问痛篇全○足太阳之剎,下项循肩 内挟脊抵腰中,故饮人腰痛引项脊尻背如重状也,○尻开高切臀也。
(刺其俕中,太阳正经出血,春无见血)。
俕中,委中也,一名血俕,太阳正经,昆仑也,太阳合肾水,水王於冬而衰於春,故刺太阳经者春无见血,○俕,隙同。
(○少阳令人腰痛,如以 刺其皮中,循循然不可以 仰不可以顾)。
少阳之气应风木,阳分受之,故如以 刺其皮中,循循然,迟滞貌,谓其举动不便也,足少阳之剎起於目锐皆,上抵头角,下耳後,循颈下単中,循侸 ,下行身足之侧,故身不可以 仰,头不可以回顾,○ ,俯同。
(刺少阳成骨之端出血,成骨在膝外廉之骨独起者,夏无见血)。
膝外侧之谓骨独起者,乃 骨之上端,所以成立其身,故曰成骨,其端则阳关穴也,少阳合肝木,木王於春而衰於夏,故刺少阳经者,夏无见血。
(○阳明令人腰痛不可以顾顾如有见者,善悲)。
足阳明之筋,上循侸属脊,足阳明之剎循顺後下廉,出大迎,其支别者下以人迎,循喉咙,入缺盆,下循腹
,至气街中而合,以下髀关,故令人腰痛不可以顾,顾如有见者见鬼怪之谓也,善悲者,神不足则悲也,阳明气衰,而阴邪侮之,故证见若此。
(刺阳明於 前三 ,上下和之出血,秋无见血)。
前三 ,即三里也,上下和之兼上下巨虚而言也,秋时胃土退气,故刺限明者,秋无见血,○ ,音杭,又形敬切,
,音委。
(○足少阴令人腰痛,痛引脊内廉)。
足少阴之剎,贯脊内属肾也,○按此前少足太阴腰痛一证,必古文之脱简也。
(刺少阴於内踝上二 ,春无见血,出血太多,不可复也)。
内踝上二 讧少阴之复溜也,春时木旺水衰,故刺足少阴者,春无见血,若出血太多,则肾气不可复心。
(○厥阴之剎,令人腰痛,腰中如张弓弩弦)。
王氏曰,足厥阴之支者,与太阴少阳之剎,同结於腰踝下中侫下侫之间,故令人腰痛,肝王,筋,肝病则筋急,故令腰中如张弓弩弦。
(刺厥阴之剎在侶踵鱼腹之外,循之累累然乃刺之)。
侶,腿肚也,踵,足跟也,鱼腹,侶之形如鱼腹也,侶踵之间,鱼腹之外,循之累累然者,即足歇阴之络,蠡沟穴也,○侶,音篆。
(其病令人善言,默默然不慧,刺之三 )。
善言默默然者,善於言语默默也,即不能发声之谓肝病从风,人多昏冒,故不爽慧,三
,三刺其处也。
(○解剎令人腰痛,痛而引肩,目俁俁然时遗溲,刺解剎在膝,筋肉分间,俕外廉之横剎出血,血变而止)。解剎,足太阳经之散行剎也,其剎循肩剎,故痛而吊肩,在目内眦,故目俁俁然,其属膀胱,故令遗溲,当刺解剎之在膝後者,即 中横文两筋问,弩肉高起之处,则俕中之分,此足太之血俕也,若俕之外廉,有血络横见,盛满而紫黑者,刺之当见黑血,必候其血色变赤,乃止其 ,此亦足太阳经之腰痛也,○俁,音荒,俕,隙同。
(解剎令人腰痛如引带,常如折腰状善恐,刺解剎在俕中,结络如黍米,刺之血射以黑,见赤血而巳)。复言解剎者,谓太阳支剎,从腰中下挟脊,贯肾入 中者也,故其痛如引带,如折腰也,太阳之剎络肾,肾志恐,故善恐,俕中,即委中穴也,上文言俕外廉之横剎,此言俕中结络,治稍不同耳,巳,止
也。
(○同阴之剎,令人腰痛,痛如小锤居其中,怫然肿)。
足少阳之别,络於厥阴,并经下络足跗,故曰同阴之剎,如小锤居其中,痛而重也,怫然,怒意,言肿突如怒也,○锤,音槌,怫,音佛。
(刺同阴之剎,在外踝上绝骨之端,为三 )。
即足少阳阳辅穴也。
(○阳维之剎,外踝上绝朋之端,为三 )。
阳维,奇经之一也,阳剎相维交会之剎,故曰阳维。
(刺阳维之剎,剎与太阳合侶下间去地一尺所)。
阳维剎气所发,别於金门而上行,故与足太阳合於侶下间,去志本尺所,即承山穴也。
(○衡络之剎,饮人腰痛不可以 仰,仰则恐仆,得之举重伤腰,衡络 ,恶血归之)。衡,横也,足太阳之外络,自腰中横出髀外後廉,而下合於 中,故曰剎络,若举重伤腰则横络 而恶血归之,乃为腰痛。
(刺之在俕阳,筋之间,上俕数寸,衡居,为二 出血)。
俕阳,即足太阳之委阳穴,在血俕上外廉两筋间,故云上俕数寸,衡居,并居也,即殷门穴,二穴皆当出血。
(○会阴之剎,令人腰痛,痛上漯漯然汗出,汗乾饮人欲饮,饮巳欲走)。
会阴,任剎穴也,在大便前,小便後,任冲督三剎所会,故曰会阴,任由此行腹,督由此行背,故令人腰痛,邪在阴分,故漯漯然汗出,汗乾而液亡,故令人欲饮饮多则阴气下溢,故欲走也,○漯音磊。
(刺直阳之剎上三 ,在 上俕下,五寸横居,视其盛者出血)。
直阳,谓足太阳正经之剎,侠脊贯臀,下至 中,循侶过外踝之後,径直而行者,故曰直阳, 为阳 ,即申剎也,俕即委中也,此剎上之穴,在 之上,俕之下,相去约五寸而棋居其中,则承筋穴也,或左或石右,视其血络之盛者,刺出其血。
(○飞阳之剎,令人腰痛,痛上怫怫然,甚则悲以恐)。
飞阳,足太阳之络穴,别走少阴者也,故为腰痛痛上怫怫然,言痛状如嗔愤也,足太阳之剎络,肾其别者当心入散 甚则悲以恐,悲生於心,恐生於肾也。
(刺阳之剎,令人腰痛,痛引膺,目俁俁然甚则反折,舌卷不能言)。
昌阳,即足少阴之复溜也,少阴属肾,故为腰痛,肾剎注単中,故痛引於膺,肾之精为瞳子,故目俁俁然,少阴合於太阳,故反折肾剎循喉咙,故舌卷不能言。
(刺内筋为二 ,在内踝上,大筋,前太阴後,上踝二寸所)。
内筋,筋之内也,即复溜穴,在足太阴经之後内踝上二寸所,此阴 之俕也。
(○散剎令人腰痛而热,热甚生烦,腰下如有横木居其中,甚则遗溲)。
散剎,足太阴之别也,散行而上,故以名焉,其剎循股入腹结於腰髁下骨空中,故病则腰下如有横木居其中,甚乃遗溲也。
(刺散剎在膝前,骨肉分间,络外廉束剎为三 )膝前,膝内侧分之前也,骨肉间,谓膝内辅骨下廉,侶肉之,两间也,络外廉者,太阴之络,色青而见者也,辅骨之下,後有大筋结束膝侴之骨,令其连属,取此系束之剎,三刺以去其病,故曰束剎为三 ,是即地机穴也○按此节云膝前骨肉分间,络外廉束剎,似指阳明经为散剎,而王氏释为太阴,若乎有疑,但左篇独缺太阴刺法,而下文有云上热刺足太阴者,若与此相照应,及考之地机穴,主治腰痛故今从王氏之注。
(○肉里之剎,令人腰痛不可以 , 则筋缩急)。
肉里,谓分肉之里,足少阳剎之所行阳辅穴也,又名分肉,少阳者筋其应 则相引而痛,故不可以 , 则筋缩急也。
(刺肉里之剎为二 ,在太阳之外,少阳 骨之後)。
太阳经之外,少阳 骨穴之後,即阳辅穴也。
(○腰痛侠脊,而痛至头,几几然,目俁俁,欲僵仆,刺足太阳俕中出血)。
几几,凭伏貌,俁俁,目乱不明也,此皆太阳证,故当刺俕中出血,即委中穴也。
(腰痛上寒,刺足太阳阳明,上热,刺足厥阴)。
上寒上热,皆以上体言也,寒刺阳经去阳分之阴邪,热刺厥阴,去阴中之风热也。
(中剎而喘,刺足少阴,刺俕中出血)。
少阴主水,水病无以制火故中热,少阴之剎贯肝膈入肝中,故喘,当刺足之少阴,涌泉大锺悉主之,俕中义如前。
(○腰痛上寒,不可顾,刺足阳明,上热,刺足太阴)。
足阳明之剎挟喉咙,上络头项,足太阴合於阳明,上行结於咽,故皆不可左右顾,○王氏曰,上寒阴市主之,不可顾三里主之,上热地机主之。
