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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卷
类经八卷)。
宾类注)。
经络类)。
(三)。
灵枢动输篇全十三。
(黄帝曰,经剎十二而手太,足少,阳明,独不休何也)。
手足之共十二然惟手太足少,足阳明,三独多动剎,而三手太之太渊,足少之太溪,足阳明上人迎,下冲阳皆之尤甚者也。
(岐伯曰,是明胃也,胃五藏六府之海,其清气上注於肺,肺气从太而行之,其行也以息往来,故人一呼,一吸亦再,呼吸不巳故而不止)。是明胃者,言三,皆因於胃气也,胃五藏六府之海,其盛气所及,故动则独甚,此手太剎动者,以胃受水谷而清气上注於肺气从手太阴经而行之,其行也以息往来,息行则剎动,故呼吸不巳,而寸口之,亦而不止也。
(黄帝曰,气之於寸口也,上十焉息,下八焉伏,何道从,不知其极)。
寸口,手太阴剎也,上下言退之也,十八,盛衰之形也,焉,何也,息,生也,上十焉息,言也其气盛,何所来而生也,下八焉伏,言之退也其气衰,何所去而伏也,此其往之道,真若有难穷其极者。
(岐伯曰气之离藏也,卒然如弓努之,如水之下岸,上於以反衰其气衰散以逆上,故其行微)。凡气之内於藏,外达於,其卒然如弓努努之,如水之下岸,言其劲锐之气,不可遏也,然努之末其力必柔,急流之末,其,故由寸口以上鱼际盛而反衰,其气以衰散之而逆上,故其行微,此气之盛衰所以不等也。
(黄帝曰,足之阳明何因而)。
经剎也。
(岐伯曰,胃气上注於肺,其悍气上冲者循咽上走空,循眼系入络脑,出 下客主人,循牙合阳明,并下人迎,此胃仔走於阳明者也。)。胃上注於肺,而其悍气之上者,循咽喉上行,从眼系入络脑,出 ,下会於足少阳之客主人,以及牙,乃合於阳明之本,并下人迎之动剎此内胃气之所,而外阳明之也,按牙即曲牙,当是颊车也, 之释义而面黄色,乃与旨不相令,令凂跺躦所,言如病篇曰, 痛刺足阳明曲周动剎血立巳,狂篇治狂者取两 ,盖皆言面之部位也,此言自出 ,下客主人,此当在之下,之,前客主人之上,其即骨之上,两太阳之间为颇也,,音坎,又海敢切。
(故阳上下,其也若一,故阳病而阳小者逆,病而阴剎大者逆,故,若引者病。)。此云阳上下者。上文手太而,言也,盖胃气上注於肺,本出一原,阳明,上出於人迎,肺下出於寸口,而其气本相,故彼此之,其若一也然人迎属府阳,阳病宜大,而反小者逆,寸口属藏为阴则阴剎宜小,而反大者逆,故四气篇曰,气口候,人迎 阳也,是以阳大小,各有体,设阴阳不分,而或为俱静,或为俱动,若引之匀者,阳之气,非此彼,必有偏而玫病者矣,人迎气口详义藏象十一。
黄帝曰足,少何因而。)。
肾经剎也。
(岐伯曰冲者,十二之海也与少之大起於,下出於气街,循股内廉邪入足下,其者邪入踝,出属跗上,入大指之,注诸络以温足,此之常者也。)。足少剎动者,以冲与之并行也,冲下,出於足阳明之气冲,循股 中内踝等,以入足下,其者邪出属跗,上注诸络以温足,此太溪等所以常不巳也,与逆肥瘦篇大同,二十。
(黄帝曰,营卫之行也,上下相之无端,今有其卒然遇邪气及逄大寒,手足懈惰,其剎阴阳之道)。
(岐伯曰,冲者,十二之海也与少之大起於,下出於气街,循股内廉,邪入 中,循骨内廉,并少下入内踝之後,入足下,其者邪入踝,出属跗上,入大指之,注诸络以温足,此之常者也)。足少剎动者,以冲与之并行也,冲亦十二之海,与少同起於下,出於足阳明之气冲,循股 中内踝等以入足下,其者邪出属跗,上注诸络以温足,此太溪等所以常不巳也,此与逆肥瘦篇大同,二十。
(黄帝曰营卫之行也,上下相,如之无端,今有其卒然遇邪气,及逄大寒,手足懈惰,其剎阴阳之道相之会,行相失也,气何由)。管之行,阳有度何邪气居之,其运行之道,宜相失也,又何能往其故。
(岐伯曰,夫四末阳之会者,此气之大也,四街者,气之径路也,故络绝则径通,四末解气从合,相,黄帝曰善,此所无端,莫知其始,此之也)。四末,四支也,十二始於四支,故曰阳之会,而气之大也,然大络虽会於四支,有气行之径路,之四街如前篇所气街者是也,凡邪之人,多在大,故络绝则径通,及邪巳行而四末解,彼此通,气从而合,回还转输何能相失,此所以如无端,莫知其也。
(井合数)。
灵枢九 十二原篇十四。
(黄帝曰,愿五藏六府,所出之)。
气所出之也。岐伯曰,五藏五腧,五五二十五腧,六府六腧,六六三十六腧)。五腧,即各合穴皆之腧,六府多一原穴,故各有六腧。
经剎十二,络剎十五,凡二十七气以上下)。
藏有五,府有六,而有手厥心主一,是十二,十二各有络剎,如手太阴别络在列缺之是也,此外又有任曰屏翳,督长强,脾之大曰大包,共十五,十二十五,二十七气,以通周身上下也。
(所出井)。
气由此而出,如井泉之,其气正深也。
(所溜为荣)。
急流曰溜,小水曰出於井而溜於,其气尚微也,溜,力救切,二音。
(所注腧)。
注,灌注也,腧,运也,注於此而於彼,其气盛也。
(所行为经)。
气大行,经营於此,其正盛也。
(所入合)。
气至此,渐为收藏,而入合於内也。
(二十七气所行,皆在五腧也)。
二十七经络所行之气,皆在五腧之也。
之交,三百六十五会,知其要者,一言而,不知其要,流散无)。
人身气之交,有三百六十五会,而其要在乎五腧而巳,故知其要可一而,否流散无而莫得其矣。
(所言者,神气之所游行出入也,非皮肉筋骨也)。
神气之所游行出入者,以穴俞为言也,故非皮肉筋骨之,知邪正之虚而取之弗失,即所知要也小 解曰,之交,三百六十五会者,络剎诸节者也,即此神气之
(十二原)。
灵枢九 十二原篇十五。
(五藏有六府,六府有十二原,十二原出於四,四主治五藏,五藏有疾,当取之十二原)。藏府之气,表 相通,故五藏之表有六府,六府之外有十二原,十二原出於四,四者,即两肘两膝,乃周身骨之大也,故凡并腧原合穴,皆手不肘,足不膝,而此十二原者,故可以治五藏之疾。
(十二原者,五藏之所以禀三百六十五气味也,五藏有疾也,出十二原,十二原各有所出,明知其原,傡? 黎倦瓣妙`矣)。此十二原者,乃五藏之气所注,三百六十五气味之所出也,故五藏有疾者,其气必於十二而各有所出,知其原,傡? h可知五藏之疾害矣。
(阳中之少肺也,其原出出於大渊,大渊二)。
心肺居於膈上,皆阳藏,而肺阳中之,故曰少,其原出於大渊二穴,即寸口也。
(阳中之太阳心也,其原出於大陵,大陵二)。
阳中之阳,故曰太阳,其原出於大陵,按大陵系手心主腧穴也,邪客篇帝曰,手少独无腧何也,岐伯曰,少也,心者五藏六府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其藏固,邪弗能容也,容之,心伤则神去,神去死矣,故邪之在於心者,皆在於心之包,包者心主之,故此言大陵也,大陵二穴,在掌後下两筋