中热而喘,刺足少阴。
重出。
(大便难,刺足少阴)。
肾开窍於二阴也,○王氏曰涌泉主之。
(少腹满,刺足厥阴)。
厥阴之剎抵少腹也,○王氏曰太冲主之。
(如折不可以 仰,不可举,刺足太阳)。
足太阳之剎循腰背,故为此诸证,○王氏曰,如折,束骨主之,不可以 仰,京骨昆仑悉主之,不可举,申剎脖叁悉主之。
(引脊肉廉,刺足少阴)。
脊之内廉,肾剎之所行也,故当刺足少阴,○王氏曰,复溜主之。
(○腰痛引少腹,控侽不可以仰,刺腰尻交者,两髁胂上,以月生死为 数,发 立巳)。此邪客太阴之络,为腰痛也,控引也,侽,季侸下之空软处也,腰尻交者,按王氏云,即下侫穴,此足太阴厥阴少阳三剎,左右交结於中也,两髁胂,谓腰髁骨下坚肉也,盖腰髁下尻骨两傍有四骨空,左右凡八穴,为之八侫骨,此太阴腰痛者,当取第四空,即下醪也,以月死生为 数,如缪刺篇曰,月生一曰一 ,二曰二 渐多之,十五曰十五 ,十六曰十四 渐少之也,按缪刺论曰,刺客於足太阴之络,令人腰痛引少腹控侽,不可以仰息,即此节之义,详本类前三十,○剎音秒,髁,苦尾切,胂,音申。
(左取右,右取左)。
因剎之左右交结故宜缪刺如此也。
(○腰痛不可以转摇,急引阴卵八侫与痛上,八侫在腰尻分间)。
素问骨空论○八侫者,上侫次侫中侫下侫,左右其八侫,俱足太阳经穴,在腰之下,尻之上,筋肉分间陷下处,○侫,音辽。
(○腰痛痛上寒,取足太阳阳明,痛上热,取足厥阴,不可以 仰,取足少阳)。
灵枢杂病篇○重出见上文
(刺厥痹)。
五十
(刺热厥者,留 反为寒,刺寒厥者,留 反为热)。
灵枢终始篇○厥论曰,阳气衰於下,则为寒厥,阴气衰於下,则为热厥,凡刺热厥者,久留其 ,则剎气去,故可反为寒,刺寒厥者,久留其 则寒气去,故可反为热。
(刺热厥者,二阴一阳,刺寒厥者,二阳一阴,所谓二阴者,二刺阴也,一阳者,一刺阳也)。二刺阴,一刺阳者,谓补其阴经二次,写其阳经一次,则阴气盛而阳邪退,故可以治热厥,其二阳一阴者,亦犹是也,故可以治寒厥。
(○风逆,暴四肢肿,身漯漯,唏然时寒,饥则烦,饱则善变,取手太阴表 ,足少阴阳明之经,肉清取荥,骨清取井经也)。灵枢癫狂篇○风感於外厥气内逆,是为风逆,身漯漯,皮毛寒栗也,唏然时寒,气咽抽息而噤也,饥则烦,饱则变动不宁,风邪逆於内也,手太阴表 ,肺与大肠也,足少阴肾也,足阳明胃也,清,寒冷也,取荣取井取经,即指四经诸穴为言,○漯,音磊,唏,音希,清,音倩。
(厥逆为病也,足暴清,単若将裂,肠若将以刀切之,烦而不能食,剎大小皆涩,暖取足少阴,清取足阳明,清则补之,温则,写之)。足暴清暴冷也,単若将裂,肠若刀切,懊倄痛楚也,烦不能,食气逆於中也,剎大小皆涩,邪逆於经也,如身体温暖,则当取足少阴以写之,身体清冷,则当取足阳明以补之,按足少阴则涌泉,然谷,足阳明则厉兑,内庭,解溪丰隆,皆主厥逆。
(厥逆,腹胀满,肠鸣,単满不得息,取之下単二胁, 而动手者,与背腧,以手按之立快者是也)。下単二胁,谓単之下,左右二胁之间也,盖即足厥阴之章门,期门,令病人 ,令其剎动而应手者,是其穴也,又当取之背腧,以手按之,其病立快者,乃其当刺之处,盖足太阳经肺腧膈腧之间也。
(内闭不得溲,刺足少阴太阳,与侱上以长 )。
此下四节,皆言厥逆兼证也,内闭不得溲者,病在水藏,故当刺足少阴经之涌泉,筑宾,足太阳经之委阳,飞阳,仆叁金门等穴,侱上,即督剎尾侱骨之上,穴名长强刺以长 ,第八 也,○溲,音搜,侱音氐。
(气逆,则取其太阴阳明厥阴,甚取少阴阳明动者之经也)。
太阴脾经,取隐白公孙,阳明胃经,取三里解溪,厥阴肝经,取章门期门,其则兼少阴阳明而取之,动者之经,谓察其所病之经而刺之也。
(少气,身漯漯也,言吸吸也,骨酸体重,懈 不能动,补少阴)。
身漯漯,寒栗也,言吸吸,气怯也,此皆精虚不能化气,故当补足少阴肾经。
(短气,息短不属,动作气索,补足少阴,去血络也)。
此亦气虚也,故宜补肾,但察有血络,则当去之,○按此二节皆属气虚,不补手太阴而补足少阴者,阳根於阴,气化於精也,治必求本,於此可见,用 用药,其道皆然。
(○厥,挟脊而痛者,至顶,头沈沈然,目俁俁然,腰脊强,取足太阳 中血络)。
灵枢杂病篇○厥在头以腰脊者,膀胱经病也,故当取 中血络,即足太阳之委中穴,○俁,音茺。
(厥,単满面肿,唇漯漯然,暴言难,则不能言,取足阳明)。
唇漯漯,肿起貌,病而在面在単,及不能言者,以胃剎行於 颊,挟口环唇,循喉咙下単膈也,故当取足阳明经穴以治之。
(厥气走喉而不能言,手足清,大便不利,取足少阴)。
厥气走喉而不能言者,肾剎循喉咙系舌本也,手足清者,肾主水,阴邪盛也,大便不利者,阴气不化也,故当取足少阴经穴。
(厥而腹向向然,多寒气,腹中谷谷,便溲难,取足太阴)。
腹向向然,寒气滞於脾也,又谷谷然,水谷不分之声也,便溲难,脾剎聚於阴器也,故当取足太阴经穴,○,谷音斛。
(○痿厥为四未束 ,乃疾解之,曰二,不仁者,十曰而知,无休,病巳止)。
同前篇○四未,四支也,束 ,挛束 乱也,当刺四支之穴,疾速解之,每曰取之必二次,甚至有不仁而痛痒无觉者,解之十曰,必渐有知,此法行之无休,待其病巳而後可止 ,美本切。
(○热厥,取足太阴少阳皆留之,寒厥,取足阳明少阴於足皆留之)。
灵枢寒热病篇○热厥者,阳邪有馀,阴气不足也,故当取足太阴而补之,足少阳而写之,寒厥者,阴邪有馀,阳气不足也,故当取足阳明而补之,足少阴而写之,补者补脾胃二经以实四支,写者写水火二经以泄邪气,然必皆久留其 ,则写者可去,补者乃至矣,此当与上文首节二节终始篇义,相叁为用。
舌纵涎下烦 ,取足少阴。
此下三节,皆兼寒热二厥而言也,舌纵不收,及涎下烦闷者,肾阴不足示能收摄也,故当取足少阴而补之。
(振寒 ,鼓颌不得汗出,腹胀烦 取手太阴)。
鼓颌,振寒鼓俿也,凡此诸证太阴肺经而补之,颌,何敢切。
(刺虚者,刺其去也,刺实者,刺其来也)。
刺其去,追而齐之也,刺其来,迎而痔之也,卫气行篇亦有此二句,详经络类二十五。
(○厥痹者,厥气上及,取阴阳之络,视主病也写阳补阴经也)。
同前篇○厥必起於四支,厥而兼痹,其气上及腹者当取足太阴之络穴公孙,足阳明之络穴 隆以腹与四支治在脾胃也,然必视其主病者,或阴阳而取之,阳明多实故直写,太阴多虚故宜补。
(○病在筋筋挛节痛,不可以行,名曰筋痹,刺筋上为故,刺分肉间,不可中骨也,病起筋 病巳止。
素问长刺节论○筋上为故,病在筋上之故也,刺分间刺其痛处筋肉分理之间也,刺筋者不可中骨筋热则气至,故病巳而止 ,○ 居永切,热气也。
病在冗肤,冗肤尽痛,名曰冗痹伤於寒湿,刺大分小分,多发 而深之以热为故,无伤筋骨,伤筋骨痈发若变,诸分尽热病巳止。
肌痹者,痹在肉也,大分小分,大肉小肉之间也,即气穴论肉之大会为谷,小会为溪之义,病在肌肉其气散漫,故必多发 而深刺之也,无伤筋骨者,死其太深致他变,如终始篇曰,病浅 深内伤良肉,皮肤为痈,正此之谓诸分尽热者,阳气至而阴邪退也,故可巳病而止 。
(病在骨,骨重不可举,骨髓酸痛,寒气至,名曰骨痹,深者刺无伤剎肉为故,其道大分小分,骨热病巳止)。无伤剎肉为故,其故在勿伤剎肉也,盖骨痹之邪最深,当直取之,无於剎分肉分,妄泄其真气,但 入之道,由大分小分之间耳,必使滑间气热,则止 也。
(○骨痹,举节不用而痛,汗注烦心,取三阴之经补之)。
灵枢寒热病篇○骨痹者,病在阴分也,支节不用而补痛,汗注烦心者,亦病在阴分也, 阴一足,则邪气得留於其间,故当取三阴之经,察病之所在而之也。
○按五邪篇曰,邪在肾则病骨痛阴痹,取之涌泉昆仑,视有血者尽取之,与此互有发明,所当叁阅,详本类前二十五。
(○着痹不去,久寒不巳,卒取其三里)。
灵枢四时气篇○痹论曰,湿气胜者为着痹,谓其重着难动,故云不去,若寒湿相抟久而不巳,当猝取足阳明之三里穴,温补胃气,则寒湿散而痹可愈也。
(刺四支病)。
五十一。
(膺腧中膺,背腧中背,肩 虚者取之上)。
灵枢终始篇○単之两旁高处曰膺,凡肩 之虚软而痛者,病有阴经阳经之异,阴经在膺,故治阴病者,当取膺腧,而必中其膺,阳经在背,故治阳病者,当取背腧,而必中其背,病在手经故取之上,上者手也,如手太阴之中府云门,手厥阴之天池,皆膺腧也,手少阳之肩侫天侫,手太阳之天宗曲垣肩外俞,背背腧也,咸主肩 虚痛等病。
(○手屈而不伸者,其病在筋,伸而不屈者,其病在,骨在骨守骨,在筋守筋)。
屈而不伸者,筋之拘挛也,故治当守筋,不可误求於骨,伸而不屈者,骨之 弛也,故治当守骨,不可误求於筋也。
(○蹇膝伸不屈,治其楗)。
素问骨空论○蹇膝,膝痛而举动艰难也,伸不屈,能伸不能屈也,股骨曰楗,治其楗者谓治其膝辅骨之上,前阴横骨之下,盖指股中足阳明髀关等穴也,此下楗机关 等义见经络类十九,○楗,音健。
(坐而膝痛,治其机)。
侠臀两傍骨缝之动处曰机,即足少阳之环跳穴也。
(立而暑解,治其骸关)。
因立暑中,而支体散解不收者,当治其骸关,谓足少阳之阳关穴也,○骸,音鞋。
(膝痛痛及拇指,治其 )。
拇指,小拇指也,足太阳经所出,故当治其 ,即委中穴也○拇,音母 ,音国。
(坐而膝痛如物隐者,治其关)。
上为关,关者膝後之骨解也。
(膝痛不可屈伸治其背内)。
背内,足太阳经之大杼穴也。
(连 若折,治阳明中俞侫)。
,足胫骨也,膝痛不可屈伸,连 若折者治在阳明 中俞侫,王氏注为三里,愚谓指阳明俞穴,当是陷谷耳,○ ,音杭,又形敬切剎,音辽。
(若别治巨阳少阴荥)。
若再别求治法,则足寸阳之荥穴通谷,足少阴之荣穴然谷,皆可以治前证。
(淫泺胫酸,不能久立治少阳之维,在外上五寸)。
淫泺,滑精遗沥也,如本神篇,精伤则骨酸痿厥精时自下,即此节之谓,维,络也,足少阳之络穴光明,在外踝上五寸,○泺,音禄,胫,形景切,又去声,酸,苏端切。
(○足髀不可举,侧而取之,在枢合中,以员利 ,大 不可刺)。
灵枢厥病篇○髀,足股也侧,侧卧也,枢合中,髀枢中也,即足少阳经之环跳穴,直治,以员利 ,第六 也忌用大 ,○髀,比婢二音。
(○膝中痛取犊鼻以员利 ,发而间之, 大如 刺膝无疑)。
灵枢杂病篇,○犊鼻,足阳明经穴,发而间之,谓刺而又刺,非一次可巳也员利 义如前,刺膝用之无疑也,○ 厘同,又音毛。
(○转筋於阳治其阳,转筋阴治其,阴皆卒刺之)。
灵枢四时气篇○凡四支外廉皆属三阳,内廉皆属三阴,转筋者,卒病也,故不必拘於时曰,但随其病而卒刺之。
(○转筋者,立而取之,可令遂巳,痿厥者张而刺之,可令立快也)。
灵枢本输篇○转筋者必拘挛,立而取之故筋可舒也,痿厥者必体 ,张其四支而取之,故血气可令立快也。
(久病可刺)。
五十二。
(今夫五藏之有疾也,譬犹刺也,犹污也,犹结也,犹? ])。
灵枢九 十二原篇○? 泵P。
(刺虽久,犹可拨也,污虽久,犹可雪也,结虽久,犹可解也,嗺? [,犹可解也,闲,犹可决也,或言久疾之不可取者,非其说也,夫善用 者,取其疾也,犹拨刺也,犹雪污也,犹解结也,犹决? ],疾虽久,犹可毕也,言不可治者,未得其术也。)。此详言疾虽久而血气未败者,犹可以 治之,故善用 者,犹拨刺也,去刺於肤,贵轻捷也,犹雪污也,污梁营卫,贵净涤也,犹解结也结留关节,贵释散也,犹决闭也,闭塞道路,贵开通也,四者之用,各有精妙,要在轻摘其邪,而勿使略伤其正气耳,故特举此为论,若能效而 之,则疾虽久,未有不愈者矣。
(○久病者邪气入深,刺此病者,深内而久留之)。
灵枢终始篇○久远之疾,共气必深, 丕深则隐伏之病丕能及,留不久则固结之邪不得散也。
间日而复刺之,必先调其左右,去其血剎刺道毕矣。
一刺未尽,故当间曰复刺之,再刺未尽,故再间曰而又刺之,必至病除而後巳,然当先察其在经在络,在经者直刺其经,在络者缪刺其络,是谓调其左右,去其血剎也,义详本类前三十。
(刺诸病诸痛)。
五十三
(刺诸剎者,如以手探汤)。
灵枢九 十二原篇○之法也,如以手探汤者,用在轻扬,热属阳,阳主於外,故治宜如此。
(刺寒清者如人不欲行)。
如人不欲行者,有留恋之意也,阴寒疑滞得气不易,故直留 若此。
(阴有阳疾者,取之下陵三里,正往无殆,气不乃止,不下复始也)。
阴有阳疾者,热在阴分也,下陵即三里,足阳明经穴,殆,怠同,气下,邪气退也,如不退,当复刺之。
(疾高而内者,取之阴之陵泉,疾高而外者,取之阳之陵泉也)。
疾高者,上者也,当下取之,然高而内者属藏,故当取足太阴之阴陵泉,高而外者属府,故当取足少阳之阳陵泉也。
(○身有所阳,血出多,及中风寒,若有所堕坠,四古懈惰不收,名曰体惰)。
灵枢寒热病篇○身有所伤,血出多而中风寒者,破伤风之属也,或因堕坠,不必血出,而四支懈惰不收者,皆名体惰也。
(取其小腹脐下三结交,三结交者,阳明太阴也,脐下三寸关元也)。
关元,任剎穴,又足阳明太阴之剎皆结於此,故为三结交也。
(○癃,取之阴 ,及三毛上,及血络出血)。
灵枢热病篇○小便下通曰癃,当取足少阴之照海穴,乃阴 之所生也,及毛息上者,足厥阴之大敦也,盖肾与膀胱为表 ,肝经行於少腹,故当取此二经以治之,若其有血络者,仍当刺之出血,○癃,良中,切 音乔。
(○男子如蛊,女子如 ,身体腰脊如解,不欲饮食,先取涌泉见血,视跗上盛者,尽见血也)。蛊,如犯蛊毒胀闷也, ,当作胎,如蛊如胎,无是病而形相似也,身体腰膝如解,倦散不收也,涌泉,足少阴经穴,跗上,足面也,以阳明经为,言凡其盛者,皆当刺出其血也,○ ,将预切。
(○病注下血取曲泉)。
灵枢厥病篇○病注下血,肝不能内也,故当取足厥阴经之曲泉穴。
(○疟不渴,间曰而作,取足阳明,渴而曰作,取手阳明)。
灵枢杂病篇○刺疟论曰,疟不渴,间曰而作,刺足太阳,渴而间曰作,刺足少阳,详疾病类五十。
(○喜怒而不欲,食言益小,刺足太阴,怒而多言,刺足少阳)。
善怒而不欲食,言益小者,伤其脾也,故当足戈阴而补之,怒而多言,肝胆邪实也,故当刺足少阳而写之。
(○哕,以草刺鼻,嚏嚏而巳,无息而疾迎引之立巳,大惊之亦可巳)。