中之少阳肝也,其原出於太冲,太冲二)。
肝胛居於膈下,皆为阴藏,而肝则阴中之阳,故曰少阳,其原出於太冲二穴,在足大指本後二寸,动剎陷中。
中之至脾也,其原出太白,太白二)。
脾属土而象地,故为阴中之至,原出於太白二穴,在足大指後内核骨下陷中。
中之太阴肾也,其原出於太溪、太溪二)。
在下而水,故为阴中之太,原出於太溪二穴,在足内踝後跟骨上动剎陷中,此上五藏详义,又见阴五。
(膏之原,出於尾,尾一)。
尾,任穴,在臆前蔽骨下五分。
(肓之原,出於脖 ,脖 一)。
脖 ,即下气海,一名下肓在下一寸半,任穴,脖,音孛, ,音英。
(凡此十二原者,主治五藏六府之有疾者也)。
上文五藏之原各二,并膏肓之原,共十二,而藏府表 之气,皆通於此,故可以治五藏六府之有疾者也。
(五藏五腧六府六腧)。
灵枢本十六
(黄帝於岐伯曰,凡刺之道必通十二经络之所始)。
如十二经剎之起止有序也。
络剎之所别处)。
如十五络剎,各有所也。
(五之所留)。
如下文井合穴,各有所留止也。
(六府之与合)。
如藏象藏府有相合也。
(四之所出入)。
如 刺之刺也。
(五藏之所溜)。
言藏气所流之,即前篇所出井,所溜为荣也。
数之度,浅深之状高下所至,愿其解)。
数以察巨浅深以分表 ,高下以辨本末,凡此者,皆刺家之要道,不可不通者也。
(岐伯曰言其次心,出於少商少商者,手大指端内也,井木)。
少商穴,乃肺经剎气所出井也,其气属木,此下凡五藏之井,皆属木,故六十四难谓井木也。
(溜於鱼际鱼际者手为荥)。
此肺之所溜为荥也,属火,手鱼义详前二,肺条下,按本篇五藏止言井本,六府止言井金,其他皆无五行之分,考之六十四,分析阳十,而滑氏谓阴井木,生阴荥火,阴荥火生阴俞土,阴俞土生阴经金,阴经金生合水,此言五藏之也,六府阳井属金,阳井金生阳水,阳水生阳木,阳木生阳火,阳火生阳合土,而五行始矣,下放此。
(注於太渊,太渊後一寸陷者中也,腧)。
此肺之所注腧也,属土。
(行於渠,渠寸口中也,而不居为经)。
此肺之所行为经也,属金,渠当寸口陷中,而不止,故曰不居,居,止也。
(入於尺,尺肘中之动剎合)。
此肺所入合也,属水。
(手太阴经也)。
以上肺之五腧皆手太阴经也。
心出於中冲中冲手中指之端也,井木)。
此心主之所出井也,属木,按此下五腧,皆属手厥之穴,而本直指心腧者,正以心与心胞,本同一藏,其气相通,皆心所主,故邪之在於心者,皆在於心之包,包者,心主之也,邪客篇曰,手少独无腧,正此之详义见前章,及翼四卷十二原解中。
(溜於劳宫劳宫掌中中指本之内也,为荥)。
此心主之所溜为荥也,属火。
(注於大陵,大陵掌後两骨之,方下者也,腧)。
此心主之所注腧也,属土,方下,正当两骨之下也。
(行於使,使之道两筋之,三寸之中也,有过则至,无过则止,为经)。
此心主之所行为经也,属金,有,有病也,此有病至,无病止也。
(入於曲,曲肘内廉下,陷者之中也屈而得之合)。
此心主之所入合也,属水。
(手少也,)。
以上心主五腧,皆心所主,故曰手少也。
(肝出於大敦,大敦者足大指之端,及三毛之中也,井木)。
此肝之所出也,属木。
(溜於行,行足大指也,为荥)。
此肝之所溜为荥也,属火。
(注於太冲,太冲行上二寸,陷者之中也,腧)。
此肝之所注腧也,属土。
(行於中封,中封内踝之前一寸半,陷者之中,使逆宛,使和通,足而得之为经)。此肝之所行为经也,属金,使逆宛,使和通,言用 治此者,逆其气郁,和其气通也,宛,郁同。
(入於曲泉,曲泉骨之下,大筋之上也,屈膝而得之合)。
此肝之所入合也,属水。
(足厥也,)。
以上肝之五腧,皆足厥阴经也。
(脾出於白,白者,足大指之端内也,井水)。
此脾之所出井也,属木。
(溜於大都,大都本之後下,陷者之中也,为荥)。
此脾之所溜为荥也,属火。
(注於太白,太白腕骨之下也,腧)。
此脾之所注腧也,属土。
(行於商丘,商丘内踝之下,陷者之中也,为经)。
此脾之所行为经也,属金。
(入於之陵泉,之陵泉,骨之下,陷者之中也,伸而得之合)。
此脾之所入合也,属水。
(足太也)。
以上脾之五腧,足太阴经也。
出於涌泉,涌泉者足心也,井木。)。
肾经之所出井也,属木。
(溜於然谷,然谷然骨之下者也,为荣)。
肾经之所溜为荥也,属火。
(注於太溪,太溪内踝之後,跟骨之上陷中者也,腧)。
肾经之所注腧也,属土。
(行於留,留上内踝二寸,而不休为经)。
肾经之所行为经也,属金。
(入於谷,骨之後,大筋之下,小筋之上也,按之手,屈膝而得之合)。此肾经之所入合也,属水。
(足少阴经也)。
以上之五腧,皆足少阴经也。
膀胱出於至,至者,足小指之端也,井金)。
此膀胱所出井也,以下凡六府之井皆属阳金,故六十四难谓之阳井金也。
(溜於通谷,通谷本之前外也,为荥)。
此膀胱所溜为荥也,属阳水。
(注於束骨,束骨本之後陷者中也,腧)。
此膀胱所注腧也,属阳木。
於京骨,京骨足外大骨之下,原)。
本篇惟六府有原,而五藏无,前十二原篇所言五藏之原,即本篇五藏之腧,然则阴经之腧即原也,阳之原自腧而,本同气,亦当属阳木,下放此,详义见图翼四卷十二原解中。
(行於昆,昆在外踝之後,跟骨之上为经)。
此膀胱所行为经也,属阳火。
(入於委中,委中 中央合,委而取之)。
此膀胱所入合也,属阳土。
(足太阳也,)。
以上膀胱六腧,皆足太阳也。
胆出於窍阴窍阴者,足小指次指之端也,井金)。
此胆之所出井也,属阳金。
(溜於侠溪,侠溪足小指次指之也,为荥)。
此胆之所溜为荥也,属阳水。
(注於泣,泣上行一寸半,陷者中也,腧)。
此胆之所注腧也,属阳木。
於丘墟,丘墟外踝之前下,陷者中也,原)。
此胆之所过为原也,亦属阳水。
(行於阳,阳外踝之上骨之前,及骨久端也,为经)。
此胆之所行为经也,属阳火。
(入於阳之陵泉阳之陵泉在膝外,陷者中也,合,伸而得之)。
此胆之所入合也,属阳土。
(足少阳也,)。
以上胆之六腧皆足少阳也。
胃出於厉兑厉兑者,足大指内次指之端也,井金)。
此胃之所出井也,属阳金。
(溜於内庭次指外也,为荥)。
此胃之所溜为荥也,属阳水。
(注於陷谷,陷谷者,上中指内上行二寸,陷者中也,腧)。
此胃之所注腧也,属阳水
於冲阳冲阳足跗上五寸,陷者中也,原,足而得之)。
此胃之所过为原也,亦当属水。
(行於解溪,解溪上冲阳一寸半,陷者中也,为经)。
此胃之所行为经也,属阳火。
(入於下陵,下陵膝下三寸, 骨外,三里也,合)。