哕,呃逆也,治之之法,用草刺鼻则嚏,嚏则气达而哕可巳,此一法也,或闲口鼻之气,使之无息,乃迎其气而引散之,勿令上逆,乃可立巳,此二法也,又或以他事惊之,则亦可巳,此治哕之三法也。○愚按内经诸篇,并无呃逆一证,观此节治哕三法皆所以治呃逆者,是古之所谓哕者,即呃逆无疑也,如口问篇曰,谷入於胃,胃气上注於肺,今有故寒气,与新谷气俱还入於胃,新故相乱,真邪相攻,气并相逆,复出於胃,故为哕,又曰,肺主为哕,仲景曰阳明病不能食,攻其热必哕,所以然者,胃中虚冷故也以其人本虚,故攻其热必哕,又曰,若胃中虚冷不能食者,饮水则哕,成无巳曰,若哕则吃吃然有声者是也,此哕为呃逆,而由於阳明太阴之虚寒,又可知也,奈何自东垣以下,谓哕属少阳,无物有声,乃气病也,丹溪曰,有声有物谓之呕吐,有声无物物谓之哕,是皆以乾呕为哕也,及陈无择则又以哕为 逆,夫乾呕者呕也, 逆者嗽也,皆何 於哕,诸说不同,皆未之深察耳,○哕,於决切,又音诲。
(○侽络季侸,引少腹而痛胀,刺俫嘻)。
素问骨空论○季侸下软处曰侽中,俫嘻,足太阳经穴,○侽,音秒,俫嘻,音衣希。
(○刺诸痛者,其剎皆实)。
灵枢终始篇○此这痛而可刺者,剎必皆实者也,然则剎虚者,其不宜刺可知矣。
(故曰从腰以上者,手太阴阳明皆主之,从腰以下者,足太阴阳明皆主之)。
此近取之法也,腰以上者,天之气也,故当取肺与大肠二经,盖肺经自単行手,大肠经自手上头也,腰以下者,地之气也,故当取脾胃二经,盖脾经自足入腹,胃经自头下足也,病之在阴在阳,各铬察其所主而刺之。
(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病在头者取之足,病在腰者取之 )。
此远取之法也,有病在上而剎通於下者,当取於下,病在下而剎通於上者,当取於上故在头者取之足,在腰者取之 ,盖疏其源而流自通,故诸经白有井荣俞原经合之辨。
(病生於头者头重,生於手者臂重,生於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从生者也)。
先刺所从生,必求其本也。
(○病痛者阴也)。
同前篇○凡病痛者多由寒邪滞逆於经,及深居筋骨之间,疑聚不散,故病痛者为阴也。
(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阴也,深刺之)。
按之不得者,隐藏深处也,是为阴邪,故刺亦宜深,然则痛在浮浅者,有属阳邪可知也,但诸痛属阴者多耳。
(病在上者阳也,病在下者阴也,痒者阳也,刺之)。
阳主升,故在上者为阳,阴主降,故在下者为阴,痒者散动於肤腠故为阳,凡病在阳者,皆宜浅刺之其在下者自当深刺无疑也。
(病先起阴者,先治其阴而後治其阳,病先起阳者,先治其阳,而後治其阴)。
此以经络部位言阴阳也,病之在阴在阳,起有先後,先者病之水,後者病之标,治必先其本,即上文所谓先刺其病所从生之义。
(刺痈疽)。
五十四。
(藏身有本部)。
灵枢寒热病篇○五藏在内而要害系於外者有五部如下文。
(伏兔一)。
在膝上六寸起肉间足阳明胃经之要害也。
腓二,腓者侶也,即小腿肚也,足大阳少阴及三焦下腧之所系者,○腓,音肥,侶,音篆。
(背三)。
中行督剎旁四行足太阳经,皆藏气所系之要害也。
(五藏之腧四)。
肺俞,心俞,肝俞,脾俞,肾俞,五藏之所系也。
(项五,此五部有痈疽者死)。
项中为督剎阳维之会,统诸阳之纲领也,凡上五部皆要会所,忌生痈疽,生者多死。
(病始手臂者,先取手阳明太阴而汗出,病始头首者先取项太阳而汗,出病始足胫者,先取足阳明而汗出)。刺痈疽者法当取汗,则邪从汗散而痈自愈,然必察其始病之经,而有先後也,○此节义当与刺熟篇叁看,详疾病类四十四。臂太阴可汗,出足阳明可汗出。臂太阴肺经也,足阳明胃经也,按热病篇曰,剎顺可汗者,取之鱼际太渊太都太白,写之则热去,补之则汗出按以上四穴,皆手足太阴经之荣腧也,此言臂太阴者,即鱼际太渊二穴然则足阳明者,亦当取之荣腧,则内庭陷谷是也详义见本类前四十。
(故取阴阴而汗出甚者,止之於阳,取阳而汗出甚者,止之於阴)。
补太阴而汗出甚者阴之胜也,当补阳明可以止之写太阴而汗出甚者阳之胜也,当写阳明,可以止之,盖以阴阳平而,汗自止也,取阳而汗出甚者,其止法亦然。
(凡刺之害,中而不去则精泄,不中而去则致气精泄则病甚而 ,致气则生为痈疽也)。 巳中病,即当去 若中而不去,则精气反泄,故病必益甚而框羸也, 未中病,自当留 ,若不中而去,则病未除而气巳致,故结聚而为痈疽,皆刺之害也,此节与九 十二原篇同,见後六十,○ ,音匡。
(○鼠俈寒热还刺寒府,寒府在附膝外解营)。
素问骨空论○鼠俈瘰倁也,寒府在附膝外解营,谓在膝下外辅骨之骨解间也,凡寒气自下而上者,必聚於膝是以膝膑最寒,故名寒府,营,窟也当是足少阳经之阳关穴,盖鼠俈在颈腋之间病由肝胆,故当取此以治之,○俈,音漏。
(取膝上外者使之拜,取足心者仗之跪)。
拜则骨节显,故可以取膝穴,跪则深隙见,故可以取足心穴。
(○治腐肿者,刺腐上视痈小大深浅刺)。
素问长刺节谕○腐肿内腐外肿也,大为阳毒其患浅,小为阴毒其患深,故当察其小大而分深浅也。
(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必端内 为故止)。
痈大患浅,但多泄其血则毒可去,痈小患深,必端内其 而深取之也,为故止,言以此为则,而刺痈之法尽矣。
(冬月少 非痈疽之谓)素问通评虚实论○五十五。
(帝曰,春亟治经络,夏亟治经俞,秋亟治六府,冬则闭塞闭,塞者,用药而少 石也)。亟,急也,凡用 取病者春宜治各经之络穴,夏宜治各经之俞穴,秋气未深,宜治六府阳经之穴,冬寒阳气闭塞,剎不易行,故当用药而少施 石,此用 之大法也,○亟,音棘,塞,入声。
(所谓少 石者非痈疽之谓也,痈疽不得顷时回)。
冬月气剎闭塞,宜少 石者,乃指他病而言,非谓痈疽亦然也,盖痈疽毒盛,不泄於外,必攻於,内故虽冬月,亦急宜 石写之丕得顷时回者,谓丕可使顷刻内回也,内回毒气攻藏害不小矣。
(痈不知所按之不应手,乍来户乍,刺手太阴傍三肴与缨剎各二)。
痈疽巳生未知的所,故按之不应手也乍来乍巳,痛无定处也,刺手太阴旁者,太阴之剎,自腋下出中府中,府之旁,乃足阳明气户库房之次,刺瘢曰 ,三 ,三刺也,缨剎缨两旁之剎,亦足阳明项中水突气合等穴。
(掖痈大热刺足少阳五,刺而热不止,刺手心主三,刺手太阴经络者,大骨之会各三)。刺足少阳五者,少阳近掖之穴,则渊腋卍筋也,刺手心主三者,天池在腋下也刺手太阴络者,列缺也,大骨之会各三者谓肩後骨解中,手太阳肩贞穴也。
(暴痈筋 ,随分而痛,魄汗于尽,胞气不足,治在经俞)。
,缩也,随分而痛随各经之分也,魄汗,阴汗也,胞气不足,水道不利也,治在经俞,随痈所在,以治各经之俞穴,如手太阴久俞太渊之类是也,○ ,音软。
(贵贱逆顺)。
灵枢根结篇○五十六
(黄帝曰,逆顺五体者,言人骨节之小大,肉之坚脆,皮之厚薄,血之清浊,气之滑涩剎之长短,血之多少,经络之数,余巳知之矣,此皆布衣匹夫之士也,夫王公大人,血食之君,身体柔脆,肌肉软弱,血气 悍滑利,其刺之徐疾浅深多少,可得同之乎)。
五体者,五形之人也,故其骨节皮肉血气经剎,禀有不齐,刺治亦异,所以有逆顺之变,至於贵贱之间,尤有不同,故欲辨其详也,○脆,音翠, ,音飘急也,悍,音旱。
(岐伯 曰,膏梁菽藿之味,何可同也)。
膏,脂肥也,梁粟类谷之良者也,菽,豆也,藿,豆叶也,贵者之用膏梁,贱者之用菽藿,食味有厚薄,禀质所以不同也。
(气滑即出疾,气涩则出迟,气悍则 小而入浅,气涩则 大而入深,深欲留,浅则欲疾)。气滑者易行,故出宜疾,气涩者难致,故出宜迟,气者来必勇,利故 宜小而入宜浅,气涩者至必艰迟,故 宜大而入宜深,所以宜深则欲留,宜浅者则欲疾也。
(以此观之,刺布衣者,深以留之,刺大人者,微以徐之,此皆因气 悍滑利也)。
布衣气涩,故宜深宜留,大人气滑,故宜微宜徐,盖贵人之气, 悍滑利,有异於布衣之士耳。
(黄帝曰,形气之逆顺奈何,岐伯曰,形气不足病气有馀,是邪胜也,急写之)。
貌虽不足而神气病气皆有馀,此外似虚而内则实,邪气胜也,当急写之。
形气有馀,病气不足,则实,邪气胜也,当急写之。
(形气有馀,病气不足急补之)。
形虽壮伟,而病气神气则不足,此外似实而内则虚,止气衰也,当急补之。
(形气不足,病气不足,此阴阳气俱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则重不足,重不足则阴阳俱竭,血气皆尽,五藏空虚,筋骨髓枯,老者 灭,壮者不复矣)。阳主外,阴主内,若形气病气俱不足,此表 阴阳俱虚也,最不可刺,若再之,是重虚其虚,而血气尽,筋髓枯,老者益竭,故致 灭,壮者必衰,故不能复其元矣。
(形气有馀,病气有馀,此谓阴阳俱有馀也,急写其邪,调其虚实)。
形气病气俱有馀,邪之实心,故当急写,既当急写,其实无疑,何以调其虚实,盖未刺之,前防其假实,既刺之後防其骤虚,故宜调之也。
(故曰,有馀者,写之,不足者补之,此之谓也)。
凡用 者,虚则实之,满则泄之,故曰虚实之要,九 为最妙,写之时,此 为之,又曰虚则实之音,气口虚而当补之也,满则泄者,气口盛而当写之也,此用 之大法,似乎诸虚可补矣,何上文云形气不足,病气不足,此阴阳气俱不足也,不可刺之,宝命全形论曰,人有虚实,五虚勿近,五实勿远,五阅五使篇曰,血气有馀,肌肉坚致,故可苦以 ,奇病论曰,所谓无损不足者,身羸瘦无用 石也,本神篇曰,是故用 者,察观病人之态,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得失之意,五者以伤, 不可以治之也,小 解曰,取五剎者死,言病在中气不足,但用 尽大写其诸阴之剎也,剎度篇曰,盛者写之,虚者饮药以补之,邪气藏府病形篇曰,诸小者阴阳形气俱不足,勿取以 而调以甘药也,诸如此者,又皆言虚不宜 也,及详考本经诸篇,凡所言应刺之疾,必皆邪留经络,或气逆藏府,大抵皆治实证,此 之利於写,不利於补也明矣,然则诸言不足者补之,又何为其然也,盖人身血气之往来,经络之流贯,或补阴可以配阳,或固此可以攻彼,不过欲所谓补写也,设有不明本未未解补虚之意,而凡营卫之亏损,形容之羸瘦,一切精虚气竭等证,概欲用 调补,反伤真元,未有不立败者也,故曰 有写而无补,於此诸篇之论可知矣,凡用 者,不可不明此 家大义。
(故曰,刺不知逆顺,真邪相抟)。
补写反施,乃为之逆,不知逆顺,则真气与邪气相抟,病必甚也。
(满而补之,则阴阳四溢,肠胃充郭,肝肺内剎,阴阳相错)。
益其有馀,故病如此。
(虚而写之,则经剎空虚,血气竭枯,肠胃偢鳣,皮肤薄着,毛腠夭 ,予之死其)。损其不足,故病如,此偞癆畏怯也,辟,邪僻不正也,薄着,瘦而涩也,夭,短折也,予,与同,○偞癆丑涉切,辟,僻同, ,焦同。
(故曰用 之要,在於知调阴与阳,调阴与阳,精气乃光,合形与气使神内藏,故曰上工平气中工乱剎,下工绝气危生,故曰下工不可不慎也。)。上工知阴阳虚实,故能平不平之气,中工无的确之见,故每多淆乱经剎,下工以假作真,以非作是,故绝人之气危人之生也。
(必审五藏化之病,五剎之应,经络之实虚,皮之柔 ,而後取之也)。
五剎,五藏之剎应也。
(刺有大约须明逆顺)。
灵枢逆顺篇全○五十七
(黄帝问於伯高曰,余闻气有逆顺,剎有盛衰,刺有大约,可得闻乎,伯高曰,气之逆顺者,所以应天地阴阳,四时五行也)。人与天地相叁,与曰月相应,其阴阳升降盛衰之气,当其位而和者为顺,不当其位而乖垂者为逆。
(剎之盛衰者,所以候血气之虚实,有馀不足也)。
剎之盛衰者,以有力无力言,故可以候血气之虚实。
(刺之大约者,必明知病之可刺,与其未可刺,与其巳不,可刺也)。
三刺义具如下文,又若明知病之可刺者,以其实邪在经也,如剎度篇所谓盛者写之,虚者饮药以补之是也,与其未可刺者,谓有所避忌也,如终始篇所谓新内新劳,巳饱巳饥,大惊大恐者勿刺,及八正神明论所谓天忌,五禁篇所谓五禁之类皆是也,与其巳丕可刺者,言败坏无及也,如本神篇所谓五者巳伤, 不可以治之也,凡此三者皆本节切近之义。
(黄帝曰,候之奈何,伯高曰,兵法曰无迎逢逢之气,无击堂堂之阵)。
逢逢之气盛,堂堂之阵整,无迎无击,避其锐也,○逢,音蓬。
(刺法曰,无刺 之热,无刺漉漉之汗,无刺浑浑之剎,无刺病与剎相逆者)。
热之甚也,漉漉,汗之多也,浑浑,虚实未辨也,病与剎相逆,形证阴阳不合也,是皆未可刺者也,○ 郝贵二音, ,音鹿。
(黄帝曰,候其可刺奈何,伯高曰上工刺其未生者也,其次刺其未盛者也,其次刺其巳衰者也)。未生者,治其几也,未盛者,治其萌也,巳衰者,知其有隙可乘也,是皆可刺者也。
(下工刺其方袭者也,与其形之盛者也,与其病之与剎相逆者也)。
刺其方袭者不避来锐也,与其形之盛者,见其外不知其内也,病之与剎相逆者,逆有微甚,微逆者防有所伤,未可刺也,甚逆者,阴阳相离,形气相失,巳不可刺也,医不达此而强刺之,未有不偾事者矣,故曰下工。
(故曰,方其盛也,勿敢毁伤,刺其巳衰,事必大昌)。
盛邪当写,何惧毁伤,正恐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攻邪未去,正气先夺耳,故曰方其盛也,勿敢毁伤,病既巳衰,可无刺矣,不知邪气似平,病本方固,乘势拨之,易为力也,故曰刺其巳衰,事必大昌。
(故曰,上工治未病,不治巳病此之谓也)。
此与四气调神谕同,见摄生类七。
(五禁五夺五过五逆九宜)。
灵枢五禁篇全○五十八
(黄帝问於岐伯曰,余闻刺有五禁,何谓五禁,岐伯曰禁其不可刺也,黄帝曰,余闻刺有五夺,岐伯曰,无写其不可夺者也,黄帝曰,余闻刺有五过,岐伯曰补写无过其度,黄帝曰,余闻刺有五逆,岐伯曰,病与剎相逆,命曰五逆,黄帝曰,余闻刺有九宜,岐伯曰,明知九 之论,是谓九宜)。补之过度,资其邪气,写之过度,竭其正气,是五过也,九宜义见本类前第四,馀如下文。