此胃之所入合也,属阳土。
下三里三寸,巨虚上廉,下上廉三寸,巨虚下廉也,大属上,小属下,足阳明胃也,大,皆属於胃)。三里下三寸上廉,上廉下三寸下廉,大属上廉,小属下廉,盖胃六府之,而大皆与胃,居胃之下,气本一,故皆属於胃,而其下腧亦合於足阳明也。
(是足阳明也,)。
以上皆胃之腧,即足阳明也。
三焦者,上合手少阳,出於冲者,手小指次指之端也,井金)。
此三焦之所出出井也,属阳金,诸经皆不言上合,而此下三独言之者,盖以三焦并中下而言,小肠俱在下而经则属手,故皆言上合某也。
(溜於液小指次指之也,为荥)。
此三焦之所溜为荥也,属阳水。
(注於中渚,中渚本之後,陷者中也,腧)。
此三焦之所注腧也,属阳木。
於阳池,阳池在腕上,陷者之中也,原)。
此三焦之所过为原也,亦属阳木。
(行於支沟,支沟上腕三寸两骨之,陷者中也,为经)。
此三焦之所行也,属阳火。
(入於天井,天井在肘外大骨之上,陷者中也,合,屈肘乃得之)。
此三焦之所入合也,属阳土。
(三焦下腧,在於足大指之前,少阳之後,出於 中外廉,名曰委阳,太阳也)。
足大指,当作足小指,盖小指乃足太阳气所行,而三焦下腧,并足太阳出小指之前,上行足少阳之後,上出 中外廉委阳穴,是足太阳之也,按邪气藏府病形篇曰,三焦病者,候在足太阳之外大,大在太阳少阳之小指无疑,二十四,愚按三焦者,虽经属手少阳,而下腧仍在足,可三焦有上中下之分,而通身剎络,无所不在也,藏象第三,及本後二十三,当互考。
(手少阳也)。
以上三焦之腧,皆手少阳也。
(三焦者,足少阳太之所将)。
二字,互也,当作少太阳,盖三焦属与膀胱也,义详藏象三。
(太阳之也,上踝五寸贯剎肠,出於委阳,并太阳之正入膀胱,下焦实则闭癃,虚则遗溺,则补之,写之)。此言三焦下腧之所行,及其所主之病也,将,也,三焦下腧,即足太阳之别络,故自踝上五寸间别剎肠,以出於委阳穴,乃并太阳之正,入膀胱以束下焦,而其病如此,癃,良中切,溺,娘吊切。
手太阳小者,上合於太阳,出於少小指之端也,井金)。
此小肠经所出井也,属阳金。
(溜於前谷,前谷在手外廉,本前陷者中也,为荥)。
此小肠经所溜为荥也,属阳水。
(注於後溪,後溪者,在手外之後也,腧)。
此小肠经所注腧也,属阳木。
於腕骨,腕骨在手外腕骨之前,原)。
此小肠经过为原也,亦属阳木。
(行於阳谷,阳谷在骨之下,陷者中也,为经)。
此小肠经所行为经也,属阳火。
(入於小海,小海在肘内大骨之外,去端半寸陷者中也,伸臂而得之,合)。
此小肠经所入合也,属阳土。
(手太阳也)。
以上小之六腧,皆手太阳也。
(大上合手阳明,出於商阳,商阳大指次指之端也,井金)。
此大肠经所出井也,属阳金。
(溜於本之前二为荥)。
此大肠经所溜为荥也,属阳水。
(注於本之後三腧)。
此大肠经所注腧也,属阳木。
於合谷,合谷在大指岐骨之原)。
此大肠经过为原也,亦属阳木。
(行於阳溪,阳溪在两筋陷者中也,为经)。
此大肠经所行为经也,属阳火。
(入於曲池,在肘外骨陷者中,屈臂而得之,合)。
此大肠经所入合也,属阳土。
(手阳明也)。
以上大之六腧,皆手阳明也。
(是五藏六府之腧,五五二十五腧,六六三十六腧也)。
五藏各有井合五穴,共二十五腧,六府多一原穴,故共三十六腧也。
(六府皆出足之三阳,上合於手者也)。
凡五藏六府之,藏皆属,府皆属阳,六府皆属三阳然各有手足之分,故足有太阳膀胱手有太阳小,足有阳明胃手有阳明大肠经,足有少阳胆手有少阳三焦,此所上合於手者也,不惟六府,六藏亦然,如足有太手有太,足有少阴肾经手有少,足有厥手有厥心主此藏府阳,手足皆相半也,然其所以分手足者,以行有上下,故手之腧在手,足之腧在足也。
度灵枢度篇十七)
(黄帝曰,愿闻剎度岐伯 曰,手之六阳,从手至头长五尺,五六三丈)。
手有三阳以左右言之,则为六阳,凡後六,及足之六六阳皆放此,手太阳起小指少,至之听官,手阳明起次指商阳,至之迎香,手少阳起四指冲,至竹空,六五尺,五六共三丈。
(手之六,从手至胃中,三尺五寸三六一丈八尺,五六三尺,合二丈一尺)。
手太起大指少商,至胃中中府,手少起小指少冲,至胃中极泉,手厥起中指中冲,至甲中天,池各三尺五寸,六阴经二丈一尺,按手足十二经剎,手之三从藏走手,手之三阳从手走,足之三阳从走足,足之三从足走腹,此其起止之度,今云手之六手至甲中,盖但其丈尺之数,以四末始而言,非其行度如此也,後放此。
(足之六阳,从足上至八尺,)。
六八四丈八尺。足太阳起小指至,至之睛明,足阳明起次指厉兑,至头维,足少阳起四指窍阴,至之瞳子胶,各八尺,六八共四丈八尺。
(足之六,从足至甲中,六尺五寸,六六三丈六尺,五六三尺,合三丈九尺)。
足太起大指白,至甲中大包,足少起足心涌泉,至甲中府,足厥起大指大敦,至甲中期,各六尺五寸六阴经三丈九尺。
从足至目,七尺五寸,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合一丈五尺)。
者,足少太阳之,从足至目内眦,各七尺五寸左右共一丈五尺,玄台氏曰,按 阳 ,阳 自足申行於目, 自足照海行於目,然阳 左右相同, 亦左右相同, 宜乎有四,今曰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止於二者何也,本篇末云, 阳,何当其数,岐伯 曰,男子数其阳,女子数其知男子之所数者左右阳 ,女子之所数者左右 也,详见後二十八。
(督,各四尺五寸,二四八尺,二五一尺,合九尺,凡都合一十六丈二尺,此气之大隧也)。督行於背,任行於腹,各四尺五寸,共九尺,右前共二十八,通一十六丈二尺,此周身隧之数也,愚按人身经剎之行,始於水下一刻,昼夜五十周於身,总计每日气候凡百刻,二刻当行一周,故气行。
篇曰,日行一舍,人气行一周与十分身之八,五十篇曰,二百七十息气行十六丈二尺,一周於身,此经剎之常度也,而後世子午流注 灸等,因水下一刻之遂以寅,以十二挨配十二,而之歌曰,肺寅大卯胃辰,脾巳心午小未中,膀申酉心包戍,亥三子胆丑肝通,熊宗立复为,遂致代相,用模范,殊不知漏者以寅初一刻始,而经剎运行之度,起於肺,亦以寅初一刻为纪,故首言水下一刻,而一刻之中,气凡半周於身矣,焉得有大属卯甲属辰等次也,且如手三阴剎长三尺五寸足三阳剎长八尺,手少,左右止十八穴,足太阳左右凡一百二十六穴,此其短多寡,大相悬绝,安得以十二均配十二,其失旨也矣,知辨察。
(骨度)。
灵骨度篇全十八