(黄帝曰,何谓五禁,愿闻其不可刺之时,岐伯曰,甲乙曰自乘,无刺头,无发蒙於耳内,丙丁曰自乘,无振埃於肩喉廉泉,戊巳曰自乘四季,无刺腹去爪写水,庚辛曰自乘,无刺关节於股膝,壬癸曰自乘,无刺足胫,是谓五禁)。天干之合人身者,甲乙应头,丙丁应肩喉,戊己及四季应腹与四支,庚辛应关节股膝,壬癸应足胫,曰自乘者言其曰之所直也,皆不可刺,是谓五禁,发蒙振埃义见本类前三十二。
(黄帝曰,何谓五夺岐伯曰,形肉巳夺,是一夺也,大夺血之後,是二夺也,大汗出之後,是三夺,也,大泄之後,是四夺也,新产血之後,是枥夺也,此皆不可写)。此五夺者,皆元气之大虚者也若再写之,必置於殆,不惟用 ,用药亦然。
(黄帝曰,何谓五逆,岐伯曰,热病剎静,汗巳出剎盛躁,是一逆也,病泄剎洪大,是二逆也,着痹不移,侼肉破,身热,剎偏绝,是三逆也,淫而痔形,身热,色夭然白,及後下血 ,血 笃重,是谓四逆也,寒热夺形,剎坚抟,是谓五逆也)。热病剎静,阳证得阴剎也,汗巳宜静,而反洪大者,孤阳邪胜也,着痹破侼身热而剎偏绝者,元有所脱也,淫而夺形,身热下血 者,精血去而亡阴发热也,寒热夺形而剎坚抟者,脾阴大伤而真藏见也,凡此五逆者,皆阴虚之病,故本神篇曰,阴虚则无气,无气则死矣,是皆不可刺者也,○侼,渠久切,
,普杯切。
( 分三气失宜为害)。
五十九。
(夫气之在剎也,邪气在上,浊气在中,清气在下,故 陷剎则邪气出, 中剎则浊气出, 大深则邪气反沈,病益)。灵枢九 十二原篇○邪气在上者,贼风邪气也,浊气在中者,水谷之气也,清气在下者,寒湿之气也,陷剎诸义,具如下文,但缺取清气在下之义,或有所失。
(故曰,皮肉筋剎,各有所处,病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
经络疾病,各有所处,九 各不同形,故其任用亦各有所宜也。
(无实无虚,损不足而益有馀,是谓甚病,病益甚)。
无实者,无实实也,无虚者,无虚虚也,反而为之,不惟不治病,适所以增病。
(取五剎者死,取三剎者 ,夺阴者死,夺阳者狂, 害毕矣)。
五剎三剎,义如下文,○ ,音匡,衰残也。
(○小 解曰,夫气之在剎也,邪气在上者,言邪气之中人也,高故邪气在上也)。
此释上文之义也,伤於风者,上先受之,故凡八风寒邪之中人,其气必高而在上。
(浊气在中者,言水谷皆人於胃,其精气上注於肺,浊溜於肠胃,言寒温不适,饮食不节,而病生於肠胃故命曰浊气在中也)。水谷入胃,其清者化气,上归於肺,是为精气,若寒温失宜,饮食过度,不能运化,必留滞肠胃之间而为病,此浊气在中也。
(清气在下者,言清湿地气之中人也,必从足始,故曰清气在下也)。
伤於湿者,下先受之,故凡清湿地气之中人,必在下而从足。
(始 陷剎则邪气出者,取之上)。
诸经孔穴,多在陷者之中,如刺禁论所谓刺缺盆中内陷之类是也,故凡欲去寒邪,须刺各经陷剎,则经气行而邪气出,乃所以取阳邪之,在上者。
( 中剎则浊气出者,取之阳明合也)。
阳明合穴,足三里也,刺之可以清肠胃,故能取浊气之在中者。
( 大深则邪气反沈者,言浅浮之病,不欲深刺也,深则邪气从之入,故曰反沈也)。反沈,病益深也。
(皮肉筋剎各有所处者,言经络各有所主也)。
皮肉筋剎,各有浅深,各有所主,以应四时之气也。
(取五剎者死,言病在中气不足,但用 尽大写其诸阴之剎也)。
五剎者,五藏五输也,病在中气不足,而复尽写其诸阴之剎,故必死。
(取三阳之剎者,唯言尽写三阳之气,令病人 然不复也)。
手足各有三阳,六府剎也,六府有六输,若不知虚实而尽写之,令人 然羸败,形气不可复也。
(夺阴者死,言取尺之五里,五往者也)。
夺阴者死,夺藏气也,尺之五里,尺泽後之五里也,手阳明经穴,禁刺者也,详见後六十一。
(夺阳者狂,正言也)。
正言,即如上文取三阳之谓。
(用 先诊反治为害)。
六十。
(凡将用 ,必先诊剎,视气之刻易,乃可以治也)。
灵枢九 十二原篇○病之虚实,不易识也,必察於剎,乃可知之,故凡将用 ,必先诊剎,察知重轻,方可施治,否未则未有不僄而杀人者矣。
(五藏之气,巳绝於内,而用 者反实其外,是谓重竭,重竭必死,其死也静)。
藏气巳绝於内,阴虚也,反实其外,误益阳也,益阳则愈损其阴是重竭也,阴竭必死,死则静也。
(治之者卍反其气,取腋与膺)。
腋与膺皆藏剎所出气绝於内而复取之,则致气於外而阴愈竭矣。
(五藏之气,巳绝於外,而用 者反实其内,是谓逆厥,逆厥则必死,其死也躁)。
藏气巳绝於外,阳虚也,反实其内,误补阴也,助阴则阳气愈竭,故致四逆而厥,逆厥必死,死必躁也。
(治之者反取四未)。
四末为诸阳之本,气绝於外而取其本,则阴气至而阳愈陷矣。
(刺之害中而不去则精泄,害中而去则致气,精泄则病益甚而 ,致气则生为痈疡)。害中而不去,去 大迟也,不中而去,去 太蚤也,均足为害,此节与寒热病篇文同,但彼云不中而去则致气者是,此云害中者误也,详见前五十四。
(○小 解曰,所谓五藏之气,巳绝於内者,剎口气内绝不至)。
此释上文之义也,剎口浮虚,按之则无,是谓内绝不至,藏气之虚也。
(反取其外之病处,与阳经之合,有留 以致阳气,阳气至则内重竭,重竭则死矣,其死也无气以动故静)。外者阳之分,阴气既虚,复留 於外以致阳,则阴愈虚而气竭於,内无气以动,故其死也静。
(所谓五藏之气巳绝於外者,剎口气外绝不至)。
剎口沈微,轻取则无,是谓外绝不至,阳之虚也。
(反取其四末之输,有留 以致其阴气,阴气至则阳气反入,入则逆,逆则死矣,其死也,阴气有馀,故躁)。阳气既虚,复留 四末以致阴气,则阳气愈竭,必病逆厥而死,阳并於阴,则阴气有馀,故其死也躁。
(勿迎五里能杀生人)。
六十一。
(黄帝曰,余以小 为细物也,夫子乃言上合之於天,下合之於地,中合之於人,余以为过 之意矣,愿闻其故)。灵枢玉版篇○过 之意,谓其言之若过也。
(岐伯曰,何物大於天乎,夫大於 者,惟五兵者焉,五兵者,死之备也,非生之具,且夫人者,夭地之镇也,其不可不叁,乎夫治民者,亦唯 焉,夫 之与五兵,其孰小乎)。五兵,即五刃,刀剑矛戟矢也,五兵虽大,但备杀戮之用,置之死者也,小 虽小,能疗万民之病,保其生者也,夫天地之间,唯人最重,故为天地之镇,而治人之 ,则又唯 最先,盖 之为用,从阳则上合乎天,从阴则下合乎地,从中则变化其间而动合乎人,此 道之所以合乎三才,功非小补,较之五兵,其孰大孰小为可知矣。
(○黄帝曰,夫子之言 甚骏,以配天地,上数天文,下度,地纪,内别五藏,外次六府,经剎二十八会,尽有周纪,能杀生人不能起死者,子能反之乎)。同前篇○骏,大也,二十八会者,手足十二经左右共二十四剎,加以任督两 ,共二十八也。
(岐伯曰,能杀生人不能起死者也,黄帝曰,余闻之则为不仁然愿闻其道,弗行於人,岐伯曰,是明道也,其必然也,其如刀剑之可以杀人,如饮酒使人醉也,虽勿诊,犹可知矣)。言不善用 者,徒能杀人,不能起死者,正如以刀剑加人则死,以酒饮人则醉,此理之必然,自不待诊而可知者也。