(黄帝於伯高曰,度言经剎短,何以立之,伯高曰,先度度其骨之大小广狭短,而度定矣,黄帝曰,愿众人之度,人七尺五寸者,其骨之大小短各几何)。此言欲知度者,必先求骨度以察其也,众人者,众人之常度也,常人之,多以七尺五寸率,如水篇岐伯云八尺之士,周礼考工亦曰人八尺,乃指人之度而言,皆古黍尺数也,黍尺一尺,得今曲尺八寸,详义见附翼律原,黄生度条中。
(伯高曰,之大骨,二尺六寸)。
此下言头围数也,,周也,二尺六寸,皆古黍尺之数,後放此,人身之骨,头为最巨,之髑,男子自及耳并後共八片,惟蔡州人多一,共九片,後横一,当正直下至发际别有一直,女人骨止六片,亦後一横,当正直下也,此男女骨之髑,音独,,音娄
(甲四尺五寸)。
此兼剎剎而言也,缺盆之下两乳之间为剎前横骨三条,左右肋骨各十二条,八四短,女人多檠夫骨二条,左右各十四条也。
(腰四尺二寸)。
,周曰腰,人之肥瘦不同,腰之大小亦异,四尺二寸,以中人之大略言也。
所覆者尺二寸)。
此下言仰人之度也,所覆者,谓发际也,前发际为额颅,後发际以下为项,前自,後至一尺二寸。
以下至剎长一尺)。
为颔为剎,前发际下至剎长一尺。
(君子折)。
始也,折,折衰也,言上文之如此,然人有大小不同,故君子当始,而因人以折衰之,此头剎为言,下部亦然矣。
喉以下至缺盆中四寸)。
舌根之下肺之上系,屈曲外凸者为结喉膺,上横骨巨骨,巨骨上陷中缺盆。
(缺盆以下至剎剎长九寸,过则肺大,不满则肺小)。
剎剎,一名尾,一名尾翳,蔽心骨也,缺盆之下,尾之上,是之甲,肺藏所居,故肺亦大肺亦小也,剎剎,音於。
剎剎以下至天枢八寸,过则胃大,不及胃小)。
天枢,在旁二寸,足阳明穴,剎剎自之下,之上,是中焦,胃之所居,故上腹大者胃亦大,上腹短小者胃亦小也。
(天枢以下至横骨六寸半,过则广,不满则狭短)。
横骨毛中曲骨也,自天枢下至横骨,是下焦,回所居也,故小腹大者,回亦大,小腹短狭者,回亦小也。
(横骨六寸半,横骨上廉以下至内之上廉,一尺八寸)。
横骨横六寸半,一曰七寸半,廉,隅也内大骨也,亦曰骨。
(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三寸半)。
此言骨之上下隅也。
(内下廉下至内踝一尺三寸,内踝以下至地三寸)。
足跟前两旁高骨踝骨,内曰内踝,外曰外踝,踝,胡寡切。
(膝 以下至跗属,一尺六寸,跗属以下至地三寸)。
膝後曲曰 ,足面曰跗跗属,言足面前後皆跗之属也,,音国,跗,附敷二音。
(故骨,小不及)。
凡上文所言皆中人之度其有大者之,小者不及也,下文同法。
(角以下至柱骨,一尺)。
此下言人之度也,角头侧大骨耳上高角也,柱骨,肩骨之上颈项之根也。
(行腋中不四寸)。
此自柱骨下通腋中,伏不
(腋以下至季剎长一尺二寸)。
下尽短小之肋,是,季,子也。
(季以下至髀枢六寸)。
足股曰髀,髀上外曰枢,此运之机也,髀,并米切,又音比。
(髀枢以下至膝中,一尺九寸)。
膝中,言膝外之次。
(膝以下至外踝,一尺六寸,外踝以下至京骨,三寸,京骨以下至地,一寸)。京骨足太阳穴名,在足指本後大骨下,赤白肉陷中。
(耳後当完骨者广九寸)。
此言耳後之横度也,耳後高骨曰完骨,足少阳穴名,入发际四分,左右相去广九寸。
(耳前当耳者广一尺三寸,两相去七寸,两乳之广九寸半,两髀之广六寸半)。此言仰人之横度也,耳者,即手太阳听之分,目下高骨为颧,两髀之,言两股之中,横骨两也。
(足一尺二寸广四寸半)。
此下言手足之度也,足掌一尺二寸,广也。
(肩至肘一尺七寸)。
肩,肩端也,臂之中曰肘。
(肘至腕一尺二寸半)。
臂掌之曰腕。
(腕至中指本节长四寸,本至其末四寸半)。
,指之後根也,末,指端也。
项发以下至背骨二寸半)。
项发发际也,背骨,除骨之外,以第一大椎骨言也。
(膂骨以下至尾二十一三尺,上节长一寸四分分之一,奇分在下,故上七至於膂骨,九寸八分分之七。)。膂骨,脊骨也,脊骨共二十四椎,内除骨三,膂骨自大椎而下至尾二十一三尺,上一寸四分分之一,即一寸四分一厘也,故上之七,共九寸八分七厘,其有不尽之奇分,皆在下部诸节也,脊骨外小而内大,人之能重者,以是骨之巨也,尾骨男子者尖,女子者而平,,音底。
(此众人骨之度也,所以立经剎短也,是故经剎之在於身也,其浮而,其明而大者多血,而沉者多气也)。此而言,因骨度以辨经络,乃可察其血气之盛衰也。
(骨空素骨空十九)。
骨上横骨下楗)。
骨,膝骨,横骨,前横骨,是楗股骨也,楗,音健,木。
(侠髋为机)。
,尻也,即 臀也,一曰两股也,机,枢机也,侠臀之外,即楗骨上运之机,故曰侠髋为机,当跳穴是也,,音, ,音
(膝解)。
骸,文云骨也,骨之上,膝之解也,是骸,音鞋。
(侠膝之骨为连骸)。
膝上两,皆有侠膝高骨,与骸骨相,故曰骸。
(骸下为辅)。
骸下高骨,是内外骨。
)。
骨上向膝後曲处为 即委中穴也,音国。
( 上为关)。
上骨节动处,即所也。
横骨枕)。
後横骨枕骨。
(水五十七穴者,尻上五行行五,伏菟上两行行五,左右各一行行五,踝上各一行行六穴)。此与水同,亦骨空也,故并及之,三十八,菟,兔徒二音。
(髓空在後五分,在颅际锐骨之下)。
髓也,髓空,即府也,在後入发际一寸,督穴。
(一在 基下)。
唇内上齿缝中曰交,齿缝中当 基,今日 基下者,乃下正中骨罅也,王氏曰,当下骨陷中有穴容豆中诰图经名下,音
(一在後中,骨下)。
即大椎上骨空也,,当作伏,盖骨三不甚,故云伏骨下也。
(一在脊骨上空,在府上)。
府上,脑户也,督穴。
(脊骨下空,在尻骨下空)。
脊骨之末尻骨,尻骨下空,长强也,督穴。
(数髓空在面侠鼻)。
数,数也,在面者如足阳明之承泣巨侫,手太阳之侫足太阳之睛明,手少阳之竹空,足少阳之瞳子侫听会,侠鼻者如手阳明之迎香等,皆在面之骨空也。
(或骨空在口下,当两肩)。
足阳明大迎分也,亦名髓孔。
(两 骨空,在 中之阳)。
肩 也中之阳,肩中之上 也,即手阳明肩之次。
(臂骨空,在臂阳,去踝四寸,两骨空之)。
臂阳臂外也,去踝四寸两骨之,手少阳通之次也,亦名三阳
(股骨上空在股阳,出上膝四寸)。
股阳,股面也,出上膝四寸,当足阳明伏兔市之
( 骨空,在骨之上端)。
,足骨也, 骨之上为辅骨,骨之上端,即足阳明鼻之次,,形敬切,又音杭。
(股骨空,在毛中下)。
毛中下,曲骨两旁股,足太门动剎之下也。
(尻骨空在髀骨之後,相去四寸)。
即尻上两旁,足太阳八侫穴也。
(扁骨有理凑无髓孔,易髓无空)。
扁骨者,对圆骨而言,凡骨内皆有髓有髓有髓孔,若扁骨但有血剎渗灌之理凑而内无髓,故凡扁骨,以灌易髓者,无髓亦无空矣,此骨之是也。
(十二血气表 )。
血气形志篇二十
(夫人之常数,太阳常多血少气,少阳常少血多气,阳明常多气多血,少常少血多气,厥常多血少气,太常多气少血,此天之常数。十二血气各有多少不同,乃天禀之常数,故凡用 者,但可写其多,不可写其少,当察血气而写也,按两言血气之数者凡三,各有不同,如五音五味篇三阳与此皆相同,三阴经与此皆相反,详见藏象十七,又如九 论诸经与此皆同,惟太云多血少气,与此相反,知灵枢多,当以此篇正,出气出血之文,与此正合,无差可知矣,外灵枢九 文与此同者,不重
(足太阳与少阴为表 ,少阳与厥阴为表 ,阳明与太阴为表 ,是阳也)。
足太阳膀胱也,足少阴肾也,是一合,足少阳胆也,足厥;肝也,是二合,足阳明胃也,足太脾也,是三合,阳府,行於足之外阴为藏,行於足之内,此足之表 也。
(手太阳与少阴为畏 ,少阳与心主表 ,阳明与太阴为表 ,是手之阳也)。手太阳小也,手少心也,是四合,手少阳三焦也,手心主厥也,是五合,手阳明大也,手太肺也,是六合,阳府,行於手之外阴为行於手之内,此手之表 也。
(今知手足阳所苦,凡治病,必先去其血,乃去其所苦,伺之所欲,然後写有馀补不足)。知手足之阳,病在何其苦可知治之者於血壅盛,病异常之,先去其血,血去去其所苦矣,非凡刺者必先去血也,滞血既去,然後伺察藏气之所欲,如肝欲散,心欲 ,肺欲收,脾欲燥,以写有馀补不足,而治之也。
(刺阳明出血气,刺太阳出血气刺少阳出气血,刺太出气血,刺少出气血,刺厥出血气也)。此明三三阳血气各有多少,而刺者之出血出气当知其也,手足阳明多血多仔,故刺之者出其血气,手足太阳多血少气,故刺之者但可出其血而出其气,之,太阳厥均当出血气,少阳少,均当出气血,唯阳明可出气出血,正与道节义相合,,去声。
诸剎髓筋血气溪谷所属)。
五藏生成篇二十一
诸剎者皆属於目,大惑曰,五藏六府之精气,皆上注於目而之精,口篇曰,目者宗之所聚也,故诸剎者皆属於目。)。髓者皆属於)。
脑为髓海,故髓皆属之。
筋者皆属於)。
筋力坚强,所以属骨,如宣五气篇曰,久行筋,以筋皆属於故也。
血者皆属於心)。
象大曰,心生血,痿曰,心主身之血,故血皆属於也。
气者皆属於肺)。
调经论,本神篇,皆曰肺藏气,五味篇曰,其大气之搏而不行者,於胸中,命曰气海,出於肺,循喉咽,故呼出,吸入,此气之皆属於肺也。
(此四支八溪之朝夕也)。
四支者两手两足也,八溪者,手有肘与腋,足有 与 也,此四支之关节,故称溪,朝夕者,言人之诸剎髓筋血气,无不由此出入,而朝夕运行不离也,邪客篇曰,人有八虚,皆机之室,真气之所之所游,即此之,一曰朝夕,即潮汐之言人身气血往来,如海潮之消,早曰潮,曰汐者亦通,溪,溪同。
(故人於肝)。
人寤则动动则血随气,行阳分而运於诸经,人卧则静,静血随气行分而於肝,以肝藏血之藏也,故人凡寐者,其面色多白,以血藏故耳。
(肝受血而能)。
开窍於目,肝得血神聚於目,故能
(足受血而能)。
足得之神在足,故履健矣。掌受血而能握掌得之神在手,故把握固矣。
(指受血而能)。
指得之神在指,故矣,愚按血气者,人之神也,而此数皆但言血而不言气何也,盖气属阳而无形,血属而有形,而人之形体,以而成,如九 篇曰,人之所以生成者,血也,营卫生会篇曰,血者神气也,采人谷篇曰,血精神乃居,故此皆言血者,神依形生,用自体出也。
出而吹之,血凝於痹)。
出之,若玄府未,魄汗未藏者,为风所吹,血凝於,或致麻木,或生疼痛而病痹。
(凝於泣)。
寒外,血凝於剎则剎道泣滞而病矣,泣,同。
(凝於足者厥)。
四支为诸阳之本,寒客之,而血凝於足,阳衰阴胜,而气逆厥也。
(此三者血行而不得反其空,故痹厥也)。
血得热则行,得寒寒凝,凡此上文者,以寒所客,不能运行而反其空,故痹厥之病也,空,孔同,血行之道。
(人有大谷十二分)。
大谷者,言关节之最大者也,之大者,无如四支,在手者肩肘腕,在足者髁膝腕,四支各有三,是十二分,分,也,按此即上文八溪之,夫既曰溪,何又曰谷,如气穴曰,之大会谷,小会溪,肉分之溪谷之会,以行荣卫,以会大气,是溪谷以小大言,而气血之会一,故可以互言也,上文言,故止云八溪,此与下文小三百五十四名相对为,言故云大谷也,注以大谷十二分,十二经剎之部分者皆非。
(小溪三百五十四名,少十二)。
小溪者,言通身骨之交也,小 解曰之交三百六十五会者,络剎诸节者也,十二十二藏之,如肺是也,此除十二皆通於藏气者,不在小溪之列,三百五十三名,云五十四者,傅写之也。
(此皆气之所留止,邪气之所客也, 石而去之)。
凡此溪谷之会,本皆气留止之所,若其病,亦邪气所客之,也,邪客於,治以 石,必其所在,取而去之,因也。
(五藏之气,上通七阳不和,乃成格)。
灵枢度篇二十二
(五藏常内於上七也)。
也,五藏位次於内而气达於外,故於上之七如下文者,人身共有九,在上者七,耳目山鼻也,在下者二前也。
(故肺气通於鼻,肺和鼻能知臭香矣,心气通於舌,心和舌能知五味矣,肝气通於目,肝和目能辨五色矣,脾气通於口脾和口能知五谷矣,气通於耳耳能五音矣)。象大曰,肺在窍为鼻,心在窍为舌,肝在窍为目,脾在窍为口,窍为耳,故其气各有所通,亦各有所用,然必五藏气和而後各称其,否藏有所病则窍有所矣。
(五藏不和,不通六府不和,为痈)。
五藏属主 ,故其不和窍为之不利,六府属阳主表,故其不利肌腠留为痈疡
(故邪在府不和阳不和气留之气,留之阳气盛矣,阳气太盛则阴不利阴剎不利血留之,血留之则阴气盛矣,气太盛阳气不能也,故曰,阳气太盛,则阴气弗能也,故曰格,盛不得相,故曰格,格者,不得尽期而死也)。阳之气,采和平,邪气居之,不在於,必在於阳,故邪气在府,气留之而阳,阳胜则阴病矣,血留之而阴胜阴胜则阳病矣,故气太盛,阳气不为关,阳气太盛,则阴气不格,盛,不得相则阴,阳自阳,不相 洽而为关格,故不得尽天年之期而死矣,本经荣营通用,不能谓阴阳乖乱不能行,彼此格拒不相通也,人迎盛阳而主表,故中,外,气篇曰,其浮气之不循为卫气,其精气之行於为营气,正此之
周不休,五十而大会,阳相,如无端)。
气之行,周流不休,凡一昼一夜五十周於身,而复为大会,其十一经剎之次,一阳,一表一 ,迭行相始,故曰如无端也,五十周下章,及二十六。
气行於二十五度,行於阳二十五度,分昼夜,故气至阳而起,至而止)。
气之行,夜,分二十五度,昼行阳分二十五度,凡一一夜亦五十周於身,义详後二十五,气至阳而起,至而止,夜息,即下万民皆
(故曰日中而阳陇为重阳,夜半而阴陇为)。
此分昼夜之阳,以明营卫之行也,,盛也,生气通天作隆,昼阳,日中阳中之阳,故曰重阳夜为阴,夜半为阴中之,故曰重,音
(故太主内,太阳主外,各行二十五度,分昼夜)。
,手太也,太阳,足太阳也,内言气,外言气,气始於手太,而会於太,故太主内,气始於足太阳,而会於太阳,故太阳主外,气周流十二,昼夜各二十五度,气昼行阳,夜,亦各二十五度,营卫五十度以分昼夜也。