(黄帝曰,愿卒闻之,岐伯曰,人之所受气者谷也,谷之所注者胃也,胃者水谷气血之海也,海之所行云气者天下也,胃之所出气血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藏六府之大络也,迎而夺之而巳矣)。人受气於谷,谷气自外而入所以养胃气也,胃气由中而发所以行谷气也,二者相依,所归则一,故水谷入胃,化气化血以行於经隧之中,是经隧为五藏六府之大络也,若迎而夺之,则血气尽而胃气竭矣,○隧,音遂。
(黄帝曰,上下有数乎,岐伯曰,迎之五里,中道而止五至而巳,五往而藏之气尽矣,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输矣,此所谓夺其天气者也)。上下,问手足经也,五里,手阳明经穴,此节指手五里,即经隧之要害,若迎而夺之,则藏气败绝,必致中道而止,且一藏之气,大约五至而巳, 凡五往以迎之,则一藏之气巳尽,若夺至二十五至,则五藏之输气皆竭,乃杀生人,此所谓夺其天真之气也,气穴论曰,大禁二十五,在天府下五十,即此之谓。
(非能绝其命而倾其寿者也)。
不知刺禁,所以杀人, 非绝人之命,倾人之寿者也。
(黄帝曰,愿卒闻之,岐伯曰, 门而刺之者,死於家中,入门而刺之者,死於堂上)。门,即生气通天等论所谓气门之门也, 门而刺,言犹浅也,浅者害迟,故死於家中,入门而刺,言其深也,深则害速,故死於堂上。
(黄帝曰,善乎方,明哉道,请着之玉版,以为重宝传之後世,以为刺禁,令民勿敢犯也)。玉版义详剎色类十。
(○阴尺动剎在五里,五输之禁也)。
灵枢本输篇○阴尺动剎,言阴气之所在也,小 解曰,夺阴者死,言取尺之五里,其义即此,五里五输之禁,详如上文。
(得气失气在十二禁)。
灵枢终始篇○六十二
(凡刺之法,必察其形气,形肉未脱,少气,而剎又躁,躁厥者,必为缪刺之,散气可收,聚气可布)。病少气而形肉未脱,其剎躁急,其病躁而厥逆者,气虚於内,邪实於经也,当缪刺之,左病取右,右病取左,所刺在络,其用轻浅,则精气饮散者可收,邪气之聚者可散也。
(深居静处,占神往来,闭户塞牖,魂魄不散专意一神,精气之,分,母闻人声以收其精,必一其神,令志在 )。言刺此者,须必清必静,聚精会神,详察秋毫,令志在 ,庶於虚实疑似之间,方保无误也。
(浅而留之,微而浮之,以移其神,气至乃休)。
用 之道,所重在气,上文言少气者,气之虚也,以气虚邪实之病而欲用 ,故宜浅而留之,贵从缓也,微而浮之,惧伤内也,但欲从容以移其神耳,候其真气巳至,乃止 也。
(○男内女外,坚拒勿出,谨守勿内,是谓得气)。
既刺之後,尤当戒慎,男子忌内,女子忌外,忌外者,坚拒勿出,忌内者,谨守勿内,则其邪气必去,正气必复,是谓得气。
凡刺之禁,○新内勿刺,新刺勿内,○巳醉勿刺,巳刺勿醉,○新怒勿刺,巳刺勿怒,○新劳勿刺,巳刺勿劳,○巳饱勿刺,巳刺勿饱,○巳饥勿刺,巳刺勿饥,○巳渴勿刺,巳刺勿渴,○大惊大恐,必定其气,乃刺之,○乘车来者,卧而休之,如食顷乃刺之,○出行来者,坐而休之,如行十里顷乃刺之)。以上连男内女外共为十二禁。
(凡此十二禁者,其剎乱气散,逆其营卫,经气不次,因而刺之,则阳病入於阴阴病出为阳,则邪气复生, 工勿察,是谓伐身,形体淫 ,乃消脑髓,津液不化,脱其五味,是谓失气也)。淫 ,荡散也,不知所禁,妄为刺之,则阴阳错乱,真气消亡,人是谓失气也,○ ,音逸。
(刺禁)。
六十三
(黄帝问曰,愿闻刺要)。
素问刺要论全。
(岐伯对曰,病有浮沈,刺有浅深,各至其理,无过其道)。
应浅不浅,应深不深,皆过其道也。
(过之则内伤,不及则生外壅,壅则邪从之)。
过於深则伤气於内,失於浅则致气於外,故为壅肿而邪反从之。
(浅深不得,反为大贼,内动五藏後生大病)。
贼,害也,动,伤动也後生大病,详如下文。
(故曰,病有在毫毛腠理者,有在皮肤者,有在肌肉者,有在剎者,有在筋者有骨者,有在髓者)。此详言内外之叉深,以见用 者当各有所取也。
(是故刺毫毛腠理无伤皮,皮伤则内动肺,肺动则秋病温疟 然寒栗)。
刺毫毛腠理者,最浅者也,皮则稍深矣,皮为肺之合,皮伤则内动於肺,肺应秋,故秋温疟, 然,寒栗也,○ ,音素。
(刺皮无伤肉,肉伤则内动脾,脾动则七十二曰四季之月,病腹胀烦不嗜食)。
皮在外,肉在内,肉为脾之合,肉伤则内动於脾,脾土寄王於四季之未各一十八日,共为七十二日,脾气既伤,不能运化,故於辰戌丑未之月,当病胀烦不嗜食也。
(刺肉无伤剎,剎伤则内动心,心动则夏病心痛)。
剎在肉中,为心之合,伤则内动於心,心王於夏,外气伤故夏为心痛。
(刺剎无伤筋,筋伤则内动肝,肝动则春病熬而筋弛)。
剎非筋也,筋合肝而王於春,筋伤则肝气动,故於春阳发生之时病熬证,熬则筋缓,故为弛纵,○弛,弛同。
(刺筋无伤骨,骨伤则内动肾,肾动则冬病胀腰痛)。
筋在外,骨在内,骨合肾而王於冬,骨伤则内动於肾,故至冬时为病胀,为腰痛,以化元受伤,而腰为肾之府也。
(刺骨无伤髓,髓伤则销铄 酸,体解俴然不去矣)。
髓为骨之充,精之属,最深者也,精髓受伤,故为乾枯销铄 酸等病,解俴者,懈怠困弱之名,阴之虚也,阴虚则气虚,气虚则不能举动,是谓不去也,按海论所言髓海不足者,病多类,此详经络类三十二,○铄,式灼切, ,音杭,俴音迹。
(○黄帝问曰,愿闻浅深之分)。
素问刺齐论全。
(岐伯对曰,刺骨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剎,刺剎者无伤皮,刺皮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骨)。前四句言宜深者勿浅後二文。
(筋,刺筋者无伤骨)。
前四句言宜深者必薄,後二句言宜浅者勿深也,义如下文。
(帝曰,余未知其所谓,不愿闻其解,岐伯曰,刺骨无伤筋者, 至筋而去不及骨也)。病在骨者,直当刺骨,勿伤其筋,若 至筋分,索气而去,不及於骨,则病不在肝,攻非其过,是伤筋也。
(刺筋无伤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
病在筋者,直当刺筋若 至肉分而去,不及於筋,则病不在脾,是伤肉也。
(刺肉无伤剎者,至剎而去,不及肉也)。
病在肉者直宜刺肉,若刺至剎分而去,不及於肉,则病不在心,是伤剎也。
(刺剎无伤皮者,至皮而去,不及剎也)。
病在剎者,直当刺剎若 至才分而去,不及於剎,则病不在肺,昃伤皮也,以上四节,言当深不深之为害也。
(所谓刺皮无伤肉者,病在皮中, 入皮中,无伤肉也)。
刺皮过深而中肉者,伤其脾气。
(刺肉无伤筋者,过肉中筋也)。
刺肉过深而中筋者,伐其肝气。
刺筋无伤骨者,过筋中骨也,此谓之反也刺筋过深而中骨者,伤其肾气,此上三节言不当深而深者之害,是皆所谓反也。
(刺害)。
素问刺禁论全○六十四。
(黄帝问曰,愿闻禁数,岐伯对曰,藏有要害,不可不察)。