(夜半为阴陇,夜半後而为阴衰,平旦尽而阳受气矣,日中,日西而阳衰,日入阳尽而受气矣)。夜半後为阴衰,阳生於子也,日西而阳衰,生於午也,如金真言曰,平旦至日中,天之阳,阳中之阳也,日中至黄昏,天之阳,阳中之也,合夜至鸡鸣,天之中之也,鸡鸣至平旦天之中之阳也,故人亦之,即此
(夜半而大会,万民皆,命曰合,平旦尽而阳受气,如是无巳,与天地同)。大会,言营卫阴阳之会也,营卫之行,表 异度,故不相,惟於夜半子气巳极,阳气将生,气在气亦在,故万民皆瞑而,命曰合,合者,营卫於藏,而会於天一之中也,平旦尽而阳受气,故民皆目而起,此阳消息之道,常如是无巳而与天地同其,所天地之者如天地日月,各有所会之也,天以二十八舍为纪,地以十二辰次为纪,日月以行之为纪,故天与地一一会,如玄枵加於子官是也,天与日亦一一会,如冬至日是也,日与月一月一会,如晦之同是也,人之营卫,以昼夜为纪,故一日凡行五十周,而复为大会焉。
(黄帝曰,老人之不夜瞑者,何气使然,少壮之人不昼瞑者,何气使然)。
此帝因上文言夜万民皆,故特老人之不夜瞑者以求其也。
(岐伯 曰,壮者之气血盛,其肌肉滑,气道通,营卫之行不失其常,故昼精而夜瞑,老者之气血衰,其肌肉枯,气道,五藏之气相搏,其气衰少而气内伐,故昼不精夜不瞑)。老者之气血衰,故肌肉枯,气道,五藏之气搏聚不行,而气衰少矣,气衰少,故气乘虚内伐,失其常故昼不精,失其常故夜不瞑也。
(黄帝曰,愿闻营卫之所行,皆何道从来,岐伯 曰,出於中焦,出於下焦)。
何道从来,言营卫所由之道路也,气者,由谷人於胃,中焦受气取汁,化其精微而上注於肺,乃自手太始,周行於隧之中,故气出於中焦,气者,出其悍气之 疾,而先行於四末分肉皮,不入於,故於平旦尽阳气出於目,循头项下行,始於足太阳膀胱而行於阳分,日西阳尽,始於足少阴肾经而行於分,其气自膀胱与,由下而出,故卫卫气出於下焦,详义见气二章,愚按人身不表 ,表 不过阴阳,阳即营卫营卫即血气,藏府筋骨居於,内必赖营气以之,经剎以疏之,皮毛分肉居於外,之所不通,之所不及,故赖卫气以 之,孙络以濡之,而後内而精髓,外而发肤无弗得其者,皆营卫之化也,然气者,犹天之有宿度,地之有水,出入有期,运行有序者也,气者,天之有清阳,地之有郁蒸,阳昼夜,随者也,气属阳乃出於下焦,下者必升,故其仔自下而上,亦犹地气上云也,本属,乃自中焦而出於上焦,上者必降,故气自上而下,亦犹天气降雨也,虽卫主气而在外,然亦何无血,主血而在,内然亦何无气,故中未必无中未必无,但行於内者便,行於外者便,此入人身阳交怠之道,分之二,合之一而巳,前第六章有按,当与此互
黄帝曰,愿三焦之所出,岐伯 曰,上焦出於胃上口,并咽以上,膈而布単中走腋循太之分而行,至阳明,上至舌,下足阳明)。胃上口,即上 也,咽胃系,水谷之道路也,膈上曰単中,即 中也,其旁行者走两腋,出天池之次,循手太之分而於手阳明,其上行者至於舌,其下行者交於足阳明,以行於中下二焦,凡此皆上焦之部分也。
(常与荣俱行於阳二十五度,行於亦二十五度,一周也,故五十度而大会於手太矣)。上焦者,肺之所居,宗气之所聚,气者,随宗气以行於十四经剎之中,故上焦之气,常兴营行於阳二十五度,亦二十五度,阳者,言昼夜也,昼夜周行五十度,至次日寅时复会於手太肺,是一周,然则营出於中焦,而施化由於上焦也。
黄帝曰愿中焦之所出,岐伯 曰,中焦亦并胃中,出上焦之後,此所受气者,泌糟粕,蒸津液,化其精微,上注於肺,乃化而血,以奉生身,莫於此,故独得行於隧,命曰气)。会中,中 之也,後下也,受气者,受食之气也,五谷入胃,其糟粕津液,宗气,分三隧以注於三焦,而中焦者泌糟粕,蒸津液,受气取汁,化而赤是血,以奉生身而行於隧,是为营气,故曰出中焦,按下文云下焦者注膀胱,然自膈膜之下,至上一寸水分穴之上,皆中焦之部分也,泌,秘弼二音,粕,音朴,隧,音遂,伏道也。
(黄帝曰,夫血之与气,异名同,何也,岐伯 曰,营卫者,精气也,血者,神气也,故血之与气,异名同焉,故血者无汗,汗者无血,故人生有两死而无两生)。营卫之气,分清,然皆水谷之精,故曰营卫者精气也,血由化而赤,莫其妙,故曰血者神气也,然血化於液,液化於气,是血之与气,本,而血之与汗,亦非两,但血主为阴为 ,汗属表,一表一 ,无可并攻,故血者无取其汗,汗者无取其血,若表 俱夺不脱於必脱於阳,脱阳亦死,脱亦死,故曰人生有两死,然而人之生也,阳之气,皆不可无,未有孤阳能生者,亦未有孤能生者,故曰无两生也。
黄帝曰,愿下焦之所出,岐伯 曰,下焦者,回,注於膀胱而入焉,故水谷者,常并居於胃中,成糟粕而下於大,而成下焦下,汁,循下焦而入膀胱焉)。回,大也,, 同,犹也,泌,如狭流也,汁,分也,水谷并居於胃中,化於小,当上一寸水分穴,糟粕由此行回,从後而出,津液由此别渗膀胱,从前而出,出津液由此别渗膀胱,从前而出,膀胱无上口,故云入,凡自水分穴而下,皆下焦之部分也,按三十一曰,下焦者,当膀胱上口,主分,其言上口者,以入之处为言,非真有口也,如果有口,不言入矣,何後世不解其意而争言膀胱有上口,其谬为甚,三焦下腧前十六,,音,音
(黄帝曰,人酒,酒亦入胃谷未熟而小便独先下,何也,岐伯 曰,酒者,熟谷之液也,其气悍以清,故後谷而入,先谷而液出焉)。此因上文言水谷入胃必汁而後出,而何以酒者,独先下也,盖以酒之气悍,下焦,酒之清,速行无滞,故後谷而入,先谷而出也。
(黄帝曰善,余上焦如,中焦如,下焦如,此之也)。
者气浮於上也,言宗气於単中,司呼吸而布 於隧之,如天之,故曰上焦如也,者水上之泡,水得气而不沈者也,言血化於中焦,随气流行以奉生身,如沤处浮沈之,故曰中焦如也,者水所注泄,言下焦主出而不,逝而不反,故曰下焦如也,然肺象天而居上故司之化,脾象地而在中,故司之化,大膀胱象江河淮泗而在下,故司川之化也,愚按三焦者,本全体之大藏,上中下而言也,本经发明不啻再四,如本,本藏,勇,决气,生会,五藏别论,六藏象,邪客,背等篇,皆有详义,而二十五难经独言三焦包皆有名而无形,起後世之疑,莫能辨正,第所言,凡上中下三焦之,既明且悉,其以无有,以虚为实哉,余因偏考篇,着有三焦包辨,及藏象第三章按,所当互考。
气运行之次)。
灵枢气篇全二十四。
(黄帝曰,气之道,内谷宝,谷入於胃,乃之肺,流溢於中,布散於外,精者行於隧,常无巳,始,是天地之)。气之行,由於谷气之化,谷不入则营气衰,故云内谷宝,谷入於胃以於肺,清者为营中,故其精者行於隧,常无巳,始,以周流於十二也,天地之义见前章,内,同。
(故气从太出注手阳明)。