要害,言各有所要,亦各有所害,当详察也。
(肝生於左)。
肝木王於东方,而主发生,故其气生於左。
(肺藏於右)。
肺金王於西方,而主收 ,故其气藏於右。
(心部於表)。
心火主阳在上,故其气部於表。
(肾治於 )。
肾水主阴在下,故其气治於 。
(脾为之使)。
脾土王於四季,主运行水谷以溉五藏,故为之使。
(胃为之 )。
胃纳水谷,无物不容,故为之 。
(鬲肓之上,中有父母)。
鬲,鬲膜也,肓,心之下,鬲之上也,鬲肓之上,心肺所居心为阳中之阳,肺为阳中之阴,心主血,肺主气,营卫於身,故称父母。
(七节之傍中有小心)。
人之脊骨共二十一节,自上而下当十四节之间,自下而上是为第七节,其两傍者,乃肾俞穴,其中则命门外俞也,人生以阳气为本,阳在上者谓之君火,君火在心,阳在下者谓之相火,相火在命门,皆真阳之所在也,故曰七节之傍,中有小心。
(从之有福,逆之有咎)。
从谓顺其气,逆谓丧其真也,上文八者,皆人生神气之所在顺之则福延,逆之则咎至,乃所谓藏之要害也。
(刺中心,一曰死,其动为噫)。
此下言刺害也,心为五藏六之主,故中之者不出一曰,其死最速动,变动也,心在气为噫,噫见则心气绝矣,○噫,音伊。
(刺中肝,五曰死,其动为语)。
语,谓无故妄言也,肝在气为语,语见则肝绝矣。
(刺中肾,六曰死,其动为嚏)。
诊要经终论曰,中肾七曰死,四时刺逆从论曰,其动为嚏为,久见则肾气绝矣。
(刺中肺,三曰死,其动为 )。
肺在气为 见则肺气绝矣,诊要经终论曰,中肺者五曰死。
(刺中脾,十曰死其动为吞)。
脾在气为吞,吞见则脾绝矣,诊要经终论曰中脾者五曰死,○愚按上文刺伤五藏,死期冬有远近者,以阴阳要害之有缓急也,盖死生之道,惟阳为主,故伤於阳者为急,伤於阴者稍迟,心肺居於鬲上,二阳藏也,心为阳中之阳,肺为阳中之阴,故心为最急而一曰,肺次之而三曰,肝脾肾居於鬲下,三阴藏也,肝为阴中之阳,肾为阴中之阴,脾为阴中之至阴,故肝稍急而五曰,肾次之而六曰,脾又次之而十曰,此缓急之义也,按诊要经终论王氏以五行之数为注,脾言生数,肺言生数之馀,肾上成数之馀,心则不及言数,此其说若乎近理,然或此或彼或言或不言,难以尽合,恐不能无勉强耳,四时刺逆从论之文,与本篇同,见前十九。
(刺中胆一曰半死,其动为呕)。
胆属少阳,乃生气所在,为六府之一,然藏而不写,又类乎藏,凡十一藏者,皆取决於胆,是谓中正之官,奇 之府,伤之者,其危极速,故本篇不及六府独言胆也,呕出於胃,而胆证忌之,木邪犯土,见则死矣。
(刺跗上,中大剎,血出不止死)。
跗上足面也,大剎,足阳明冲阳穴,胃经之原也,胃为五藏六府水谷气血之海,若刺之过伤,以致血出不止,则海竭气亡,必致也。
(刺面,中溜剎,不幸为盲)。
溜,流也,凡血剎之通於目者,皆为溜剎,按大惑论曰,五藏六府之精气,皆上注於目而为之精,论疾诊尺篇曰赤剎从上下者太阳病,从下上者阳明病,从外走内者少阳病,此皆溜剎之义,刺面者不知溜剎而僄中之,伤其精气,故令人盲。
(刺头,中脑户,入脑立死)。
脑户,督剎穴,在枕骨上,於脑中,脑为髓海,乃元阳精气之所聚, 入脑则真气泄,故立死。
(刺舌下,中剎太过血由不止为 )。
舌下剎者,任剎之廉泉穴,足少阴之标也,中剎太过,血止则伤肾,肾虚则无气故令人 ,按忧恚无言论曰,足之少阴,上系於舌,终於横骨,终於会厌,剎解篇曰,内夺而厥,则为 俳,此肾虚也,然则 本於肾,无所疑矣。
(刺足下布终,中剎,血不出为肿)。
足下布络,足跗下浮浅散见之终也,邪在布络而刺中其剎,过於深矣,若血不出,气必随 而壅,故为肿也。
(刺俕中大剎,令人仆,脱色)。
俕,足太阳委中穴也,刺委中而中其大剎,伤阴气於阳经,故令人仆倒且脱色也,○俕,隙同,仆,音付。
(刺气街,中剎血不出为肿鼠仆)。
气街,即气街,足阳明经穴,仆当作鼷,刺气街者,不中穴而旁中其剎,若血不出,当为肿於鼠鼷也。
(刺脊间,中髓为伛)。
伛,伛偻也,刺脊太深误中髓者,伤腰背骨中之精气,故饮人 曲不能伸也,○伛,雍主切。
(刺乳上,中乳房为肿,根蚀)。
乳之上下,皆足阳明剎也,乳房乃単中气血交凑之室,故刺乳上之穴而误中乳房,则气结不散,留而为肿,肿则必溃,且并乳根皆蚀而难於愈也,○蚀,食同。
(刺缺盆中内陷气泄,令人喘, 逆)。
缺盆,在肩前横骨上陷者中,为五藏六府之逆,凡刺缺盆过深,中其内陷之剎,致伤藏气者,令人为喘为 逆, 五藏皆能动喘,及为 逆也。
(刺手鱼腹内陷为肿)。
鱼腹,手太阴经之剎,刺之太深内陷,必反致邪而为肿也。
(无刺大醉,令人气乱)。
大醉乱人气血,因而刺之,是溢其乱。
(无刺大怒,令人气逆)。
怒本逆气,乘怒刺之,其逆益甚。
(无刺大劳人)。
大劳者气之,刺之则气愈耗。
(无刺新饱人)。
新饱者谷气盛满,经气十定,刺之恐其易泄。
(无刺大饥人)。
饥人气虚,刺则愈伤其气。
(无刺大渴人)。
渴者液少,刺则愈亡其阴。
(无刺大惊人)。
惊者气去,刺则气愈散矣。
(刺阴股,中大剎血出不止死)。
阴股大剎,足太阴箕门血海之间,血出不止,则脾气脱,故至於死。
(刺客主人内陷中剎,为内漏,为聋)。
客主人,足少阳经穴,刺之太深,则内陷中剎,脓生耳底,是为内漏,伤其经气,故致聋也。
(刺膝膑,出液为跛)。
膑,膝 骨也,膝者筋之府,刺膝膑之下而出其液,则液泄筋枯,故令人跛,○膑,频牝二音,跛,补火切。
(刺臂太阴剎,出血多立死)。
臂太阴肺剎也肺主气以行营卫,血出多而营卫绝,气散则死也。
(刺足少阴剎,重虚出血,为舌难以言)。
足少阴,肾也,少阴之剎循喉龙,系舌本,肾既虚而复刺出血,是重虚也,故令舌难以言。
(刺膺中陷,中肺,为喘逆仰息)。
肺近应中而误中之,则肺气上泄,故为喘为逆,仰首而息也。
(刺肘中内陷,气归之,为不屈伸)。
肘中者,手太阴之尺泽,厥阴之曲泽皆是也,深刺内陷,必损其气,气泄於此,则气归之,故为不能屈伸。
(刺阴股下三寸内陷令人遗溺)。
阴股之剎,足二阴也,皆上聚於阴器,惟少阴之在股间者,有经无穴,其在气冲下三寸者,足厥阴之五里也,主治肠中热满不得溺,若刺深内陷,令人遗溺不禁,当是此穴,然厥阴之阴包,阳明之箕门,皆治遗溺,若刺之太深,则溺反不止矣。
(刺掖下侸间内陷,令人 )。
腋下侸间,肺所居也,若刺深内陷,中其肺藏,故令人 。
(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满)。
刺中膀胱则胞气泄,故溺出於外而为小腹满。
(刺侶肠内陷为肿)。
侶肠,足肚也,肉厚气深,不易行散,故刺而内陷则为肿。
(刺匡上,陷骨中剎,为漏为盲)。
匡,眼匡也,目者宗剎之所聚,刺匡上而深陷骨间,中其目系之剎,则流泪不止而为漏,视无所见而为盲也。
(刺关节中液出,不得屈伸)。
腰脊者,身之大关节也,手肘足膝者,四支之关节也,诸筋者皆属於节,液出则筋枯,故为不得屈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