此下气运行之次,即十二经剎之序也,气出於中焦,上行於肺,故於寅始於手太,出注中府云,下少商以交手明商阳也。
(上行注足阳明,下行至跗上,注大指与大合)。
手阳明大肠经,循臂上行至鼻旁迎香穴,交於目下承泣穴,注足阳明胃,下行至足跗,出次指之厉兑,其交者跗上入大大指出其端,以交於足太阴隐白也。
(上行抵髀,从髀注心中)。
足太自上行抵髀,入腹属脾,上膈注於心中,以交於手少阴经也。
(循手少出腋下臂,注小指,合手太阳)。
剎发自心中,循手少阴经出腋下极泉穴,下臂,注小指内少冲穴,出外以交於手太阳少也。
(上行乘腋,出俢内,注目内眦,上,合足太阳)。
手太阳小肠经,自小指上行,乘腋外,上出於俢内侫之次,注目内眦,以交於足太阳晴明穴,俢,音拙。
(循脊下尻,下行小指之端,循足心注心,上行注)。
足太阳膀胱过巅,循脊下尻,注小指端之至,循小指入足心,以交於足少之涌泉,而上行注也。从注心外,散於中,循心主出腋下臂,出两筋之,入掌中,出中指之端)。足少阴肾经,从足心上行入,注於心,外散於中,以交於手心主,其出腋下之天池,下臂,出两筋之入掌中,出中指端之中冲也。
注小指次指之端,合手少阳上行注 中,散於三焦)。
手厥心主之支者,掌中,注无名指端,以交於手少阳之冲,循臂上行注 中,下膈,散於三焦也。
(从三焦注胆,出,注足少阳,下行至跗上)。
手少阳自三焦注於胆,出以交於足少阳,上者行於,起於目眦瞳子侫穴,下者至足跗, 小指次指端之窍阴穴也。
从跗注大指,合足厥上行至肝,从肝上注肺,上循喉颃颡,究於畜,其支者上循下中,循脊入,是督也)。足少阳胆,支者跗上,注大指以交於足厥之大敦穴,乃上行至肝上肺,上循喉之上,入,究,深也,畜,即屋上通鼻之窍门也,如评热启玄子有云,气冲突於而出於鼻,即此也,其支者,自顽颡上出,循以交於督,循脊下行入尾也,畜,臭同,救切。
络阴器,上毛中,入中,上循腹 入缺盆,下注肺中,出太,此气之所行也,逆之常也)。督自尾络阴器,即名任,上过阴毛中,入上腹,入缺盆,下肺中,出於手太阴经,前经剎篇未及任督,而此始全,是十四经营气之序。
气运行之次)。
灵枢气行篇全二十五。
(黄帝於岐伯曰,愿闻卫气之行,出入之合何如,岐伯曰,有十二月,日有十二辰)。十二辰,即十二支也月建在日为时
(子午为经,卯酉为纬)。
天象定者为经动为纬,子午当南北二极,居其所而不移,故为经,卯酉常升西降,列周旋无巳,故为纬
(天周二十八宿而一面七星,四七二十八星)。
天分四面曰西南北,一面七宿星,如角氐房心尾箕,方七也,斗牛女虚危室璧,北方七宿也,奎娄胃昴,西方七宿也,井鬼柳星,南方七宿也,四七二十八星。
(房昴为纬,虚张为经)。
房在卯中,昴在西中,故为纬,虚在子中,在午中,故为经
(是故房至毕为阳,昴至心为阴,阳主昼,主夜)。
自房方至,其位在卯辰巳午未申,故属阳而主昼,自昴至尾,其位在西戍亥子丑寅,故属而主夜。
(故气之行,一日一夜,五十周於身,昼日行於阳二十五周,夜行於二十五周,周於五)。气之行於身者,一日一夜凡五十周於身,天之阳主昼,主夜,人之阳主府,主藏,故气昼行阳分二十五周,夜行於二十五周,阳分者言表言府,分者言 言藏也,故夜周於五藏,,当作藏,也。
是故平旦尽,阳气出於目,目张则气上行,循下太阳,循背下至小指之端)。此下言气昼行阳分,始於足阳以周六府而及於肾经,是一周,太阳始於晴明,故出於目,然目者宗之所聚,凡五藏六府之精阳气,皆上走於目而睛,故平旦阳气至目而目,目张则卫气由睛明穴上,循,下足太阳之分,循背下行,以至足小指端之至穴也。
(其散者於目眦,下手太阳,下至手小指之)。
散者,散行者也,气之行,不循,故始自目内眦而下於足太阳,其散者自目眦而行於手太阳也,下至手小之,少穴也。
(其散者於目眦,下足少阳注小指次指之)。
此自太阳行於足手少阳也,目眦,足少阳瞳子也足小指次指之窍阴穴也。
(以上循手少阳之分,下至小指之)。
,当作外,小指下当有次指二字,手少阳冲穴也。
者以上至耳前,合於颔剎,注足阳明,以下行跗上,入五指之)。
此自少阳而行於手足阳明也,合於颔剎由承泣颊车之分,下注足阳明,五指当作中指,谓厉兑穴也,,何敢切。
(其散者耳下,下手阳明,入大指之入掌中)。
手阳明之者入耳,故从耳下行本,大指下当有次指二字,商阳穴也。
(其至於足也,入足心,出内踝下行分,合於目,故一周)。
此自阳明入足心出内踝者,由足少阴肾经以下行分也,少别为 属於目内背,故合於目,交足太阳之睛明阴经,乃一周之数也,愚按气之行,画在阳分,然又兼足少阴肾经,方一周,考之邪客篇亦曰,气者画日行於阳,夜行於从足少之分,行於五藏六府,然昼夜皆不离於肾经者何也,盖人之所本,惟精与气,气阳也,阳必生於,精为阴也,必生於阳,故本属,必从肺而下行,本属阳,必从而上行,此即出下焦之,而属水,水气之本也,故上气海在 中,下气海在丹田,而人之肺两藏,所以为阴阳生息之根本。
是故日行一舍,人气行一周,与十分身之八)。
此下言气运行之数也,天周二十八舍而一日一周,人之气昼夜凡行五十周,以五十周为实,而用二十八除之,日行一舍,气当行一周,与十分身之七分八厘五毫有奇正数,此言一周与十分身之八者,亦如天行日一度而犹有奇分也,奇分义见後,舍即宿也,按太史公律,及天官等,以二十八宿作,二十八舍,日舍者,七政之所舍也。
(日行二舍人气行三周於身,与十分身之六)。
日行二舍,人气当行三周於身与十分身之五分七厘一毫有奇正数,云十分身之六者,有奇分也,後放此。
(日行三舍,人气行於身五周,与十分身之四,)。
人气当行五周与十分身之三分五厘七毫有奇正数,奇分。
(日行四舍,人气行於身七周,与十分身之二,)。
人气当行七周与十分身之一分四二毫有奇正数,奇分。
(日行五舍,人气行於身九周)。
人气当行八周与十分身之九分二八毫正数,奇分。
(日行六舍,人气行於身十周,与十分身之八)。
人气当行十周与十分身之七分一厘四毫有奇正数,奇分。
(日行七舍,人气行於身十二周在身,与十分身之六)。
人气当行十二周与十分身之四分九厘有奇正数,奇分,此一面七星之数也。
(日行十四舍,人气二十五周於身有奇分,与十分身之二,阳尽於受气矣)。
日行七舍半日,行十四舍自房至毕为一昼,人气当行二十五周正数,今凡日行一舍,人气行一周与十分身之八,则每舍当一厘四毫有奇奇分,舍十四舍而之,共得十分身之二,是一昼之奇分也,昼尽阳尽,阳尽则阴受气而夜矣。
其始入於常从足少注於注於心心注於肺,肺注於肝,肝注於脾注於肾为周)。此言气夜行分,始於足少阴肾经以周五藏,其行也以相克序,故心肺肝脾相传为一周,而注於也。
(是故夜行一舍,人气行於藏一周与十分藏之八)。
其正数奇分如前。
(亦如阳行之二十五周而合於目)。
气行於分,二十五周夜尽,夜尽则阴尽,人气出於目之睛明穴而行於阳分,是昼夜五十周之度。
阳一日一夜,合有奇分十刀身之四,与十分藏之二,是故人之所以起之有蚤晏者,奇分不尽故也)。前日行十四舍,人气行二十五周半日,凡得奇分者十分身之二,故此一昼一夜日行二十八舍,人气行五十周合有奇分者,在身得十分身之四,在藏得十分藏之二,所奇分者,言气有度不尽也,故人之起,亦蚤有晏不同耳。
黄帝曰,气之在於身也,上下往来不以期,候气而刺之奈何)。
不以期,或上或下,或或阳而期有不同也。
(伯高曰,分有多少,日有短,春秋冬夏,各有分理,然後常以平旦为纪,以夜尽始)。四分至昼夜,各有短不同,然候气之法,必以平旦为纪,盖阳所交之候也。
(是故一日一夜,水下百刻,二十五刻者半日之度也,常如是毋己日入而止,随日之短,各以为纪而刺之)。一昼一夜凡百刻,司天者以漏水,故曰水下百刻,二十五刻者,得百刻四分之一,是半日之度,分一日则为昼夜,分一日春,日中夏,日入秋,夜半冬,故当以平旦阳始,日入阳止,各随日之短,以察其阳之而刺之也。
候其,病可与期,失反候者,百病不治)。
反候,不知四之气候,阳之盛衰,而施其治也。
(故曰刺者,刺其来也刺虚者,刺其去也)。
邪盛者为实,气衰者虚,刺者刺其来,迎其气至而之刺虚者刺其去,随其气去而之也。
(此言气存亡之,以候虚而刺之,是故候气之所在而刺之,是,在於三阳,必候其气在於阳刺之,病在於三,必候其气在分而刺之)。病在三阳,必候其气在阳分而刺之病在三,必候其气在分而刺之,此刺气之道,是者,逢合阳之气候也。
(水下一刻,人气在太阳,水下二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三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四刻,人气在分)。此以平旦始也,太阳少阳阳明,兼手足两经为言,则单以足少阴经为言此气行於阳分之一周也。
(水下五刻,人气在太阳,水下六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七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八刻,人气在分)。此气行於阳分二周也。
(水下九刻,人气在太阳,水下十刻,人气在少阳,水下十一刻,人仔在阳明,水下十二刻,人气在分)。此气行於阳分三周也。
(水下十三刻,人气在太阳,水下十四刻,人气在少阳,水下十五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十六刻,人气在分)。此气行於阳分四周也。
(水下十七刻,人气在太阳,水下十八刻,人气在少阳,水下十九刻,人气在阳明,水下二十刻,人气在分)。此气行於阳分五周也。
(水下二十一刻,人气在太阳,水下二十二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二十三刻人,气在阳明,水下二十四刻,人气在分)。此气行於阳分六周也
(水下二十五刻,人气在太阳,此半日之度也)。
水下二十五刻,前数凡六周於身,而又兼足手太阳二,此日行七舍半日之度也,按前数二十五刻,得周日四分之一,而气之行止六周有奇,然则总计周日之数惟二十五周於身,乃与五十周之未合,意者水下一刻,人气在太阳者二周,以一刻作半刻,正合全数,此中或有解,惟後之君子再正。
(从房至一十四舍,水下五十刻,日行半度)。
从房至十四舍阳,主一昼之度,水下当五十刻,从昴至心十四舍为阴主一夜之度,亦水下五十刻,昼夜百刻,日行共少天一度,故此一昼五十刻,日行於天者半度也。
(回行一舍,水下三刻,与七分刻之四)。
此言日度回行一舍,漏水当下三刻与七分刻之四,若以二十八除分百刻之数,则每舍当三刻与十分刻之五分七厘一毫四有奇,亦正与七分刻之四,毫忽无差也,此言二十八舍之数,故不宿度之有多寡也。
(大要曰,常以日之加於宿上也,人气在太阳,是故日行一舍,人气行三阳与分,常如是无巳,天与地同)。以日行之数,加於宿度之上,天运人气,皆可知矣此总结上文而言人与天地同其也。
纷纷俥俥,始,一日一夜,水下百刻而尽矣)。
纷纷俥俥,言於纷绁丛杂之中,而条理不乱也,故始,昼夜循尽矣,俥,普巴切。
(一万三千五百息五十之数)。
灵枢五十篇全二十六(黄帝曰,余愿五十奈何,岐伯 曰,天周二十八宿,宿三十六分,人气行一周千八分)。五十者即气运行之数,昼夜凡五十度也,以周天二十八宿,宿二十六分相因,共得一千零八分,人之气,昼夜运行一周,亦合此数。
(日行二十八宿,人经剎上,下左右前後二十八,周身十六丈二尺,以二十八宿漏水下百刻,以分昼夜)。
二十八宿义见前章,人之经剎十二,左右相同则为二十四,加以 二,任督二,共二十八,以周天二十八宿,以分昼夜之百刻也,二十八及十六丈二尺详义见前十七。
(故人一呼气行三寸,一吸亦再,气行三寸,呼吸定息气行六寸十息气行六尺,日行二分)。人之宗气於胸中,以行呼吸而通经剎,凡一呼一吸是一息,气行六寸,十息气行六尺,其日行之数,当以日千八分之数为实,以一万三千五百息法除之,则每十息日行止七厘四毫六六忽不尽,此云日行二分者,久之也,下放此,呼吸动详剎三,所当互考。
(二百七十息,气行十六丈二尺,气行交通於中,一周於身,下水二刻,日行二十五分)。凡一百三十五息,水下一刻之度也,人气当半周於身,行八丈一尺,故二百七十息,气行身一周,水下当二刻,日行当得二十分一厘六毫正。
(五百四十息气行再周於身,下水四刻,日行四十分)。
气行二周,行三十二丈四尺,日行当得四十分三厘二毫正,上文言二十五分者太多,本言四十分者太少,此其所以有也。
(二千七百息,气行十周於身,下水二十刻,日行五宿二十分)。
气行十周,行一百六十二丈,日行当得五宿二十一分六厘正。
(一万三千五百息,气行五十於身,水下百刻日行二十八宿,漏水皆尽剎终矣)。
此一昼夜百刻之数,人气亦尽而起矣。
(所交通者,并行一数也)。
上文交通二字之,并行一数,并二十八,通行一周之数也。
(故五十营备,得尽尽天地之寿矣,凡行八百一十丈也)。
使五十之收常周无失,寿亦无,故得尽天地之寿矣八百一寸丈,气周行昼夜,五十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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